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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拒处理殴伤访民案 受害人坚守警局三日

Written on 2013年1月28日星期一 | 28.1.13


[ 时间:2013-01-28 04:09:40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胡长姣在武昌区水果湖派出所门前,准备递交《立案回告申请书》



【天网湖北讯2013-01-28】今天凌晨4时,知情人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武汉拒处理殴伤访民案,受害人坚守警局三日。

来电称,2013年1月25日,湖北省“两会”期间,武汉市江岸区访民胡长姣被武汉市江岸区中胜工贸公司余兵(谐音)及费红平(谐音)等人强行绑上车号为鄂A·78V59的别克车,将访民王龙新打伤一案【视频:湖北五访民遭殴打 警方拒出解决方案】,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派出所警员于2013年1月26日上午口头回复给予受害人胡长姣及王龙新出具《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到1月26日下午水果湖派出所警员以接案警号031757警员未上班为由,拒绝给受害人出具《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受害人王龙新在伤痛难以忍受,武昌区水果湖派出所对其置之不理的情况下于1月26日下午自行就医,现已住院。

据悉,受害人王龙新、胡长姣从年1月25日至1月27日为索要《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一直留滞于武昌区水果湖派出所,2013年1月27日12点左右,受害人王胡长姣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依照《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重点执法环节回告工作规程》及《武汉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在刑侦部门实行“办案公开制度”的通知》向武昌区水果湖派出所递交《立案回告申请书》,武昌区水果湖派已登记接收,天网后续将追踪继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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