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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搜身成惯例 女保安强摸男访民下体

Written on 2012年8月30日星期四 | 30.8.12


作者:尹慧敏 | 来源:六四天网

搜身成为惯例 此举合法吗

今天上午10时许,我像以往一样走访了上海市公安局信访办(福州路185号)。刚一进门,便遭到保安强行搜包和搜身,由于我经常走访,这些保安都认识我,我对他们说:有什麽好搜的,我要喝毒药也不会在这里喝的。故负责搜身的瘦高个女保安在我身上大致搜了一遍,但她却半开玩笑半当真在我的胸部狠狠的抓捏了一把(我的胸部比一般人略大点,她或许怕我的胸口藏了点什麽吧)在遭到我的还击之后,她对我很强势的说:以后你来一趟我要摸你一趟。

正在此时,我身后来了一位走访人,在遭到保安强行搜身和搜包以后,保安连对方的皮夹都打开来细细翻看。正巧被我看见,我严厉向该保安指出:你难道不知道,你们这样搜身搜别人的东西是不合法的,是执法犯法。

当我走进信访接待大厅以后,我便将门口刚刚遭遇的被搜查和被摸胸的事告诉了正在走访的众人,不料走访的众民众口一词,控告说他们都遭受到搜身搜包等不公正的待遇。

正在现场走访的周雪珍提出异议说:你(指保安们)搜了我们的包不要紧,东西少了也没有关系,问题是如果被搜过的包里面多了一些有害的东西,比方说毒品之类的,那么,我们可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这句话一点不假,现在被人栽赃陷害的案例成千上万,比比皆是。就像我乘坐公交车被遣返也要被行政拘留10天加1天。如果有人对你不满意,想给你一点颜色看的话,还有什麽事情做不出来的呢。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上海市公安局保安对走访群众进行搜身已成为惯例 ,我只想弱弱的问一句此举合法吗?

2011年11月,我曾经多次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游行示威申请,但遭到现场接待的市公安局警员严词回绝说:你一个人不行,要多叫一点人才行。【警察喊我召集上海群体活动 创作聚众扰乱证据

2012年8月23日(上周的星期四),我再一次走访了上海市公安局,再一次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游行示威申请。我正言告诉接待的上海市公安局董姓警员:我认为就我一个人申请游行示威就足够了(我是个案与别人不一样),如果你们认为我一个人不够的话,请求你们公安局给我出具一张要我召集人的证明,还有请你们公安局在证明上面注明需要召集多少人,我会按照你们的指示去找想游行示威的人和我一起游行示威。结果,2012年8月30日,当我第三次走访上海市公安局,要求市局答复批准我的游行申请时,接待我的三星两杠警号为:001926的警员未给予批准与否的答复,即急急的脱下警服,换上便衣匆匆的离去了。

今天在上海市公安局信访现场的周雪珍:(15921781034);邓维秀(13761009786)等人皆对市公安局保安对走访人强行搜身和搜包的不法行为表示强烈不满。正在走访的蓝礼和(13918386937)还爆料称:他今天竟然被市局女保安厚爱,被搜到了下体。


众走访人

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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