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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建设新农村 王群兰母女居无定所

Written on 2013年1月1日星期二 | 1.1.13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浙江讯2013-01-01】今天上午,浙江安吉县失地农民王群兰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安吉县蚕桑场村建设新农村,我们母女居无定所。

来电称,2007年8月,安吉县蚕桑场村600亩土地被政府卖给湖州环球集团,开采黄沙,所以政府以新农村建设为由,将蚕桑场村民进行整体搬迁。我的户籍自出生以来一直在村里。而村里的干部以出嫁为由,不给我分配土地赔偿款和宅基地安置。(实际本人未婚),于是我于2009年7月将此情况上诉于法院,经法院审理认定我和我女儿(非婚生子)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享有该村应该给予的权利,但是村里将赔偿款给我之后,一直以各种理由不给我们宅基地安置。

目前,我和我女儿一直居无定所,而干部却将土地以高价卖给他人,获得高额利益。从2009年至今,我多次上访于地方政府和北京政府。当我去北京上访的时候,地方政府却以我非法上访为由将我于2012年11月7日拘留8天,其后,又于12月11日拘留我9天,直到12月21日才释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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