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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曹海波执行8年徒刑

Written on 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 | 27.4.13


[ 时间:2013-04-27 10:38:25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云南讯2013-04-27】今天上午10时28分,人权律师马晓鹏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云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曹海波执行8年徒刑。

来电称,今天上午10时25分,昆明市中院来电:云南省高院裁定曹海波案维持一审原判,执行有期徒刑8年。

曹海波是江苏省盐城人士,2011年11月21日中午被云南省昆明警方带走,2012年11月1日,昆明中院以曹海波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决有期徒刑8年【严正抗议当局判处异议人士曹海波八年徒刑】,后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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