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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黑老大破坏黎炎庆32亩土地、鱼塘

Written on 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 | 11.9.14


[ 时间:2014-09-11 23:56:28 | 作者:黎炎庆 | 来源:六四天网 ]

我叫黎炎庆,身份证号:442828196302131630。

我于2001年2月25日与广东省新兴县新城镇乔亭居委会签订了双曹旱地32亩承包合同。2011年8月31日上午9点30分,我的承包地及鱼塘遭到了乔亭居委会和当地黑社会老大###组织一批社会流氓进行破坏,损失约600万元。当时我打110报警,警察罗广棣(警号:271761)、张卓林带领几个警察到了现场,不但不制止,反而把我叫到派出所,让流氓任意破坏。

由于我多次到各级有关部门进行上访,于2011年11月18日上午10点,我的承包地及鱼塘再次遭到报复性破坏,乔亭居委会与黑社会老大###(2014年8月已被广东公安机关抓捕),再次叫来几台大型货车,把建筑垃圾到倒进我的鱼塘。2011年11月19日全天用两台大型挖机进行破坏,将鱼塘的鱼和水放到河里,同时还抢夺我的鸡、鸭、鱼等财物,仅这一天就给我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我打110报警,新城镇派出所副所长黎木进(警号:271834)带领一批警察到了现场,看见正在破坏我鱼塘的人是黑社会老大###,警察当场没有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其中一个警察还对我说:“###害死了几十人,已经报警的案件就有几十件,但因他与我们公安局的领导私下关系好,没有人惹得起,得罪得起,你就认命吧”!

十多年来,我多次上广州、上北京向各级有关部门反映、控告,终无结果。2014年7月11日,我到国家信访局上访,接访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你反映鱼塘遭破坏的案子已经终结,由你们当地政府上报来的材料,已经给你赔偿了150万元”。事实上,至今我也没有得到一分钱。

广东省新兴县地方腐败官员、腐败警察与黑社会老大相互勾结,欺上瞒下,制造伪证,欺骗国家信访局及各级领导,严重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和合法权益,理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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