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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催泪瓦斯袭击两农民 法院判决警方合法

Written on 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 | 20.4.12


作者:义工伯辉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四川讯2012-04-20】今天下午,成都市温江区访民刘琼赶赴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成都中院判决两农民代表败诉。

据悉,昨天上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温江区访民刘强、任恒超递交行政判决书,判决刘强、任恒超起诉温江区公安局一案败诉。

在判决书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成都市温江区公安分局所涉及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具有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认为权利遭受侵害时,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获取救济。本案中刘强以辱骂、推搡、威胁等非正当方式阻碍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拆除行为,刘强、任恒超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据悉,在去年7月13日,刘强、任恒超两户合法财产被当局强拆时,成都温江区警方动员麻醉器具,向刘强、任恒超二人喷射催泪瓦斯【成都警方动用麻醉剂强拆 抓走两村民】。在这个过程中,当局出动大批警力将现场包围,并随后对二人处以治安拘留。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法律事务部认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无视刘强、任恒超被警方非法使用警用器具伤害的事实,认定刘强、任恒超二人对执法人员采用非正当救济方式。可以认定本案事实认定有重大错误,理应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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