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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训诫中心所长王建立恐吓访民

Written on 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 | 14.2.14


[ 时间:2014-02-14 16:24:06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河南讯2014-02-14】今天下午,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访民牛春英【河南许昌三警察拔掉裤子 训诫58岁女访民】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训诫所长王建立恐吓训诫中心访民。

来电称,2014年元月27号上午10点,我和杨宝琴去市公安局门口打内部督查电话,反映王建立在许昌县训诫所体罚,侮辱,辱骂,殴打,强迫脱衣,不让吃饭,搜身的问题,不接待等问题。1月28号上午8点,我和杨宝琴、朱彩云、丁二新又去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递材料,还是不接待把材料放在了门卫。2014年1月28号上午11点,我和杨宝琴又到县公安局才材料递给了一个督查领导王亚军。2014年2月7号,到许昌县公安局督查纪检递材料。2014年2月11号,我们8人到县公安局督查纪检递材料才接收。2014年2月12号,我们8人去市政府政法委纪检递材料他们不接,人大接收。我们又去市检察院他们让我们去市政府还是不接收。2014年2月12号,去市信访局,信访局也不管。像踢皮球一样都不管。

牛春英还称:2013年11月14日晚22时许,训诫中心所长王建立闯进我所在的房间称:中国十三亿人,习近平不可能为你死在我这里来管你的事。他还说:“以前我逼别人脱衣服的多了,不少你一个。看你比看黄色录像性感,你皮肤白,身材不好。没有性感,阴茎挑不起,鸭丸性不起来。”之后,他拿着相机给我照了裸体照,一丝不挂的让我在地上坐了一宿。

今天上午10时,训诫所长王建立,给被训诫人员张淑平打电话,要求让我们把网上的照片和材料全部删除,否则后果自负。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将继续关注河南废除训诫中心后【张凤梅回家 河南终结上访训诫中心】,相关责任人继续恐吓访民事件的最新进展。


河南许昌县训诫所变恶魔所所长王建立大恶魔色狼

我叫牛春英,女,现年58岁,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08年我的合法房屋补偿不合理,在我不同意没签任何协议被东区管委会暴力,野蛮强行拆毁,09年开始上访之路。由市信访.省信访.国家信访局。6年来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2013年11月10日我进京到中南海找国家领导人反映问题,被东区管委会动迁中心领导和工作人员连夜拉回许昌。11日早上7点左右,以非法上访的罪名关到许昌县训诫所五号训诫室,训诫室有两个监控探头和前后门窗没有安装玻璃,地上有块很脏的板,我在这两个监控探头下和前后门窗通风的训诫室,70天的训诫我受着王所长对我的最高的“优惠待遇”体罚.侮辱.辱骂.殴打.脱衣.捆绑.不让吃饭和精神折磨。

11月11日早上给我送了一杯水,半个馒头,一日三餐都一样吃了15天。到了晚上要被子责任单位给了我两条新被子,第二天早上不知什么原因把门打开二话没说就把被子拿走。12日晚上我把随身穿的大衣盖在身上睡了不一会儿门又被打开了进来了几个中年男人,其中一个中年男人说:我姓王.是这里的领导,所里有三个制度,1.有事招手。2.每天给你端什么吃什么,不吃端走。3.上午身子不准靠被子。说完就走。第二天因腰疼头晕把胳膊放在被子上不料门打开进来一个人二话没说拿起被子就走。

13日晚上8点多,我招手要被子,责任单位人说:王所长交代过没有得到他允许不让给你,等他回来在说。我就盖着大衣睡下了。

14日晚上吃过饭,我又招手要被子却唤来的还是领导不在,等领导回来再说。从7点-10点一再招手却始终没有人敢给我被子。我有些生气。寒冬腊月两个晚上招手要被子都不给。我趴在窗户上大声向王所长要被子整要了两个多小时没给我,几天没有吃饭和天气寒冷,一下子晕倒在地。大约10分钟后这位王所长过来了,他让责任单位把门打开进来问我你咋了?我说:向你要被子晕倒了。他说:“你想死?死也可以,死了用被子裹起来送到火葬场,”让法医鉴定后把你烧掉,你家人知道也晚了,法医只给政府一事,不会给你家人一事,让你家人告都告不响,你要是装死把你裹起来扔到火葬场烧了给你买个太空被。这是政府机构,我代表的是政府,是政府给我的权利,我倒看看你有多大本事。你把东区领导告的位置都坐不稳,这里我说了算,就是东区领导过来了也得听我的。我可以关你到明年两会结束,我也可以关你一年,我一天调不出这个训诫所你就别想出去,除非我调出这个训诫所管不了你,天高皇帝远就是习近平知道也救不了你。中国十三亿人.习近平不可能为你死在我这里来管你的事。今晚我就让你死,不是我把你送到这里的,你死了我一分钱也花不着,我让东区给你买个花圈写上我的名字给你送去,在王所长的多次威逼下我实在没办法,我把褥子扯了一条搭在门框上上吊,这时的王所长在我肚子上猛跺一脚,我向后退了几步。他还不停的让我死,逼我把衣服脱光,我苦苦哀求他还是不放过我,我实在是没办法只能顺从了他,把衣服脱光赤身裸体,一丝不挂。这时王所长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我的对面,嘴里还不停的说:“以前我逼别人脱衣服的多了,不少你一个。看你比看黄色录像性感,你皮肤白,身材不好。没有性感,阴茎挑不起旗,鸭丸性不起来。”王所长畜牲不如,我被王所长长达3小时的侮辱之后,他才走,(深夜一点多,他把责任单位两个男人坐在门口看着我)之后他拿着相机给我照了裸体照,一丝不挂的让我在地上坐了一宿。

15日早上7点王所长又叫来责任单位的人把我摁在老虎凳上手脚身体全部捆绑起来。责任单位端来一杯水喂我,在责任单位领导要求下把手脚放松了一点,一丝不挂的我坐的15天的老虎凳。

17日晚上10点多,王所长让责任单位把门打开在次进入我的训诫室,他说:“我把昨天的监控从头看了一遍,你阴部有几根毛都看的很清楚,这里是红外线监控看的很清,你披着被子到我的办公室陪我玩玩。我给你优惠,我没从他,第二天他就变本加厉的惩罚我,半个馒头也不让我吃,每天就喝三杯水喝了6天,第6天王所长的强迫惩罚下我头晕眼花不得不把衣服穿上。12月16日王所长在次对我进行强迫惩罚.6天不准出门、一顿半杯水、半个馒头吃了6天,不让洗脸,大小便都在房内空气污染,臭气熏天。王所长说这次我要治治你,如果你敢喊我就把臭袜子噻你嘴里,70天王所长不让刷牙,洗头。70天我原有体重121斤瘦到100斤。70天我受着王所长的侮辱,辱骂,体罚,殴打,捆绑,脱衣,不让吃饭,折磨和精神上的伤害,70天使我生不如死精神崩溃。冬至那天给我们半碗饺子汤半个馒头。

许昌市,县公安局领导,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训诫所?每天把我们访民关在房内,不让出来晒太阳呼吸新鲜空气,我们犯了什么枉法?为什么侮辱,体罚,殴打,捆绑,辱骂,脱衣,连饭都不让吃,这跟法西斯监狱有什么区别?和谐社会,人性化管理,这个王所长没有人性化他跟畜生一样没有人性。简直畜牲都不如!2013年11月11日—2014年12月21日,70天训诫出来不给任何手续。根据国家规定训诫不能超过24小时。

我要求市公安局,县公安局领导调阅当时监控图像以还我清白,请领导给我保留监控图像,归还那个禽兽给我拍的裸体照。一切都发生在两个监控下,以上所说句句属实,如有虚假我愿负法律责任!

控告人:牛春英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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