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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六部门通告上访10禁止

Written on 2014年5月2日星期五 | 2.5.14


[ 时间:2014-05-02 17:19:44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湖北讯2014-05-02】今日下午,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收到湖北恩施访民谭金花【湖北警方再截谭金花 阻赴成都天网】提供的施恩市《关于依法处理涉访违法行为的通告》。

据悉,该《通告》由恩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十项禁止内容是:一、禁止扰乱公共秩序;二、禁止扰乱交通秩序;三、禁止采取极端行为;四、禁止侮辱、伤害、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五、禁止阻碍执行公务;六、禁止策划组织他人信访;七、禁止扰乱信访接待场所的正常秩序;八、禁止以信访为名骗取他人财物;九、禁止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十、禁止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据查,该《通告》未就造成信访问题、侵犯访民人权、非法阻止上访的官员责任作出相应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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