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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刘玉红“放出家中大狗要咬民警” 拘15天

Written on 2013年5月28日星期二 | 28.5.13


[ 时间:2013-05-28 15:57:40 | 作者:刘玉红 | 来源:六四天网 ]
2012年10月20日,因为《警官匪一家亲》一案法院要开庭,我从北京回家,在家等待法院开庭,可是2012年10月29日警察到我的妈妈那里监视我,家中也有很多警察,30日我要去取证据,栗元派出所所长警号(085687)刘立众在我的家中开始不让我出门,后来抢走我的皮包(里面有钱包,手机,身份证和一些用品)并要求坐他们的警车,由他和几个警察押着,才准许我去荆各庄矿门口取证,取完证在矿门口,派出所指导员和警察换班,在哪里,在我强烈要求下还了我钱包和手机。皮包和身份证等物品没给。将我押回家,我和律师约好见面,又由警察押着去正一律师事务所,在我再三的保证下,警察才没有进律师事务所,后又被押回家中看押。

2012年10月31日上午,我想到邻村赶集,派出所所长刘立众不让去,我拿出十元钱,由警察买来了鸡蛋,派出所所长和司机强行进到我家住室,在我家吃的午饭(菜饺子和小米粥),吃完饭仍然滞留我家不走,外面还有警车和好几名警察,下午唐山市开平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国琪和一女人来到我家,我拿出水果招待他们。那女人吃了桔子,还说很甜。张国琪做了一会,说认识我家弟弟等,就走了。室中剩下张国琪带来的那个女的(从拘留票中我知道她是女干警胡广娟)。

这位女干警向我提出要求晚上要跟我和我丈夫还有孩子同住一室,我说:“不行,现在马上离开我家”。她说:“这是领导让的,领导派我做这个工作。”我说:“晚上要是女的在我们卧室,我丈夫脱裸体,男的在,我脱裸体”。她说:“只要领导让我监视你,这个无所谓”。我这时真的激怒了,骂她给我滚出去,不要脸的等。刘立众和胡广娟仍然滞留不走,我到后院上厕所,他们也要紧跟,我用粪桶掏了两勺大粪拎到南院,他们看了没敢进我家。我插上前后门,气的晕倒。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过来,我生炉子,房上上来警察,看见我就藏起来,后面有人将门给硬砸开,我赶紧将我家屋外面门关上(怕狗进来伤人)。门被砸开,闯进二十几个警察,有一个拿着录像机,警察进门抓捕了我,在我再三要求下,才让我盖上燃烧的炉子。我被抓到栗元派出所关押在值班室,深夜我们这片警察给我做笔录。我如实说了经过。

在2012年10月31日11点58分将我带到唐山市拘留所,在拘留所给我的拘留票,我被强行关押进了行政拘留所。剥夺了拘留前的行政复议。警察就有权利骚扰百姓。还可以拿拘留所制裁上访人!拘留所成了劳动教养所之后,又一不受法律所管制公安局一家说了算,惩罚上访人关押集中营。

唐山市拘留所里关押着有从家抓来的和北京临时居住地抓来的访民,在我被拘留期间,被关押女的上访人就是16人,占拘留所被关押的百分之九十。在拘留所住室和厕所都装了视频监控,在我吃药时,就可以看见男警官再看女人上厕所,不知道为什么进了拘留所连这点人权都没有了。不要说洗澡,就是想喝热水都很费劲,我每天需要4次吃药,有时只能干咽下。十八大保卫期不准家属来见,爸爸(七十二岁)也被关押在这个拘留所,拘留十天,吃饭能见到,和我一桌吃饭。爸爸一口假牙,吃饭很费劲,我为他买了拘留所高价火腿肠和鸭蛋。被关押在拘留所后我才知道,被关押人员必须有安康医院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我和72岁的爸爸全没有。我和我家人连这点人权都没有。就因为我们是上访的吗?!

2012年11月15日我期满,我可以离开拘留所时,被强行保存在拘留所的白金戒指被调换,至今我的白金戒指没能归还我。家人来接我,可是不让接,我被派出所几辆警车抓到派出所。被强行关押在二层东侧所长办公室,由七、八名男警察日夜看管,15日上午我在所长办公室待着,上厕所都有好几名男警察跟着,一会要我到他的办公室东北侧小屋,不让我在他办公室了,小屋有三名警察看着,办公室还有几个,小屋有一张单人床晚上我睡觉时,向看守要被子,他们说要等所长回来。两名警察在小房间用电脑播放恐怖电影,声音很大,半夜所长同两名警察在玩纸牌,所长输了200多元,满脸的不高兴,夜间我起来有两名男警察跟着上厕所,回来后,所长躺到了那张唯一的单人床上,我就来到所长办公室,躺在沙发上,三名男警察也跟到所长办公室。白天所长在他的小屋玩牌,这次赢了,下午他很高兴,出去时还给我买来我要吃的药品。

事后我丈夫告诉我11月16日上午曾到派出所,在楼下见到所长刘立众,向他要人,他说我半路下车了。2012年11月16日10点52分先后我丈夫3次拨打报警电话110,听说情况后,让找派出所,报人走失,我丈夫说,已经去派出所了,所长说:刘玉红不在派出所,半路已经下车。下午1点拨打4次3364584电话,无人接电话,下午再拨打电话唐山市警务督察2530130告所长刘立众工作不作为,我弟弟亲眼看到他从拘留所把人带走,两天了,他说不知道,市督察大队工作人员让找公安分局,并给电话2535600,打通后我丈夫说:“派出所所长刘立众把人从拘留所带走,我找到派出所所长刘立众 ,他说: 不知道。我丈夫说;“我怀疑栗元派出所又把人关“黑监狱”了。电话员说 :找不到人报案,让栗元派出所找人。就挂断了电话。 

2012年10月31日我被抓走后,家中没人,抓我的另一波警察,抄了我的家,我的丈夫晚上回家发现花盆被移动,电脑主机没有了,电脑桌抽屉被翻动等,家很多地方被翻弄,抄家成了没有任何手续的警察特权。

唐开公(栗)决字[20121] 第00134号,是我的拘留票,其中写到:“2012年10月31日下午15时许,开平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国琪、女干警胡广娟和栗园派出所所长刘立众到栗元镇刘官屯村信访重点人刘玉红家做教育疏导工作时,刘玉红不但不配合民警工作,还公然对民警进行谩骂,并要用盛满粪便的桶泼民警,又放出家中大狗要咬民警,刘玉红还扬言在十八大期间上访闹事,至使民警的教育疏导工作无法进行。”还写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刘玉红行政拘留十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刘玉红行政拘留五日,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十六条之规定,合并对刘玉红行政拘留十五日。”立即强制拘留了我15天。剥夺了先申诉后执行权利,拘留也是公安局一家说了算侵犯宪法的侵犯人权的关押上访人的监狱。

在2012年11月16日约18点半,警察才将我送回家。历时17天的惨无人道的折磨才算结束。我才回到亲人身边。十八大跟我一个普通百姓本无关系,可是它的召开却让很多无辜访民再次蒙冤,使我们冤上加冤。我问上天,为什么啊?!这就是依法治国吗

唐山开平区栗元镇刘官屯刘玉红 

电话:1593058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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