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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特赦称中国取消劳教制度缺乏诚意

Written on 2013年12月22日星期日 | 22.12.13


[ 时间:2013-12-22 23:13:38 | 作者:唐琪薇 |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
2013-12-17

资料图片:中国当局于2013年11月15日宣布取消劳教制度。图为2012年9月,几位访民呼吁废除劳教制度。(权利运动)

中国当局于今年11月15日宣布取消劳教制度。但国际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星期二发布报告说,这一决定最多只是“表面变化,”。中国正在以“黑监狱”、“戒毒中心”等形式,代替原来的劳教所。

法新社的报道说,“国际特赦”星期二公布的这份报告是在过去的四年中,访问了60多名劳教亲历者写成的。报告显示,在劳教制度下,中国有关当局不用经过司法程序便可将中国公民送进劳教所,最多可关押四年。

报告说,受访的劳教亲历者大多受到过酷刑和其他形式的折磨:包括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睡觉,用铁条烫,教唆其他被关押者殴打,用塑料袋套头阻止呼吸等。

四川维权人士黄琦对此表示,事实的确如此,很多被劳教人员在劳教期间都遭到酷刑和其他形式的折磨。

黄琦说:“劳教折磨主要来自两方面:其一,生活条件极差;其二,劳动时间很长,往往是通过劳教人员或政府干部对劳教人员进行残酷殴打,强迫他们劳动,而且,劳动时间超长,很多时候达到12个小时,受酷刑也非常之多。”

“国际特赦”的报告认为,如果针对行使自身权利的个人或团体的惩罚政策得不到改变,所谓取消劳教制度只能是换汤不换药,劳教制度将会以其他形式继续存在。但黄琦认为,即便如此,有关当局作出取消劳教制度的决定,还是中国刑事司法体系中的一项值得鼓励的变革。

黄琦说:“相对说来,劳教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还是会划上一个句号。对民众维护权益的打压,官方有一些新的政策。特别是最近一两个月来,有大量访民遭到当局刑事拘留逮捕,甚至于判刑。这是当局所谓依法治国的新花样吧。”

报告说,中国虽然在上个月宣布将取消劳教制度,关闭在全国的350个劳教所,但其中的一些并未关闭。比如在新疆、江苏、四川、吉林以及其他省区的一批劳教所已经被重新命名为“戒毒中心”,并行使和戒毒几乎没有关联的职能。“被戒毒者”可以在不受审判的情况下被关押数年之久,在遭受折磨的同时,被迫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另外,还有一些劳教场所关闭后,改头换面成为“药物康复中心”,“黑监狱”等等。

北京维权律师江天勇表示,“国际特赦”的这份报告观察十分敏锐。据他了解,很多劳教场所在中国当局宣布废除劳教制度之前就以前开始了换牌工作,比方说黑龙江哈尔滨市的原“前进劳教所”,今年上半年就改名为 “前进戒毒所”。

江天勇说:“里面有些劳教人员被要求签自愿戒毒协议,这是我了解的事实。”

江天勇表示,除了“戒毒所”、“药物康复中心”、“黑监狱”等形式外,在中国全国各个省市县都有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或者是“法制教育基地”。江律师说,这些地方随意抓人、滥用私刑的程度甚至比劳教所更甚。

他说:“没有任何程序,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把你塞到面包车里面就送去那里,然后家属根本不知道人去哪里了,即使找到了那个地方,他们也不会承认人关在那里。请律师去,律师也见不到人,这些我们都办过这样的案件。”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2月17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就“国际特赦”这份报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这个组织一贯对中国充满了意识形态方面的偏见,而且不断发表无理的指责,造谣污蔑中国。据了解,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始于1950年代。据联合国估计,2009年中国被迫接受劳教的人数为19万人,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上访人员和宗教、人权等维权人士。

江天勇律师认为,只要中国现有体制不变、中共当局推行的维稳政策不变,劳教制度就永远不可能真正在中国消失。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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