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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李国红被人砍瞎 投诉无门

Written on 2014年7月20日星期日 | 20.7.14


[ 时间:2014-07-20 23:30:15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江西讯2014-07-20】今晚23时10分,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蒋巷镇叶娄村李家自然村访民李国红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江西南昌李国红被人砍瞎、遭恐吓,投诉无门。

来电称:2013年8月5日下午14时许,我和妻子应淑红来到江西省工业贸易学院内超市,与合伙人卢某某协商双方经营中遇到的分歧。在场的卢某某的姐夫拿出腰间早己准备好的菜刀直冲我头部、肩部、胸部乱砍,同时砍伤我妻子的左臂,我和妻子当时满身是血地晕倒在地。

事发后,卢某某开车将我们夫妇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我左额部、左面部、左锁骨被砍伤,左眼缝200多针,左颧骨骨折,左眼内容物脱出,致左眼失明;妻子应淑红左上臂被砍伤,缝6针。以上伤情经公安局法医鉴定结论为:(李国红重伤,应淑红轻微伤)。

目前为止,我和妻子的住院费、医药费卢某某、行凶者一分不给,还扬言:"宁原把钱送给公、检、法、也不想给你们出医疗费。截至目前,我们治疗费已达数万元,多方借款勉强付清住院费,生活陷入困境,后续治疗费还需要数十万元无处筹措。

处理此案的南昌市红角州派出所,将行凶者羁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我和妻子于2014年3月10日在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向李建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人民法院能给与公正的判决。

在此期间,行凶者团伙其他成员还变本加厉地时常到我家里威胁恐吓,2014年1月30日,行凶者手下的黑社会团伙40多人到我家来威协。我们当地公安练小荣(警员号:015267),为其充当保护伞,我希望人民公安能为我和家人的安全提供保障,但多次去南昌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反映,都无果。

我被逼无奈,上京告状,从家乡到北京来都有1个多月了,该到的部门都反映了,可没有一个回信儿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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