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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方承诺书面回复王晶信息公开

Written on 2014年7月8日星期二 | 8.7.14


[ 时间:2014-07-08 22:17:03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吉林讯2014-07-08】今晚,吉林省吉林市维权人士王晶【吉林王晶申请公开寻衅滋事罪证】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警方承诺书面回复王晶信息公开。

来电称,2014年7月8日上午9时许,我按照昨天船营区政府政务督察室的指导,填好了他们给我的《船营区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和家人来到船营公安分局8楼办公室,找刘旭。刚到8楼,刘旭就迎了过来。她让我们在走廊里等,说她不懂我的案子,找相关人员给我答复,她先后电话联系了好几个人。期间,她看见我在录像,就和其他同事说:“怎么办?她在录像,谁接待谁麻烦”。

第一个上来解释的是警号203658,他看起来也是对信息公开这一块儿懂得不多,连我的拘留票也看不懂,还问我:“被拘留的是你老公啊?”谈了几分钟后,他说:等下刑事法制的人上来,看他们怎么给你定的,相关证据肯定有。然后,他就走了。

我们又在走廊里等了几分钟,刘旭喊我们进她办公室等,说她们的李局长上来了。9时35分,不知道刘旭打电话在跟谁说:刘局和李局正在研究咱们一个上访人的案子。这时,进来一个穿便衣的警察,我一眼就认出他是2014年3月8日凌晨到3月9日傍晚虐待我近40个小时的三个警察中的一个。我赶紧拿起手机要给他拍照,被他看出来,他马上就快步离开了,刘旭也跟着出去了。我女儿看到他们进了隔壁房间在密谈着什么。

9时43分,李局进来喊我下一楼去信访接待室,我说:“昨天和区政府说的明明白白,我要求的是信息公开,不是信访,区政府也联系你们了,让我来这里找刘旭的,说你们会给我要求信息公开的书面答复意见。怎么今天到你们这里就不一样了呢?” 刘旭说:“政府不知道我们的流程,我只是秘书科管收发文件的秘书,我帮你找到能给你解释的人,我的工作就结束了,李局就是管信息公开的。”我接着问李局:“你是管信息公开的吗?”他说:“不是,督察归我管,我可以给你协调。”

听到他们这些人,这些诸多的解释,我怀疑他们到底知不知道他们的份内工作,或者根本就没有份内工作,这样简单的一个信息公开的答复就这么费劲吗?甚至还要用所谓的繁琐“流程”,来捣乱申请人的脑浆,也许这样就达到他们的什么目的了吧。无奈,9时53分,我们和李局下到一楼,他把我们领进所谓的局长信访接待室,让我们先等他10几分钟。

10时42分,李局领来了自称是刑事法制大队的商民警,他拿来并翻开一本厚厚的刑诉法书,念了刑诉法第33条的部分给我听,说根据这一条,他们不能给我公开信息。我说:“你们不要断章取意”。他们说:“我们公安支持刑诉法,这跟政府信息公开是两个概念......信息公开属政务,你应找政府,由政府来答复你......法律的效力大于地方行政法规的效力,我们执行的是刑诉法和宪法......我们已经按法律给你答复了,我们讲法律,没有书面答复你的义务......你拿的只是一张申请审查表,不是正规文书,只有政府正式给我们下文书,我们才能正式给政府答复,也不是直接给你答复......” 主管纪检、侦查,信访接待的吉林市船营公安分局李副局长还说,“我不讲法,别强迫我.....和我讲法。”

10时45分,李副局长又进来和我讲:“回家等电话,明天下午有一个领导接见你,我们给你要求信息公开的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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