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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戴秀英 王秋英不构成犯罪刑拘获释

Written on 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 | 16.1.14


[ 时间:2014-01-16 22:47:53 | 作者:义工刘勇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天津讯2014-01-16】今天22时20分,天津戴秀英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和王秋英因举牌声援公民记者兑军勇被刑事拘留24天,今天获释。

来电称,2013年12月24日,我和王秋英因举牌声援公民记者兑军勇【天津两人挺公民记者兑军勇遭刑事拘留7天】,被丰台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在刑拘24天后,于今天下午17时许,被九敬庄警察从丰台看守所接到九敬庄,再由天津市政府接回天津获释。

释放证称,戴秀英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留,现因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以丰台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戴秀英称,我虽然获释,但丰台公安分局始终没有给我刑事拘留证,今天只给我一个释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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