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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500村民请愿市政府

Written on 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 | 27.9.13


[ 时间:2013-09-27 11:00:47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四川讯2013-09-27】今天上午10时40分,四川遂宁农民维权代表衡晓君【四川遂宁失地农民捐助雅安420灾民】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四川遂宁500村民请愿市政府。

来电称,今天上午10时,遂宁市小河洲三洲村500农民代表5000村民前往遂宁市政府请愿,要求解决养老保险和交通问题问题。因为土地被征用后,当局要求我们自己买养老保险,而按照四川省政府政策我们只需要出资8%购买养老保险,而地方政府要求我们出100%购买。另外,过军渡水电站建成后造成我们猫儿州交通不便,我们曾经自行集资1000万-2000万要求修桥,但至今未解决,我们今天请愿市政府,也要求建桥解决几千村民的交通不便问题。

截至发稿为止,请愿活动尚在持续中。

官二代李天一 强奸罪成判监十年


[ 时间:2013-09-27 10:11:03 | 作者:文宇晴 |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 ]
2013-09-26


左上:2013年9月26日,大陆歌唱家梦鸽进入北京海淀区法院,听取儿子李天一的宣判。右上︰有前来围观的访民被警察强行带离现场。右下和左下:被害人代表律师田参军步出法院时高举胜利的手势,随后被大批媒体包围访问。(相片来自六四天网)

解放军少将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的儿子李天一,年初与朋友强奸一名女子的案件,周四早上在北京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5人强奸罪成立,李天一判监10年,同案4名被告分别判入狱12年至缓刑不等。李天一代表律师称判决不公要上诉。

备受社会关注的官二代李天一涉嫌强奸案,周四早上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案中5名被告全部强奸罪成立。最受触目的李天一判处有期徒刑10年;案中唯一成年的王某判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姓兄弟分别判4年同3年,弟弟获准缓刑3年。宣判期间,受害人杨女士因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没有出庭。

法院认为,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5名被告人犯强奸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5名被告行为系轮奸,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惩处。

海淀区法院宣判后召开记者会,发言人范君重申,李天一带头犯案,而且对受害人施以暴力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亦无悔意。虽然犯案时只得16岁,但他的犯罪性质恶劣,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因而判监十年。
他说︰“事实表明,五名被告人违背妇女意愿,共同使用暴力手段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上强奸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曾经请求社会宽容对代儿子的李天一母亲梦鸽,在听判决后离开法院,她没回应在场记者的提问。为李天一作无罪辩护的代表律师陈枢却称判决不公,会提出上诉。
他说︰“我作为李某某的辩护人,是肯定会支持上诉。因为判决的依据以这个言词证据和口供,作为主要的依据。我认为这样的判决是不正确的,我们要提出上诉。”

而案中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向媒体表示,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合理公正的,对李天一判刑十年是意料之中,称十年刑期并不算重。他又说,宣判结束后曾联系杨女士,但她没有回覆,相信她已经知道消息了。
他说︰“她的精神状况是有点好转,但还没有彻底治愈,还在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李天一等人强奸案引起社会很大舆论,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外,吸引媒体以及逾百名各地访民前来关注,大批警察在现场戒备,在法院的安检区对出也架起围栏,不让记者走近。

江苏省访民余南哲对本台表示,数十名警察在法院外拉起警戒线,而且附近也有大批的便衣和保安。包括她在内有十多人被警察带走。

她说︰“我去了以后不到1分钟时间就被控制了。就是上了几个人,强行把我的东西抢掉,然后就被架上车拉走了。后来又有14个人被抓进去了。一直到12点多一点吧,就陆续放了我们,还下一个叫胡大料的,不知什么原因就没有放。”

案情指在今年2月,李天一等5人强行将一名醉酒女子带到一间宾馆轮奸。期间使用暴力殴打,警方之后拘捕5人。同案4名被告全部认罪,但李天一否认控罪,指自己当时醉了不知道事发经过,但又声称当时是嫖娼行为。

8月28日和29日,法庭对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案,进行了闭门审理。其中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并同意赔偿。但李天一当庭否认殴打受害者人,也否认与其发生性关系。

绵阳4警察今早再扣挺薄村民曾秀琼


[ 时间:2013-09-27 09:47:50 | 作者:义工金志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四川讯2013-09-27】今早8时45分,四川绵阳失地农民蒋远明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绵阳警方今早再带走曾秀琼。
 
来电称:今早8:40分,因参与9月24日成都新会展拉横幅挺薄熙来后,25日凌晨被抓获释的绵阳曾秀琼【绵阳6村民拉横幅被擒 绑手脚泼冷水】,再次被绵阳涪城区城郊派出所4名警察从家中带走。

据悉,此前在成都遭警方带走的绵阳农民杨秀琼【成都农民挺薄熙来 警察卡脖子受伤住院】继续遭扣押,警方拒绝向家属透露处理情况。


警方追查挺薄横幅作者

今天下午14时,曾秀琼来电:我已经传唤结束,警察说六四天网是1989年学潮期间建立的反革命网站。我主动承认自己写了“薄熙来大哥,失地农民想念你!”、“薄熙来大哥,我们等你”,但警察不理睬我,还是刑拘了杨秀琼【四川农民杨秀琼“想念薄熙来大哥”遭刑拘】。

四川三台县邓术容土地被占 警方拒查伤害案

Written on 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 26.9.13


[ 时间:2013-09-26 21:02:23 | 作者:邓术容 | 来源:六四天网 ]




投诉信

投诉人:邓术容,生于1972年9月22日,住四川省三台县塔山镇青春村三组,电话18281573604。

被投诉人:四川省三台县公安局。

1  案由:行政不作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受追诉,弄虚作假,黑白颠倒,故意隐瞒案情,包庇纵容马克明等黑恶势力的违法行为,让马克明等人经常对我打击报复,侵害我的人权,还让我受冤。

2  请求人民检查院领导依法严惩,打人凶手,还案情的真相,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行政不作为弄虚作假的责任。

事实和理由:因我村村支书马克明十年之内两次非法强占我家农田和山坡,断了我家唯一一条道路,水电排洪沟等事,长期欺压村民,非法倒卖土地,无执法部门管治。我忍无可忍才举报了他们的违法行为,马克明就对我打击报复。在2011年7月14日马克明就带领十多人将我打伤,在三台县人民医院抢救才保住了性命,因为有县公安局相关人员给他们做保护伞事情才没有依法处理。违法事件没有得控制,反而还理加恶劣了,又在2012年2月3日晚,马克明又带领十多人闯入我家把我打伤。120急救车把我送到绵阳市三医院抢救才保住性命。家里就我和小孩在家,我们每次都是打了110报警的,但是每次警察都迟迟不到,事后副所长曾东升故意把出警记录往前写了一个小时,故意黑白颠倒,隐瞒案情,帮马克明等人串供陷害我,包庇纵容违法人员的行为。

事发后,不给我立案侦查,还用欺骗和威胁逼迫我在他们乱写好的材料上签字,从出警记录中都很明显看得出说谎造假,按《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明确规定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警察在接到伤害案件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追查嫌疑人,保护现场,收集固定证据,应当重点问明实施伤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的人数及各自所处的位置,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在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但这一切警察应当作为而不作为。因此事我从县市省层层上访事情仍没得到解决,反而理加恶劣了。我被告逼无奈才去了北京上访,家里小孩无人看管,粮食没收没种,我借钱去维权,回家后县公安局还要拘留我,但马克明等人的违法行为从不依法处理,县公安局乱用职权,扬恶惩善给马史明等人做保护伞所以马克明非法倒卖宅基地,开石厂,非法乱占农田,从不给国家交税收,还强占老百姓的利益,各执法部门从不管理,因为我举报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后,在半年内两次将我打伤,相关领导还帮马克明等人弄虚作假,黑白颠倒,隐瞒案情。

依据:1,从我打110报警电话记录中很明显看出,我们在2012年2月3日18时29分到20时08分共拨打了4次110报警电话,又在18时56分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塔山派出所派出民警是在我们打了120急救电话后才来到现场的,也就是19点过才到我家的副所长曾东升把出警登记表写的时间是2012年2月3日18点09分接到报警18时15分抵达现场的,明显是说谎隐瞒疑点。2,民警在没有侦查时,在出警记录中写得很清楚是我用刀把廖燕飞砍伤的,而没有写我的伤是谁打的,当时我的伤很重,警察为什么不管呢?警察到达现场时廖燕飞等人所处的位置又在何处呢?疑点3,出警记录中的警察在菜地里提取的刀,而实际是马克明的打手罗海清和刘体华他们把刀送给警察的,我儿子兰军也看见是马克明的打手把刀给警察的,明显是警察在说谎,疑点4,警察有严格的要求每个警察在询问笔录时要把警察的姓名写上,在2012年询问陈洪和李永贵,罗海清等人的询问笔录中都没有警察的签字呢?这明显是警察帮忙串供时忘记签字了。5,治安处罚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传唤涉嫌人时,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告传唤人,我记得很清楚民警是用欺骗让我在传唤证上签的字。是在2012年2月14日民警故意叫我在传唤证上写上2月7日的,说是帮我查案用的。6,2012年3月7日塔山派出所张所长在我伤还没好时送廖燕飞的伤情鉴定给我时,当时要拘留我,我也给张所长说,我要请律师,我也要做伤情鉴定,当时张所长也同意让我自己去做,是他故意不给开鉴定委托书的,而是他们为了保护马克明等人故意不告诉我的,后来说我的鉴定他们公安不认可,也是为了保护违法人员,这一切公安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我才借钱请了律师到法院起诉时,没想到法院政府公安串通我的律师不按法律程序办案,用尽了卑鄙的手段故意拖延,后来用欺骗和威胁逼迫我在他们乱写好的材料上签字,让我受冤,让马等人不受刑法的处罚,才逼近我在他们乱写的材料上签字。

有当地政府和公安相关领导给马克明做保护伞,使当地很多村民受害都敢怒不敢言。这几年被马克明等人殴打威胁过的人有:联胜二村八队的李英,镇上卖猪肉的江会琼,青春村三组的陈代义,邓凤琼,塔山三村一组的许军,许树能,槐树七村九队刘玉红,槐树四村八队王表林,塔山二村五队马洪亮,陈中英等等,还有很多人被马克明等人威胁殴打过,有的是报了警,警察听说是马克明等人在威胁殴打人根本就不管,所以马克明非法倒卖土地,开石厂,倒卖宅基地强占老百姓农田等利益,又从不给国家交税收,一直都无执法部门管治。如果没有当地相关领导与其勾结上下联动,没有利益熏心,没有官员为他撑腰,马克明不会非法买卖土地十多年都无人过问,无人管制。第二次非法买卖土地还假借灾后重建。因为我举报了人的违法行为,在半年内两次将我打伤,我们报警,警察从不给立案,还帮马等人串供,让我无法申冤,请省领导依法严查给马克明等人做保护伞的官员,查清事情的真相为我们主持公道,维护公民的人权,追究给马克明做保护伞的官员的责任,严惩打人凶手和指使者,维护法律的尊严,让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保障,也好过上正常的生活。

此致

敬礼

投诉人:邓术容

2013年9月26日

沈阳刘国明70平米房产被占 上访10年无果


[ 时间:2013-09-26 20:38:00 | 作者:义工刘勇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辽宁讯2013-09-26】今晚20时,辽宁省沈阳市残疾访民刘国明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私有住房被占,上访10年无果。

来电称,我是一残疾人现居无定所,流落街头。因我70平方米私有房产于1993年2月被市建委拆迁后,96年11月回迁。现不给回房产,我去过市、省、北京各信访部门维权十年,至今无果。2007年我去过省、市信访,08年我到北京多次反映房产问题,公安以莫须有的罪名于2008年4月送我劳教1年,劳教期间市建委何志刚、张志华到劳教所威逼我息访罢诉。09年公安又到劳教所再次强逼我息访。

自09年6月至今,我一直奔走于北京各部委,残联、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国家信访局已向沈阳市政府下达转办,督办公函十余份。2013年8月1日,国家信访局再次向沈阳市政府下达转办函,但沈阳市政府、市建委依然推诿扯皮。欺负残疾人,坑害残疾人。

刘国明称,9月16日,沈阳市城建委将我从北京国家信访局强行带回沈阳说,回沈阳马上解决。回沈阳后又无人理我了,我现在每天去沈阳市的信访大厅反映问题。

江苏大丰程锦权遭勒索毒打 警方处理不当


[ 时间:2013-09-26 19:46:32 | 作者:程锦权 | 来源:六四天网 ]

关于遭受驾校头目结帮勒索、毒打后,公安长期不作为,凶手被逍遥法外的呈报

具呈报人:程锦权,男,1966年3月2日生,现住江苏大丰市三龙镇兴龙东路5号。

本人于2010年6月3日向大丰市三龙驾校缴学费3800元获准参加B2驾照培训学习,此后2012年11月12日近40名学员被校方通知到盐城市驾考中心参加实践考试,到考场地点后,由教练员陈波等人向全体学员做洗脑宣传说:要想提高功效,一次性考试成功,就在今天每人缴1000元向考官意思一下!于是个个慷慨解囊抛款,唯独我因预先未作准备,只凑足700元缴上(无收款收据)。没想到考试时考官真的对我百般刁难,直到故意让我得不到通过,而其他交足过关费的考得再差也算及格。正因为唯独我一个已有驾照的不及格,考官显失公正,欺人太甚,我当即报警准备举报其贪腐不法勾当,但因考点位于三地交界处,处理权属难分,后来三方均未出警。这使三龙驾校头目吴建祥恼羞成怒,由此对我切齿痛恨,耿耿于怀。

2013年4月2日中午,三龙驾校头目吴建祥及教练陈波、王加峰以及张二等人在三龙派出所门前及东侧见到我后,两次恶狠狠地蜂拥而上,非法强行拦我交通车辆,恶意迫停后将我从车内鴐座上强行猛拉下来,同时对我头、腰和浑身多处迅猛暴力拳脚相加,直至10分钟后昏迷倒地。经我妻向110和三龙派出所报警,我苏醒后忍痛与暴力行凶者被一起通知到派出所做笔录,但值班警官未按规定对我浑身多处外伤拍照留证;驾校头目吴建祥等人甚至在派出所值班室仗势扬言说:“我们驾校一直就是做的黑生意,谁想不花钱打招呼,我有办法叫你后悔都来不及。黑驾校与交警是一家,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随时让交警拦你的车,扣你的照,挡你的工作和财路,非叫你得不偿失不可!”

事实果然让暴力团伙大显身手,三龙派出所明显带倾向做了笔录,并按警官写出的字样要我在笔录上照抄一遍,莫名其妙地就算我认可了笔录。此后一直未作任何执法查处。在本人的一再依法强烈要求下,并先后经省、市和各上级部门交办督促下,至今拒不按法律程序秉公作出伤情鉴定,也没有对各大医院所做出的“脑震荡”、“视神经挫伤”和多处内外伤结论进行核实认定(详见医疗档案);更没有明确落实责任和医疗等费用损失。也许就打算永远如此让暴力犯罪团伙逃之夭夭。严重损害了执法者和政府的形象。

为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别维护党纪国法和人格的尊严,今特据实呈报,恳求高层首长依据相关政策法纪规定,尽快督促底层职能部门顾全大局,秉公执法查处,一步到位责令暴力团伙为首者(三龙驾校头目吴建祥等)彻底认罪悔过,承担责任,赔偿损失。民拭目以待!

谨呈

国务院信访局 公安部

具呈报人:程锦权
联系电话:13770283229

2013年9月26日

附:1、学费收据;2、部分医疗档案





中纪委拒绝张秀琴等南通八市民举报


[ 时间:2013-09-26 19:00:19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北京讯2013-09-26】今晚19时,江苏南通访民张秀琴【北京假警察扣身份证 真警察助南通8访民逃亡】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中纪委拒绝南通张秀琴等八市民举报。

来电称,今天上午10时,南通市访民张秀琴、李忠琦、陈美芳、徐汇萍、俞晓妹、曹吉英、刘保建等8位市民向中纪委领导举报南通市最高行政领导丁大卫组织各级领导及社会闲杂人员,暴力阻挡市民向省巡视组反映问题。中纪委办事员几次向领导汇报此事。

中纪委领导最后拒绝接受8位市民的举报。理由是几位市民原来诉求是征地,房屋拆迁不同的诉求,所以今天不能集体举报。也就是不能举报南通市领导的违法乱纪的行为,用原来的诉求拒绝我们今天的举报。习主席说的老虎,苍蝇一起打,南通苍蝇无法打。

张秀琴:1351520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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