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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涉矿被占土地村民致当局公开信

Written on 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 2.5.12


作者:蒲世高,王家银等 | 来源:六四天网

白果乡、芭蕉乡、六角亭办事处涉及被华新非法占用大垭口土地的村民,致恩施州州委、恩施州治庸问责办公室、恩施州纪委、恩施州政法委、恩施州人民检察院、恩施州公安局、恩施州国土局、恩施市人民检察院的

公    开    信

上述各机关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明鉴:

由于恩施市公安局为了华新非法使用我们的土地,先后多次抓捕村民关押,具体情形是:2009年抓捕蒲世兵关押10天、2011年抓捕70余岁胡体祥夫妇判刑、2012年4月25日抓捕刘福学、2012年4月28日抓捕胡体和、蒲甲宽,至今未恢复自由,我们不允许华新动用土地的原因和上访的原因是:截止今日2012年5月1日止,华新没有建设用地许可证,华新使用土地的权属证仍然是村民持有的林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另一个原因是华新使用土地支付的工业用地价款费——10.3万元/亩被恩施市政府占有,恩施市政府只给村民几千/亩、一万余元/亩、二万余元/亩的价款又被村委会抽取了30%。并被恩施市政府非法占用华新支付村民的5年租金和华新征地养老保险300万元。对此,村民不服,依法申请恩施州国土局查处,其拒不履行职责,只剩下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不准他人非法动用的办法……

村民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仅次于生命权的重要权利……恩施市公安局办理非法抓捕6位村民的办案人员和批准人员,为了保护华新非法用地,不顾法律、正义、民愤,利用职务之便,顶风作案,颠覆人类良知。为了村民的人身权利、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特致信上述机关。为了上述机关知晓本案详情,主持公道,附侦查监督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我们致信的目的提出以下两点要求:

第一,蒲甲宽、胡体和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具备恩施市公安机关依法可以行政拘留或刑拘,要求立即释放;

第二,要求国土主管部门立即制止华新非法使用土地行为或者给村民依法支付土地补偿,如华新既不依法支付土地补偿,又不制止华新非法用地行为,我们就自己阻止华新非法用地行为并集体上访。

最后指出:使用土地的权利,是凭土地权属证。村民不准他人在自己有使用权属证的土地上使用的行为,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谨呈
具信人:蒲世高,蒲世兵,王家银,王艳国

201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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