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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村民控告党政部门非法强拆 暴力伤人

Written on 2012年5月28日星期一 | 28.5.12


作者:张萨仁格日乐 | 来源:六四天网



哈日努拉工作部横行霸道 强行拆除我家新盖的房子


尊敬的旗政府领导:

我叫张萨仁格日乐,是哈日努拉苏木布日雅特嘎查的村民,2010年开春苏木开会公布村民不要反对企业征地,政府也不阻拦村民建商用房,以互相发展为目的。到8月份以来苏木领导却没有下过文件,没有开过口头会,声明这片土地不能盖房子。2010年8月16日下午原苏木董书记领一帮人(包括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强行拆除了我们新盖的房子,推倒后把建筑材料都砸碎了。

请问上级领导:苏木书记领派出所的人去强行推倒我家新盖的房子合法吗?就算是违章建筑,他们可以往上反映情况吧?不能以粗暴行为给老百姓造成巨大的损失吧?

当时我们盖的房子附近还有其他7家也盖了房子,他们盖了7幢房子,加上我们当时盖的,那一片当时共有8家的8幢房子,另外7家的房子在苏木强行拆除后都得到了补偿,唯独我家的房子被强行拆除后至今未给补偿。

政府领导你可以分析这个问题:苏木董书记的这次行动有法律依据吗?所以,根据以上事实,我提出三项要求,请上级领导给予解决。

1、房子是我们的合法财产,被董书记等人拆掉,被拆掉的共8家,其中另外7家已经获得赔偿了,唯独剩我们1家没赔偿,所以我要求按价赔偿(60平米×3120元/平米=187200元)。

2、2011年8月16日下午6点多,当天来8个人,两辆车,一个苏木政府的车,另一个是苏木派出所的车。在我家老房子的院子里。原苏木(相当于乡镇或街道)书记董瑞卿带来的人打我。殴打我的3个人都是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哈日努拉苏木派出所的,我不知道名字,是董书记命令他们打的。

我被董书记带来的人殴打,现在我的心脏病又复发了,见苏木领导来我家我就被吓得不会走路,他们打我的当天,住院治疗花掉近2000元,该费用应由董书记等人负责支付。当时被推倒的另外7个老百姓家的房子和我家盖房的材料是一起进的货,2010年没通知我们,也没下文件说这地方是不能盖房子。现在在我的房子被推倒的那片土地上又盖满了别人家的房子,这个问题又怎么解释呢?董书记做为最基层的领导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还说:“哈日努拉就我说了算,是我家的单位,中旗的政府也管不了我,你愿去哪里告都行。”

去年我从1月份开始先找苏木,他们把我的申诉材料压下来就不管我们的事了。后来我又来到中旗找信访局、纪检委、土地局,他们过了一段时间就又不管我们的事了。后我又到兴安盟信访局和纪检委,结果后来又不管我们的事了。6月18日我去了自治区信访局,把我的事转到了兴安盟信访局。6月28日兴安盟信访局又把我的事转到中旗信访局,又不管了。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又上北京上访,结果被中旗公安局把我们哄骗回来,在拘留所拘留了10天才放我们出来。

现在是共产党的天下,和谐社会,我们老百姓是相信共产党的,别再让董瑞卿这样的领导欺负我们老百姓啦,我们也是政府的老百姓,我们是弱势群体,我相信共产党的天下,总有说理的地方,请上级领导帮帮我吧!


控告人: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哈日努拉苏木布日雅特嘎查150号 张萨仁格日乐、华杜琴台

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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