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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王杏丽投诉开封警方错办王俊丽被控盗窃案

Written on 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 | 27.8.13


[ 时间:2013-08-27 21:22:24 | 作者:王杏丽 | 来源:六四天网 ]

我叫王杏丽,住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和妹妹王俊丽合办梦世界房产中介信息部,现王俊丽涉嫌盗窃被羁押已经快半年了。刘梅英是河南大学公共体育系老师,住在河南大学仁和小区家属院。一年前其将该房在我们信息部挂出来出售。

2013年3月15日,于跃,李全营联系看房,王俊丽通过电话说好当天下午五点多看房,王俊丽三人准时来到刘家,当时刘梅英在客厅打电话,示意他们三人先去看房,约十分钟,看完房四人交谈,谈话中知道于跃是河大老师。

3月17日9点多,于打来电话,让约刘谈价格,王俊丽就和刘联系说好下午5.6点定房,下午四点多,刘打电话说他家放在卫生间的8200块钱丢了,王俊丽就让刘赶紧报警,并且打了于跃的电话,让赶紧来店里,澄清事实。同事也给刘打电话,让到店里,说四个当事人都在,通过警察查清楚事实真相。

王俊丽拨打110报警,110过来后,冲进来三个年轻人,说案子是他们的,就把110打发走了,直接把王俊丽等四人全部带去了开封市公安局柳园口分局刑侦大队。带到大队以后,该刑侦副队长郭磊就直接把王俊丽拷在了审讯椅上。审讯过程中,王俊丽没有拿钱,拒不承认,郭磊看无法审讯出来,就派刘梅英去恐吓王俊丽,先说哥哥是开封市公安局副局长,你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打官司,你们家没人肯定不行,钱也不多,你把钱给我,我给警察说说,破财消灾,你就可以回家了。

无知的王俊丽想着刘是一名大学老师,不会骗她,就答应把钱给刘,但是没有偷钱。刘第一次任务算是完成了。第二次郭磊告诉刘,让他给钱不行,你必须让他承认有这个事,王俊丽没有偷,不可能承认偷。郭就对刘说,他给你钱,你别要让他给你打条,就是这个保证书,害的王俊丽成了阶下囚。一切都有公安局提供给检察院的录音为证。

1、办案人再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把王俊丽刑拘。

2、3月17日就把人带走刑拘了,3月18日才下达传唤证

3、王俊丽一再称没有拿刘梅英的钱,由于没有证据,办案人员只有依赖突审,抬出刘梅英哥哥是公安局长压人

4、王俊丽认为当刘梅英打电话时领客户看房,现在刘梅英丢钱了,作为中介有一定的责任,办案人员认为有机可乘。

5、郭磊安排刘梅英和王俊丽私下谈话,违法刑诉法。

6、郭磊在他提交给检察院的录音中要求王俊丽“私下了事”不知是何用意。

7、该案件已经被开封市公安局以督办案件来处理,但是刘梅英的局长哥哥和他爱人(尚会永,全国人大政协委员)在后面从中作梗,致使此案没有人敢管。

8、此案不大,但是却被公安检察院拖这么久不送达法院,其中必有原因(开封市龙亭区检察院批捕科胡芳和郭磊系亲姑表兄妹)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王杏丽1599333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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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日 下午2:38

首先,警察相信房主的一面之词,单单只怀疑王。既然看房的是房主认识的人,一般都会亲自介绍。她的那个电话打给谁,说了什么不知道警察查了没有。两个看房的人到底有没有随同王一步不离, 王自己也可以反驳, 可以再去房主家走一遍当时的路线。严重怀疑房主自己贼喊捉贼, 她可能忘记有没有那个钱(从哪里得来的这个钱调查了吗), 或者就是想讹姐妹的钱(因为看房的人认识应该是站她那边的), 没想到他们会报警而已。这个案件有很多疑点, 民警没有深入调查, 一味的相信直觉和第三方证词。辩护律师应该提出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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