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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视组面谈 江苏软禁殷雪芳已44天

Written on 2014年9月18日星期四 | 18.9.14

作者:殷雪芳

中央中纪委领导:你们好!

我是江苏江阴璜土石庄花港苑村民殷雪芳,我已多次网上向中纪委举报。2014年8月4日我把举报资料寄到南京板仓邮局11号信箱,还到南京京西宾馆举报接待室与你们巡视组面谈回家后,璜土镇书记陈福良与派出所所长吴建峰立即开会派警员穿便装每天24小时守候在我家门口【江苏殷雪芳中央巡视组曝亿元贪腐 遭软禁】,直到现在还在软禁我的人生自由。当地政府为什么要这样怕我向中纪委巡视组举报呢?说明当地政府有很多重大违纪违法不可告人的秘密。

一、2013年璜土镇书记陈福良及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璜土派出所、各村委)都参与了私分公款,数额巨大1000余万元。私分公款已于2013年4月15日被无锡反贪局追缴。(镇政府私分公款时领导特意关照对外要保密,是镇政府个别工作人员举报到无锡反贪局)。但到2014年1月璜土镇政府奖金福利照发。原江阴市经济开发区(西区)石庄办事处书记高佩、严建定、副书记金星等人(现已并入璜土镇)在2002年至2008拆迁期间也曾有相同私分公款案件发生,数额巨大。

二、2002年当地政府拆迁征地没有按国家规定办事,采取非法停电、停水等逼迫手段强行拆迁,强行圈地,坑害拆迁户。2002年—2004年强拆、强征违法圈地七个村委:友谊、上游、东白土、青钟、黄家丹、天生港、许家丹村(现已合并为花港苑村)承包地13000余亩,宅基地、河塘与其它各种地等除外,至今没有与失地农民签订任何流转合同协议。拆迁户补偿没有按国家拆迁、征地规定标准补偿,当地政府坑害拆迁户农民。2003年原友谊村委没经村民任何协议同意以每亩2000元的价格私自蒙骗收买拆迁户土地30亩,连土地钱分红都不给失地农民,后来又高价出卖给企业。

三、《江苏大江金属有限公司》江阴国土局批512亩,实际占地面积1080亩,多的568亩土地璜土政府陈福良没有任何手续就高价出售。2003年江阴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把农村集体土地买给法尔胜工业园千余亩,法尔胜多年一直没有开发,2011年璜土政府与花港苑村又重新高价变卖给法尔胜,同一方土地多次买卖。

四、《江苏顺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厂房三次,但只有江阴国土局批二次(第一次是2012年第2批28256平方米、第二次是2013年第3批3425平方米) 第三次没有任何手续就侵占5.08亩,花港苑村委书记彭文峰说是村委租赁给顺发厂的,村副主任彭华说:是璜土镇书记陈福良说是边角田送给顺发厂的。2014年5月没有任何手续又想扩建第四次,给当地百姓阻止了。另外璜土镇与花港苑村还联合私自出卖土地1.5亩60万元给《江苏顺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是国家的,可以随意买卖、租赁、转让吗?像顺发这种情况花港苑村还有……

五、花港苑长江边二千余亩围堰,江阴市政府拨款芦苇青苗费180万元,但花港苑村做假账(芦苇塘有住房、水泥场等其他辅助物),发放给百姓的青苗费只有619930元,白条冲账98295元,还有钱不知去向。

六、多年来花港苑村委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合伙坑害、蒙骗百姓承包工地,从中获利,数额巨大。

七、璜土镇不顾老百姓反对,把原来别的地方的化工厂全部搬到石庄花港苑附近,花港苑村成为璜土镇化工区,12年来老百姓多次向政府反映但璜土镇不顾花港苑小区一万六千余名居民的生命安全。

八、璜土镇政府把花港苑小区的绿花(拆迁以来)承包给花港苑村副主任彭华,彭华再转包给别人,数额巨大,从中获利干部私分,花港苑小区至今绿花杂草丛生。为什么干部拿了政府给的工资还要搞第二、第三产业,连小队长多发了大财。而老百姓连说话的余地都没有,连吃饭都成问题。

我把以上这些资料多次发到江苏政风网站,政府不但没有调查解决问题,反而上下串通一气,隐瞒事实真相,以权压人、欺上瞒下。2013年璜土镇书记陈福良想出100万元请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来灭我殷雪芳的口。2013年11月25-26日花港苑失地农民为了拆迁补偿不公集体向璜土政府讨回公道,江阴市与璜土政府联合派3000余特警来镇压百姓,拘留关押200余人。

望中纪委领导重视群众举报,明察暗访、严肃督办以上反映的问题,查出真相、捉拿贪官、依法惩办、公布于众。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举报人:江苏省江阴市璜土镇石庄花港苑村民殷雪芳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璜土镇石庄花港苑B区18楼406室

2014年9月18日



河南李霞拘留所镣铐 10天瘦身10余斤

Written on 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 | 16.9.14



我叫李霞,1974年11月1日生,家住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政府家属院,身份证411081197401112984。

我丈夫7年前遇害身亡,因禹州市公安贪脏枉法庖庇罪犯,久拖不查,造成我的父亲一气之下,气死过去。七年来为了赡养80多岁的公爹和失去娇儿被气疯的婆婆及抚养幼小儿子生活,我欠下外债累累。因我冤情重大上级多次督办此案,可高官推来推去,说给家解决困难经两任市长蔡全法、王宏伟批示解决,直到两任市长调走也没给解决。因多年的沉重的负担压的我喘不过来气,婆婆病倒在床,无钱看病,无钱供孩子读书,孩子哭着要缀学,我上告无门,走投无路,想死解脱痛苦。在上级领导的责承下,地方政府才救助我们杯水车薪解决燃眉之极。工信局局长赵领为了讨好政法委书记,“骗我,承诺让我去工信局上班”。可事后却又让我去交警队上班,分明是在忽悠我,半年多以来,我几乎天天去找市领导。可他们推诿扯皮,拖止今日,我的婆婆、公爹为此先后都含恨去世。

万般无奈我于2014年8月31日乘火车进京上访,刚下火车出站口,被禹州市截访人拦到北京革新里宾馆,并扣压我身份证不给我。晚上禹州市工信局截访人王红亮提出和我睡觉,并给我买衣服去旅游,我把他推出门外。我一妇道人家,一晚也没敢睡着,那天下着雨,天还没亮,我从宾馆逃出来,因没有身份证,信访部门又不受理。无奈在大街流浪,被北京警察送进派出所,又被送进马家楼。后被河南省禹州市工信局王红亮骗我说回家解决问题,他们把我从马家楼骗出后,直接送回禹州市刑警队,到刑警队他们拿出一张造假训诫书,并强制非法拘留我。

2014年9月5日下午16时许,我和拘留所犯人都在拘留所院内放风,警官朱二营无中生有,故意找我麻烦,拉我进拘房,不让出去放风,我抗议和他理论。他不但不听,反而脑羞成怒,先是漫骂,接着所长王自远、朱二营两人强行给我戴上手铐和脚链,朱二营把推倒在地踢我,还挑起我的下巴污辱漫骂,并恶狠狠的恐吓威胁我说:“老子也是老上访户,你算个求啊,只要你进拘留所一次,老子就治你一次”等难听骂语。随后又把我拉到101房,将我和残疾上访人宋雪芳和两名吸毒犯关在一屋,并把我按倒在地铺上,让吸毒犯人打我。

起初犯人同情可怜我们不肯打,如不打我们,他们就不给吸毒犯烟吸和饭吃,在他们多次挑唆犯人下,残疾访民宋雪芳被打。朱二营利用犯人之手打我们,这一招实在是阴险,他们借刀杀人,手段毒辣。我们抗议,朱二营气急败坏,一手卡着我的脖子,一手反扭着我的胳膊,将我推向二楼禁闭室,当时我急火功心昏了过去,不醒人事,当我醒过来时呼吸困难,全身麻木不能动弹,在一名女警的按摩救护下,我身体才恢复知觉。在禁闭室关押我大约20多个小时才放我到一楼,在拘留所,自从他们把我拉进拘留室,10天没放过一次风,在拘留室10天里,我头晕恶心,基本没有吃过一次饭。当我从拘留所释放出来时整整瘦了10多斤。在拘留所期间,我的孩子放假回家过八月节,可我被关进拘留所,无人照顾小孩,担心孩子在家哭着找妈妈,我想给我哥打个电话说一声,可拘留所所长王自远都不让打电话,说是市里主要领导不让打电话,也不让亲属来拘留所探望上访人。他们推诿欺诈,以权代法,欺压百姓胡作非为。让受害人雪上加霜,苦不堪言。肯请上级领导调查,将这些害群之马,打着共产党的旗号,却干着伤天害理的败类清除公安队伍。

朱二营、王自远丧尽天良、残无人道,利用被拘人的自卑心理,对其施加精神上的折磨,并满足他们的卑劣欲望。是可忍孰不可忍,从他们的行为可以看出,这纯粹是政府腐败官员串通好打击报复上访人行为,根据《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我将追究朱二营利用手中职权侵害我的人权,侮辱、虐待,欧打等给我身心造成的沉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西昌每亩7万收储4650亩 王启翠遭上房揭瓦

Written on 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 | 13.9.14


[ 时间:2014-09-13 15:17:18 | 作者:王启翠 | 来源:六四天网 ]





西昌市政府官商勾结,抢民饭碗,非法占地、暴力拆迁,动用公安民警强行断水、断电害死村民李发秀不承担责任,凭一张以西昌市政府收储土地拆迁的预公告,没有国务院批文、拆迁许可证就把小庙乡范围内4650亩土地整荒,1千多栋房屋强拆。当时村民不同意,并向州政府提交村民的意见及红手印,州政府不但不听村民的诉求,反而把人抓去关押。同年11月11日又出了一张公告,西昌市政府已把小庙乡4650亩土地收储,自公告之日起,土地不准耕种。没有给村民开过听证会,没有签过征地协议,没有给过一分土地款,怎么叫收储,现大片的土地已荒了两年,西昌市政府2013年就把土地整荒,现2014年8月才通知村民领土地款,更加不合法。7万元一亩,没有社保,留地安置,村民没有长期的受益,把几万元吃完怎么办。西昌市政府上不执行中央指示,下不听民意诉求,完全违背农民的意愿。现西昌市政府把我家害得家破人亡【四川西昌断电逼迁 老人夜间摔伤致死】,有房屋不能住,有土地不能种,一家人生活全无。

丈夫冯金龙脚残,怕政府逼拆迁抓去关押,离家出走,母亲李发秀现年87岁,工作组入户时还能扫地、喂鸡,西昌市政府2013年8月31日,动用大量公安民警强行断水、断电,当晚就摔伤,9月26日晚把脸部摔条大口,流了很多血,27日我带老人到市政府反应,但还是不解决水、电问题,就这样天天晚上摔,10月18日把肺气肿、肺心病、气管炎、高血压一齐摔发,我给队长借到二千元钱才住进市医院,内病外伤进了重症监护室,抢救无效26日死亡。王启翠患多种慢性疾病,现靠捡垃圾维持生活,那里还有看病的钱,已经活不下去了。

西昌市扩建新城,泸川村整体拆迁,村内还有四户人家没有拆迁是因不能住高楼,现各级签字盖章的这个违法拆迁,把排水沟全部堵塞,连日大雨,我家房子进水,快被泡垮,围墙已经倒塌,把大门堵掉了,现家也进不去,无家可归,天当房,地做床,找哪级领导都不挖排水沟。

2014年8月14,不知哪级政府派人把我家围墙挖倒,把我捡来维持生活的垃圾和家里的一切全部搬走,把我家房子的瓦片揭了几个洞,想把房子彻底整垮,我报了110,派出所出了警,后附照片。

西昌市政府违背国家政策,视农民的生命财产如粪土,西部新城扩建人口没有达到500万,西昌人口才60万,扩建新城是违法,西昌市规划、建设范围内没有小庙乡泸川村要拆迁,收储土地。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等国家法律、政策,承包地提升到物权,承包土长久不变,各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保证口粮自给。所以西昌市政府不能收储我家承包地、拆迁我家房屋。请求巡视组的同志亲自到现场查看,大片荒芜的土地及拆迁的废墟。

责令西昌市政府把河挖通,放水下来,让我家继续种地维持生活,我家房子被政府整成危房,赔偿损失,批给重建。纠正西昌市政府断水、断电的违法行为,公证解决李发秀的死亡,并追究责任。

西昌市小庙乡泸川村四组村民 王启翠
身份证号:513401195505202227
2014年9月9日


湖北7名入狱贪官看守所内修理访民

Written on 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 | 12.9.14


[ 时间:2014-09-12 14:56:46 | 作者:江富友 | 来源:六四天网 ]

2014年6月11日在北京西客站,站台上刚下火车被驻京办邓士成、马中亮,樊城区信访局陈局长、社区聂小峰主任等一伙十几人强行绑架回,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罪行拘20天。7月2日又以敲诈勒索罪刑拘30天。8月12日又以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详见三罪附件)【湖北江富友三罪取保候审 康建军押看守所】。

在襄阳市二看守所内11号牢房,它们指令牢头狱霸杀人犯高聪迫害我。8月1日,又把我关押在专关贪官污吏的6号牢房内,其中有樊城区洪沟社区的洪明超书记、王寨的汪明付书记、高新社区的龚玉良书记、严清华、莫海东等七名腐败罪犯。

它们勾结外劳犯人及狱警李锦华通风报信、串供、偷递书信、钱权交易。每天偷送进牢房内鸡鸭鱼肉、高档香烟、吃饱喝足后就残害我,不给吃饭,不让睡觉,说我是上访告状的,害它们坐牢,要整死我。

我冠心病、高血压240,肺挫伤,三级高危病人,审讯室内,樊城区公安刑警队长:何辉,刑讯逼供,我被它辱骂,恐吓昏死,休克三次,八月二十一日,才被它们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并又强行逼迫我写,以后不再到北京上访的(保证书),又以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罪名,才将奄奄一息的我释放!一个老便衣警察”的血泪控诉。


广东黑老大破坏黎炎庆32亩土地、鱼塘

Written on 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 | 11.9.14


[ 时间:2014-09-11 23:56:28 | 作者:黎炎庆 | 来源:六四天网 ]

我叫黎炎庆,身份证号:442828196302131630。

我于2001年2月25日与广东省新兴县新城镇乔亭居委会签订了双曹旱地32亩承包合同。2011年8月31日上午9点30分,我的承包地及鱼塘遭到了乔亭居委会和当地黑社会老大###组织一批社会流氓进行破坏,损失约600万元。当时我打110报警,警察罗广棣(警号:271761)、张卓林带领几个警察到了现场,不但不制止,反而把我叫到派出所,让流氓任意破坏。

由于我多次到各级有关部门进行上访,于2011年11月18日上午10点,我的承包地及鱼塘再次遭到报复性破坏,乔亭居委会与黑社会老大###(2014年8月已被广东公安机关抓捕),再次叫来几台大型货车,把建筑垃圾到倒进我的鱼塘。2011年11月19日全天用两台大型挖机进行破坏,将鱼塘的鱼和水放到河里,同时还抢夺我的鸡、鸭、鱼等财物,仅这一天就给我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我打110报警,新城镇派出所副所长黎木进(警号:271834)带领一批警察到了现场,看见正在破坏我鱼塘的人是黑社会老大###,警察当场没有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其中一个警察还对我说:“###害死了几十人,已经报警的案件就有几十件,但因他与我们公安局的领导私下关系好,没有人惹得起,得罪得起,你就认命吧”!

十多年来,我多次上广州、上北京向各级有关部门反映、控告,终无结果。2014年7月11日,我到国家信访局上访,接访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你反映鱼塘遭破坏的案子已经终结,由你们当地政府上报来的材料,已经给你赔偿了150万元”。事实上,至今我也没有得到一分钱。

广东省新兴县地方腐败官员、腐败警察与黑社会老大相互勾结,欺上瞒下,制造伪证,欺骗国家信访局及各级领导,严重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和合法权益,理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

2014年9月11日

港商遗属中联办拜祭 诉令政策弟兄害死王文金


[ 时间:2014-09-11 17:55:42 | 作者:黄亚珍 | 来源:六四天网 ]



家人于2014年9月9日 (即王文金去世第100天)在中联办门外举行拜祭仪式

本人丈夫王文金,被令计划、令政策害死了!山西铜矿老板董康典联手原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即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的亲哥哥)等人将王文金害死了!

王文金,享年70岁,香港居民,于1992年在山西省垣曲县以外商独资投资洛家河铜矿,2006年中国贸促会作出0163号仲裁书,王文金获得胜诉,裁决双方解除合资合同,确认王文金投资800万元,双方进行清算。该裁决至今已八年多仍未能执行。

王文金自2006年起不断上访要求各政府部门协助执行0163号仲裁书。事件曾于2009年初取得了一大进步,在当时的山西省副省长李小鹏的监督下,双方经多次谈判洽商,并在全场录音的环境下,双方签订执行仲裁清算的「协议书」,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一天正式受理清算申请,但清算之事至今仍未执行。

为了阻止仲裁书0163号的执行,山西铜矿老板董康典勾结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整件事经过精心设计。于是令政策运用他在山西省的权势以及利用其弟弟令计划在中央的关系,请托市长王安庞,安排山西运城市公安局于2011年9月29日硬以「涉嫌合同诈骗」把王文金抓起来,当时运城市所有看守所都不接收王文金,还是令政策在自己的老家平陆县动用影响力,最终把王文金关押在令政策老家运城市平陆看守所。

王文金被拘留前身体状态不错,行走自如。在拘留期间,王文金被日以继夜地不停折磨 ── 整天不给吃,有时只淮吃碗稀粥或吃其他人吃剩的残馀饭菜;不让休息,每天无止境地提审及恐吓他,经常在睡眠中揪起他并加以辱駡及虏打,甚至把头按在便池内虏打;限制大小便,尿湿了裤子不让换,但却要亲自清洁弄葬了的地板;天寒地冻被迫睡在地上;生病时不获安排看医生;直至出现危急情况才被匆匆送进医院。

经过这九个多月的折磨及凌辱,王文金身心皆陷入崩溃,身体严重虚弱,庭审地点也因此被迫由山西运城市中级法庭移至看守所附近的平陆县中级法庭。于2012年6月5日开庭当天, 我们见到的王文金与被拘留前判若两人,从前谈笑风生的他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变得神智不清, 思考缓慢,在法庭上几乎回答不了问题;他瘦得只剩下皮包骨, 身体严重虚弱,不能走路, 须由两个人搀扶著慢慢向前移动,老是喘不过气来,连简单的一整句话也说不成;更甚的是,他已大小便失禁, 在法庭上当庭尿湿了裤子,后来更因极度不适而须退庭,由法庭安排的急救医生即场救謢,法院当天也专门派了救护车在法庭外守候。可见王文金当时的身体健康问题是何等的严重!董康典、令政策等人是何等的残酷!

王文金被关押的九个多月期间,令政策等人继续利用其于山西省的势力,指使山西运城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机关,伪造证据以所谓「合同诈骗」和「虚报注册资本」入罪。家人就王文金被关押的事不断向各有关部门求助,中央于2012年6月下旬派工作小组下山西过问此事。结果,山西省运城市中级法院及平陆看守所于同一天 (即2012年7月2日) 内共发出了三份文件,即「刑事判决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及「释放证明书」,宣判十年有期徒刑的同时却即席释放王文金。由此可见令政策等人当时是因心虚才急急放走王文金。

于2012年7月2日回香港后,王文金立即被送进医院留医,脑扫瞄显示他的很多脑细胞已坏死,医生的诊断为脑部受侵害(包括外来及药物的侵害)而永久受损,导致智力及身体活动能力皆严重受损,大小便失禁,不良行走,永久伤残,从此失去自理能力。受尽折磨的王文金终于在2014年6月2日撒手人环了,但王文金的案件并不会就此结束的。

王文金已于2012年7月就其冤案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以及于2012年11月提出调案申请。本人经常代王文金走访北京多个政府部门,期望能儘快处理王文金的案件,可惜都无功而回,上诉至今已两年仍未获处理。

为了讨回公道,还王文金清白,我们家人抬著棺材、带著王文金的骨灰,自2014年7月24日起在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简称「中联办」) 门外展开马拉松式的静坐,以要求中联办领导协调中共中央及山西省有关部门:(一)立即跟进王文金于2012年7月提出的上诉案件以及于2012年11月提出的调案申请,令案件得以公平审理,使王文金沉冤得雪;(二)立即彻查製造王文金冤案的幕后黑手,包括董康典、原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原市长王安庞、当时的运城市公安局局长以及运城市检察官等等,儘快将这帮胡作非为、丧尽天良的涉案歹徒绳之以法,使王文金得以瞑目;(三)立即彻查董康典的财产来源,查究董康典是如何违法地侵吞掉王文金的资产,如何由一位粮食局长摇身变成家财万贯的铜矿老板;(四)立即跟进以儘快执行北京仲裁庭的0163号裁决或协助双方达成可行的赔偿方案。

由2014年7月24日起,本人一直留守在中联办门外的示威区,风雨不改,期待中联办尽快协助本人跟进案件,使王文金沉冤得雪。留守至今已一个多月,可惜案件还未取得任何进展。本人不知道这露宿街头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真希望中联办各领导能明白本人的苦况: 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家,白天在街上忍受烈日的煎熬,一个多月来已晒得仿如黑人;晚上忍受老鼠蟑螂的骚扰,不时的行雷闪电,连场暴雨;更甚的是还要承受警方、食环署及附近大厦物业管理处的不断刁难、出言恐吓及制造麻烦。如中联办迟迟未能为本人跟进诉求,两案件未能尽快得以解决,恐怕本人将会如枉死的老伴一样,被白白地害死在中联办门外。

受害人王文金妻子 ─ 黄亚珍
2014年9月11日

附上相片:

1.家人于2014年7月24日到中联办门外示威
2.家人于2014年9月9日 (即王文金去世第100天)在中联办门外举行拜祭仪式


上海锦绣里10强迁户继续抗议

Written on 2014年9月9日星期二 | 9.9.14


[ 时间:2014-09-09 02:51:29 | 作者:方涛 | 来源:六四天网 ]





2014年9月7日下午3点,上海普陀区安远路锦绣里地块居民查文强、方涛、倪娜、潘金凤、陈红其、杨建林、许国兰、李志琴、方青、叶庭永(2013年5月14日被强迁)、顾伟良(2013年9月被强迁)等10余名居民到普陀长寿路街道办事处上访,抗议“上海普陀锦绣里9.4暴力强迁”【上海300人强拆伤2人 中央巡视组促解决】,历经3小时的静坐等待,被当班保安和接警的二批长寿路派出所警察告知“长寿路街道没有人值班”。上访居民于当晚7点到上海市政府,请求政府对“上海普陀9.4暴力强迁”的受害人及家庭给予医疗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严惩暴徒和始作俑者。经上海市府值班人员接待和联系,于当晚8点半转至普陀区政府,因未得到普陀区任何有效答复,访民们再赶往中央第二巡视组在上海的驻地——江苏路888号和兴国宾馆,得知中央巡视组已于8月底返京,9月10日以后才回沪办公。

在访民的坚持下,长宁区警方联系,直至9月8日凌晨3点,普陀区才派出4辆警车,将访民送到胶州路1095号的长寿路街道办事处大厅,但始终未向强迁受害人及家庭提供任何基本生活保障。




贵州娄义海:我一家跟国家走 龟头被杀两个孔

Written on 2014年9月7日星期日 | 7.9.14


[ 时间:2014-09-07 19:54:43 | 作者:娄义海 | 来源:六四天网 ]
尊敬的党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

我们百姓盼青天,可盼来的是祸害百姓的基层官员,不准百姓上访,因此我必须再次向上申诉,理由如下:

申诉人:娄义海,男,汉族,于1966年7月13日出生,原住,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水坝塘镇坪头村白果组,现住桐梓县娄山关镇小坝村老红庄组租房。(现成为计生残废人)

被诉官员有水坝塘镇镇长李刚、镇领导梁军龙、包生干部娄建明、桐梓县信访局局长张元秋,指示医生杨芳,护士张蓉等人利用计生手续暗杀本原诉人的事实简诉如下:

一、我原诉人娄义海已知自己超生有错,自己主动于2002年正月初十下午五点到水塘镇计生办去办理结扎手续的时刻,按照医务常规切除术是开刀两个孔;因为我家与娄建明家父辈就有私仇,因此娄建明串通领导借这次机会害我;被告镇长李刚当面对医生说把我搞死算了,逼杨医生用剪刀将我的龟头上杀两个孔,至今已有12年之久,化脓性不断流脓、流血,不知用的是什么病毒性的东西,给本人制造成严重残疾,无医可治,企图让细菌发展直至死亡的罪证确凿。

二、事件发生后的当天,我走到回家的半途就不能走了,下部被暗杀处血流不止,次日去找当地政府求医,反而遭到被告的严重打击。并且控制着我的人生自由,不准上访,上访回来县里的公安随便就可以抓人,将本人控制得生不如死,死不如死的铁证事实。

三、本人出于无奈,想方设法到遵义地区和省委请求解决医治,而省委通知被告方处理,但被告方不但不处理,还强行逼我到省委拿回解决手续,并派人跟踪、监控我。本人于2008年中旬千方百计地逃到北京天安门,通过好心人找到中央计生部,将中央计生部开出的手续转交给省、市、县,但是他们不但不给我解决,反而被他们没收,并且又被被告逼我到北京取回手续,我于2009、2010年、2011年分别去拿一次,合计三次,都被被告串通省市县卡着不处理。

四、原告病情严重,已造成计生残废人,双手拄着拐杖行走,我于2012年到北京,见到了胡主席和温总理,两位领导给我开出了文件和手续,当我拿着手续还没离开北京的时候,就被被告人请的南京人拉进车里打得死去活来,当我拖着伤回到桐梓县的时候,被告人串通公安于2012年3月5日把我抓到县拘留所,将我无理由的行政拘留了7天,将爱人梁正芬拘留了两天,并且派县里的何荣建非法搜查我家,把我的录音笔和部分文件没收;事后,我又将胡主席和温总理给我的处理意见和手续亲自于2012年5月交给桐梓县县委书记和秘书付程刚,直到如今,不但不理,反而把我当成罪犯监视。

五、目前党中央政策是关心我们残疾人,而省级以下的基层不会听中央的政策,我痛得无法的时候去找他们,拿几十元的药吃,他们上报说我得了几千或几万元,上了千元的时候向上级报告说我得了几万元的治疗,我每次看病叫他们开报销收据,而医生说被告打招呼说不准开,我受到这样的坑害,不如一个灾民的就医,怎么治好这被暗杀的两孔化脓病毒性?

六、镇领导梁军龙于2006年请人打我爱人梁正芬两次,我告到县里面没有人管,梁军龙说即便把我们全家人都害了,上级领导也不会追究。从2014年6月21日,由于下身的病痛越来越严重,导致全身浮肿,在遵义医学院抢救回来,两个多月以来,不能进食,只能以呼吸机和输液维持生命,而且病情一直反反复复的,这都是因为梁军龙和娄建明等人,勾结领导,亲连亲戚连戚,用各种手段,包括迷信来残害我。并且水坝塘领导放出话来,桐梓县是大政策。

我一家人跟着国家的政策走,但是基层领导却不依法行事,反而仗势仗权欺负百姓,希望国家领导能够还我们百姓一个公道,为我娄义海主持正道,早日还我一家人一个公道,为谢!

受害当事人: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娄山关镇老红庄娄义海

2014年9月1日



河北陈长春拒5000元买断堕胎案


[ 时间:2014-09-07 17:35:28 | 作者:陈长春 | 来源:六四天网 ]

行政起诉状

原告:陈长春,男,1953年1月7日生,汉族,农民,住故城县郑口镇后香坊村63号,身份证:133029195301070019。

被告:刘坤瑞男故城县信访局局长,被告案情腐败黑暗,权钱交易,涉黑涉恶,迫害拘留,殴打仿民包庇案,电话13513081889

案情与事实

强烈抗议:以刘坤瑞为首的极端组织,黑信访局,以权谋私衙门作风,顶风办案,以保证书庇护黑伞,包庇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得到包庇。

1、举证控告:刘坤瑞对县计生局违法打胎后,不落实由县纪委组织召开的14人录像听证会,决议赔偿,陈长春诉求110万元。

2、举证控告:刘坤瑞对县法院法警张军,王振武越权勘验,裸体执行未经审理的(2006)故民一初字第400号,及张军勾结黑律师绑架陈永华一案,及张军篡改判决裁定枉法,执行与本案无关事项,并无辜冻结案外人陈长春银行存款,隐瞒张玉山的包庇案不提不报。

3、举证控告:刘坤瑞,对判决书篡改庭审笔录,枉法裁判包庇。

4、控告:刘坤瑞对法院法警队无证刑拘,暴力取证手铐打坏,钢锯锯开,直接造成一人轻伤,四肢变形,一人重伤残疾,已办理了残疾证为凭,就这样重大复杂疑难案子,刘坤瑞以5千元看病报销的价格做交易,侵犯剥夺了我们的上诉权。

5、举证质证:有刘坤瑞亲笔拟制的黑伞保证书,因本人不服,刘坤瑞的更改名词来包庇违法犯罪分子,把申冤告状说成是非访的谬论,而拒绝保证书,因此才招来无情打击迫害谋杀、殴打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杀人息案的信访绝招。证据是:拘留监护人后向残疾打毒针致命,奇迹复活......详情有下列情形之一:包庇。

6、控告:刘坤瑞于2013年9月5日下午在信访局办公室拟制的“保证书”,强迫我抄写签字,同意以5千元的交易,不能再告110万元的赔偿和法院违法办案问题等,因此于6日去了衡水市政府投诉,被郑口派出所崔健等三人强制执行回派出所,于当晚24时拘留,送拘留所后已是7日0点30分左右,由马晓飞拨打120车把张会岭捆架到车上,拉至县医院急诊科室内,把其按倒在地,骑着踩着受害人,使其无法动弹,向浇猪似的侵犯人权,把访民当奴隶一样对付,使受害人无法呼救,马晓飞手指医生,强令给其注入药品(天网编辑:删除药品名称),至其当场死昏,6人全部逃离现场,性质雇凶杀人、伤害,8种感染疾病久治未愈,为治病已花费近5万元,多次报警无人查办。

7、控告:刘坤瑞于2013年12月23日上午9时,在县委门前投诉被阻止门外,由刘坤瑞带领4暴徒,粗暴野蛮的把张会岭所坐的三轮车掀翻,把其摔成重伤,经医院拍片诊断左侧股骨头失去正常形态,已构成二级伤残,已办理了二级残疾证为凭证。

8、控告:刘坤瑞发动的第三、四次法西斯马晓飞涉黑暴恐拦截殴打受害人张会岭案件。案发于2014年6月25日23时至26日上午,由马晓飞、康国瑞等人乘县计生局的专车驰入北京南站不远处拦截,由北京送返张会岭的专车后,马晓飞窜到他车上,对准受害人张会岭脸,伸手猛打多拳,至其顿时鼻口流血,康国瑞连骂带拽的把其拖下车摔地,至其肩腰胯多处巨疼。性质涉黑恐怖、伤害是:(1)双肺下叶扩张 (2)双肺纹理增生 (3)超声所见、斑块充盈缺损 (4)颈脉硬化,斑块形成 (5)斑RCCA 体部13.5*2.2等回声 (6)块LCCA-7.3*2.2等回声 (7)X-DR所见左股骨头.......周围硬化,髋臼畸形,4/5椎体增高。严重威胁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9、控告:刘坤瑞“喜腐爱黑派”多次强加罪名故意寻衅滋事、诈骗拘留。

举证质证:(1)案发于2013年3月30日上午八点四十分,由刘坤瑞向我家打电话,诈称县里已安排好了,叫我们去局里重新写材料,重新立案重新调查,我被骗至该局黑洞后,派出所崔健随后就到了,把我强行拉至派出所后拘留,证据是:故公(郑)行罚决字(2014)第0062号:“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日,关注这次拘留得到了市政府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函后在家被骗拘留的太冤了。

10、控告:刘坤瑞越权、无视王法拘留,我是在2014年8月19日去衡水市政府递交由中国残联介绍信及市残联介绍信,办低保等问题事,被那黑信访局局长刘坤瑞以言代法拘留,并且控告事实伪造证据,举报伪造的询问/讯问笔录,造假:(1)被询问/讯问人陈长春,性别:男,年龄:61,出生日期:1985年4月25日,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二代身份证、131126198504250034。(2)现住址:郑口镇御林庄园8-2-201,联系方式:15833286768。

11、控告:刘坤瑞就是如此迫害访民,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极力架空习主席的领导地位,勇于顶风办案。控告刘坤瑞伪造报案的拘留处罚远远超过中央政法委的五条要求及四项规定,举证刘坤瑞对我的枉法拘留、伪造时间、地址及身份证等,本次处罚决定书日期是:故公(郑)行罚决字(2014)第0516号: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实际执行拘留多次。

12、控告刘坤瑞:什么叫中南海周边非访?什么叫发生在群众周边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什么是被打的老虎?什么又是该拍的苍蝇?这些都是针对刘坤瑞、周永康、许杰之类而言的。

13、控告:刘坤瑞为什么不按省市的的转办函介绍信联席办的指示办案?

14、控告:刘坤瑞对我枉法拘留,是故意违反中央政法委规定中,只有案件发生地,当场执法警察有权对当事人进行训诫,别人无权训诫。

15、控告:刘坤瑞的行为属于规定中违法乱纪、滥用职权、渎职犯罪、越权执法和违法执法,特关注刘坤瑞的执法是无效执法。

16、控告:刘坤瑞是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事件可被双开。

17、控告:刘坤瑞的行为触犯民、刑法第305条伪证罪,第310条窝藏包庇罪,第399条、第397条、第385条、第384条、第243条、第234条、第232条及中法委规定的五条要求和四条规定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100万元赔偿义务。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义务。

综上举报事实清楚,证据确充分,无可争议,此案投诉于故法院领导关注,望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此案,从严处理,依法给予公平合理赔偿。

此致 敬礼

投诉人:陈长春、张会岭
2014年9月1日



成都邹洪琼被殴伤 法院判决未执行

Written on 2014年9月6日星期六 | 6.9.14


[ 时间:2014-09-06 15:01:27 | 作者:邹洪琼 | 来源:六四天网 ]

请求人邹洪琼,女,汉族,身份证号:510124196406020444,联系电话:13548152038,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大道300号19栋3单元10号

关于我在2010年5月26日和12月17日,成都市博锐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派人多次打我一事,法院法官只让我告公司而不能告个人,但在判决书下来以后却至今没有执行,然后在2012年11月21日又被人打进了医院,接连性的被打应该是同一伙人。在2013年8月23日一车子故意撞我导致进医院,车主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在后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都没有支付,多次找派出所也没有得到解决。

1,从判决日起到现在未落实,我多次去问执行法官和(省,市)各级领导以及法律援助等,得到的回答是:无财产和资金。每次都是推脱之词。

2,我不认可他们的说法,原因是:公司只是一个代号,一个名称它怎么打人,我们认为人打人才是事实。既然公司没有财产为什么不能让打的人履行责任呢?

3,在判决时,公司派来两个人同意判决然后签字,签字后却没有任何表示,你们为什么不追究他们签字后应该承担的责任。难道法律在你们面前就是一纸空文吗?那你们发判决书有何意义,法律公义何在?

在此我要求法院各级领导,按政策给本人确切的解决问题,十分感谢。这么多年来,我进了无数次法院,找了无数的领导,每次得到的结果都是推脱,希望领导能给我们老百姓做主。

请求人:邹洪琼
2014年9月2日







江苏大丰拆许淦銮150平米房屋 20年不安置


[ 时间:2014-09-06 14:36:38 | 作者:许淦銮 | 来源:六四天网 ]

我的房屋为1990年所建,150平米独门独户,前面是公路,后面是大河,水陆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政府一直都承认其合法产权。从1995年拆迁后至今近二十年不落实安置。

我为拆迁一事,由于地方政府对我无合理安置措施,既不安排宅基地让我重新建房,也不考虑我能否买什么房,说什么“谁家的孩子谁家抱”,强制性将我家安排到单位宿舍,结果几年后物价猛涨,万把多元的赔偿金别说买房,就连卫生间也买不到了,导致万把元的赔偿金基本消失,造成我如下严重后果:一、我夫妇一辈子血汗不明不白消逝;二、由于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必须重新起家,我儿借债购房,无力偿还,躲债不归,使我们饱尝“无子”之苦;三、由于失去了生活场所,又失去了儿子的应有赡养,老伴含恨辞世,我亦以泪洗面,致双目失明。我喊冤叫屈多年无人理会,如今盼来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派来的中央巡视组,钦差到江苏,光明有希望。我要求地方政府解决问题,但地方上坚持有错必赖,我镇一把手假腥腥批示:“解决老人的住处(公租房),民政上再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可有谁知道,我拆前的住宅多么华丽,那是一幢150平米左右的美丽的家园,政府用手法由大化小、由小化了,现在竟成了“公租房”,公民的财产被任意践踏,化为灰烬,从私人拥有,到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我辈的无能,将给下辈形成鄙视。我失明多年,给子女带来莫大负担。政府凭什么将我的私有财产变为公租房?民政上的一点“糖水”又如何能解决我的燃眉之急?我多次的上访开支、多年的失明护理、全家的心灵创伤,又怎能用如此失调的赔偿比例来忽悠百姓?

向领导反应一个铁的事实:1949年解放前夕,国民党一把火将我的父母房子烧得精光,所幸尚有宅基地皮存留,可现在我的房子非但拆光,地皮亦无。我祖辈安分守己,爱国爱党,深知有国才有家,有党民才能安居乐业。落此不幸,令人费解。

我冤情的焦点是:我的严重后果是自己责任、还是因政府无合理安置措施而导致。该谁的责任理应由谁承担,这是最客观公正的做法。

长期以来,习主席一声喊不到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地方政府成了水泼不进、针插不进的独立王国,上面要打老虎,下面要捂盖子,上面派巡视组,下面也派“巡视组”,分庭抗礼,声势浩大搞截访。老百姓冤有万千无人理,我就是典型例子,我巳因拆迁步入悲惨晚年,难道还要继续吗?难道还要像老伴那样死不瞑目?恳请贵中心体贴民疾,查处惨状,苟全草民,不胜感激。

此  致

崇高敬礼

拆迁受害者:

江苏省大丰市淮南二厂81岁退休职工  许淦銮

代理投诉人(我女儿)聂荣珍

2014.08.21.




四川何鹏控西昌市公安局违法拘留

Written on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 | 4.9.14


[ 时间:2014-09-04 18:18:38 | 作者:何鹏 | 来源:六四天网 ]

控告人:何鹏(二级残疾),男1976年10月1日出生,住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太和镇太和西街116号5幢2单元21号。联系电话:1850834####。身份证号:512921197610016013。

被控告人:一、凉山州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法定代表人:周正(主任),住址:北京市鼓楼东大街北罗鼓巷91号。

二、西昌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魏刚(局长)

控告请求:

一、敬请根据《刑法》第238条第一、四款第243条第二、三款,第254条、第397条、第399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确认其违法行为,追究其责任,责令其立即放人!

二、根据《治安处罚法》第117条《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第一款、第33条、第35条之规定责令其赔偿损失!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控告理由:

一、被控告人滥用职权,捏造事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二、不服西昌市公安局为了掩盖其罪行,勾结凉山州驻京办事处将何鹏非法绑架回西昌后,以权代法伪造证据诬陷何鹏!将其以西公(太和)行罚决定(2014)4119号违法拘留10日。

控告事实:

2014年8月27日17时,许何鹏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南海邮局寄信出来被送到马家楼接济中心,并不是违法人住地。当晚11时许就被凉山州驻京办两人(其中一人是喜德县公安局蒋世元)雇四名黑保安开车(车号:京Q95A29)强行绑架,29日8时许摆到西昌市三丫口(高速公路出口处),直接将何鹏交给西昌市公安局太和派出所邓平、沙峰……等四人后开车就跑!

邓平四人将何鹏押到西昌市康复中心(戒毒所)伙同周彦刚等五人伪造好自编自答的询问记录后不顾其辩解!于当日12时许将其强行押至西昌市行政拘留所2014年8月第二次(拓荒)违法拘留10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第一项:“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和《行政处罚法》第20条第一项:“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具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之规定,何鹏并未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西昌市公安局为了打击报复,屡犯不改地超越职权枉法以西公(太和)行罚决定(2014)4119号拘留何鹏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条和《行政处罚法》第24条之规定。

控告人:何鹏

2014年8月31日



河北政府行为:10人长刀袭击随春峰双肩骨折


[ 时间:2014-09-04 14:18:07 | 作者:巩秀梅 | 来源:六四天网 ]


当时眼睛受到严重伤害,至今鉴定出:泪管断裂



摄于2013年2月10日,房子还未被拆,土地面积310㎡



摄于2014年7月2日,房子被拆23天,事情还没有结果,房子又被施工


我是河北省衡水市随春峰的妻子巩秀梅,2014年6月9号晚11时左右,我家突然停电,有十几个青壮年手持刀和铁棍等凶器翻墙闯入我家卧室,有人拿手电筒照着我丈夫的眼睛,有人便挥舞长刀和铁棒殴打我丈夫,我报警手机被抢走,打完之后他们用绳子将我丈夫捆绑拖进一辆车里,把我押到另一辆车里,在我苦苦哀就下,他们才将我年仅一周半的外孙抱出扔给我,我外孙哭着他们就把我送到一偏僻的空楼里。

那里接应的人是以焦凤亮(副乡长)为首8人的团伙(4男4女),我向他们借手机给我女儿打电话让她把孩子接走,多次被他们拒绝,也不让我出去,我要跳楼他们阻止我,我就邻窗大喊呼救,当时我丈夫浑身血淋淋,我多次求他们送医院,都被拒绝,过了很久来了中医院的何医生给稍微包了一下眼睛,之后又发现手腕有伤口,我又苦苦哀求他们让何医生回来给包了一下,之后我就临窗大声呼救,他们就说‘你喊这里也不会有人听到没人住’,我想今天难道就是我们的死期吗?直到四五点左右110来了,我心里舒了一口气,我想这次我们有救了,可是他们不说送医院,把我和焦凤亮带去入口供,后来崔所长带着人又去给我丈夫和关押我们的人入口供,在我的多次催促下直到八点左右才将我丈夫送医院,扔到急诊就没人管了,直到九点多才办手续住院。

6月10日上午我给于宝起说带我回家拿件衣服,因绑架出来时仅穿内裤,他说房子被拆除了,家中所有生活用品和财产都被掩埋,废墟被转移仅剩一片空地。11点左右,赵振起(政府人员)来到医院说,‘你被抢的手机我知道在哪里,下午给你拿过来’。

6月11日我们到派出所问立案情况,崔所长说;这是寻衅滋事不予立案,是受案,找他多次也没给我出具任何东西。6月16日又去派出所问案情,所长王峰和副所长崔健口头告知,是政府行为不予立案。

6月10日我丈夫要做法医鉴定,可一直找不到法医,直到6月12日才找到,经过在医院治疗和检查是双肩骨折,泪管断裂,后来公安局要求去衡水市做法医鉴定,经过衡水市法医鉴定得出结论,为两处轻伤。直到30日才拿到鉴定书寄给公安局李金禄局长,7月2日他收到7月5号立的案,到现在也没得到任何答复,就说尽快尽快。

6月11日我想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迟迟不予受理,经过我的坚持7月2日法院魏权良厅长同意向上级(衡水市人民法院)递交,直至今日8月10日法院也没给任何答复。

事发后我启动了我所居住的片区是否存在合法拆迁,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5个工作日都没有答复,我又向衡水市相关主管部门复议,主管部门以申请人处没写工作单位,邮编,还要原件等理由要求补正,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复议。我按要求将补正好的资料发往复议机关,可又被退回,理由是迁新址或其它,也没告诉我新地址,

在我丈夫还没有痊愈的情况下被逼着出院,我家人无处可居,我被逼轻生多次,丈夫每日少言寡语精神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女儿的家庭也受到了严重破坏,孩子惊吓过度,能否康复还是个遥遥无期的期盼,孩子无人看管,工作被辞退,作为家里的老大,眼看着家人得不到公正解决,各种压力被逼的整天精神恍惚。小女儿也被迫辞掉工作回家照顾我们夫妻,看到家里维权被拒,对维权丧失了了信心,以前的快乐幽默全无。

2014年8月5日派出所已立案,都口头说是政府行为,事件很明了,但是到现在没有任何调查结果,得到的回复只是尽快。2014年8月11日,来到公安局询问情况,回复是:政府打的人,你去找啊!我们归政府管,政府给我们发工资,我们怎么能查政府(以比喻形式说:孩子能查自己的妈吗?),谁能管政府,就去哪找,找我们没用。

上述事件在当地已成为老百姓街谈巷议,对当地政府部门的半夜打人拆房而无人管的行径感到惊恐!

事件至今已两月有余,仍无任何机关对我家事件负责,家人维权是处处被拒,医药费在2014年8月8日停止交付,到9月4日为止,各部门都在拖延,没有人承担责任。

内蒙偷拆高雪珍房屋 警方纵容开发商韩满仓

Written on 2014年9月3日星期三 | 3.9.14


[ 时间:2014-09-03 19:30:40 | 作者:高雪珍 | 来源:六四天网 ]



关于受害人高雪珍老人房屋及附属建筑被暴力摧毁一案

我叫高雪珍,女,今年81岁,我的儿子叫刘亚龙,今年61岁。

我老伴建国前就已经参加了工作,为国家辛辛苦苦服务了一辈子,2008年5月份去世,临走的时候只给我留下了一套房子供我养老,我已经在这里生活快50年了,所以这套房子对我来说有非常特殊的感情,但是就是这套房子却被强盗趁我不在家的时候非法暴力摧毁了。

事实经过是这样的: 我家住在乌兰浩特市爱国街155 组(乌市爱国派出所道北),家中有砖混结构平房面积150多平,房子后附属一30多平耳房。另前院临街有砖混结构车库4个(分12个车位)车库共计面积260多平,建于10年前,这10年间政府部门从未下达过各种违建,停建,拆除通知。这些车库我一直用于出租来维持生计。整个院落所有建筑物均有土地使用证。2012年乌兰浩特市兆兴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在此地段进行商品房开发,当时开发的一期工程施工近两年之久,开发商未与我们有任何联系,我们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二期工程也于2013年下半年启动施工,距今也有一年之久。全部工程在施工的近三年之内,我们一直在等待开发商与我协商补偿事宜,但近半年来开发商才用电话与我们取得联系,态度傲慢,无诚意商谈,,所以我们与开发商并未形成任何协议。且三年来我们也从未收到任何来自政府和土地征收局的任何通知和裁决。

2014年7月3日深夜约23时左右噩梦发生了,开发商趁我走亲戚时,将我家所有房屋、车库用铲车推倒,同时室内大量生活用品及个人私有财产全部被掩埋在废墟之中,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次日上午九点半左右,我家人接到开发商工作人员18504827456号码打来的电话,电话里一个男的说:“昨天晚上我们平整土地把你家房子推了”。当我们赶到现场时看到数以百计的群众在围观,还有的群众在捡拾废墟中的物品。我们立即找到了开发商售楼处,我的家人表明是被推房子的房主之后,兆兴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姚奇当场回应:“奥,通知你一声,昨天晚上把你家房子推了”,当时在场的包括我女儿和外孙女以及包括姚奇在内的售楼处的四名员工。随后我们家人及时到爱国派出所进行报警,并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刑警三中队石警官接到报案后带领两个警察和我的家人到售楼处找到姚奇本人并进行了询问,当时姚奇看到警察来了之后说:“也不是我让推的,是开发商让我推的,等我一下我给开发商打个电话。”当时石警官制止了姚奇并要求回公安局再打,这时候姚奇看着石警官说: “我认识你”,石警官当时没有说话并把姚奇等三个工作人员带回刑警队,带回刑警队时石警官与两名警员一起乘坐由姚奇驾驶的车辆。我的家人也跟随一起回到了市公安局。事后我们家人得知姚奇被放回后询问刑警具体情况,石警官竟然不承认当时听到姚奇承认毁房的事实,也没有说明为何放回姚奇。这让我们非常震惊,我们家人对石警官表示我们相信人民警察才来报案,当时石警官只冷冷回应一句:“我可不相信你”。

当日下午刑警大队又将直接参与毁房的铲车司机及现场员工共两人进行了拘留,对主要毁房负责人姚奇及毁房事件主使人开发商韩满仓、刘军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至今逍遥法外。毁房事件已经传的沸沸扬扬,老百姓大都知道开发商雇人替罪,影响极其恶劣。我们家人身心和生活已受到了严重影响。直至今日,我们数次找到公安局刑警队询问,公安局处处维护开发商,始终没有给予任何明确回复。

乌兰浩特市兆兴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与我协商,无任何法律手续,公然将我房子摧毁,无视国家法律和公民合法财产安全,嚣张跋扈,已经形成了黑恶势力行为。此案是带有非法暴力行为的毁损公民合法财产的重大犯罪恶性,我们家人通过咨询律师知道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损坏财物罪】和《刑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共同犯罪、[主犯]的有关规定,已构成犯罪。开发商竟然无视法律,故意毁灭公民财产,致使我这个八旬有病老人无家可归,天理难容。

陈述人:高雪珍 联系人:刘秀玲

2014年7月24日


湖北恩施23村民北京上访 4人已关押5月

Written on 2014年9月1日星期一 | 1.9.14


[ 时间:2014-09-01 22:58:30 | 作者:陈涛等 | 来源:六四天网 ]


陈涛等村民联名举报

控告人:湖北省恩施土家苗族自治州恩施市村民,联名举报。

被控告人:恩施州州委书记肖旭明、州长杨天然、副州长秦斌、恩施市市长李国庆、市委书记向前进、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昌兵、枫香坪村全体村干部。

我们是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枫香坪村村民,联名举报我们当地官员在拆迁补偿中不作为,征地不合理、未批先占。

2005年恩施铁路征地,每亩只给8000元,山林1-3千元1亩,征房时承诺给宅基地至今未兑现。09年2月28日国土资源部下批文,但当地政府没有给一分钱差价补偿,养老保险不给老百姓买,全部都是老百姓自己交,国家下拨资金下落不明。

2006年片区开发征地只有25200元1亩,山林5000元1亩,青苗补偿费都是800元1亩,各级政府没有按国家的补偿标准给付,20000元养老保险专项基金也被政府侵吞。

2011年至今,在施州大道红庙至火车站路段,当地政府在没有任何批文、违法征用土地及房屋的过程中,房屋拆迁补偿在同样的政策、同样的项目、同样的地段出现不同的违法违规的政策,并且补偿金额相差巨大,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不准老百姓复印、不准摘抄、不准拍照,这完全违背中央政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正常程序,我们曾多次向州、市、办事处、村支两委如实反映情况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和处理。

2013年12月16日,市委书记向前进在市长接待日的当天,拿着我们递交的材料不屑一顾,还动用特警给我们施加压力,并威胁说:“你们这是造反!”办事处主要领导柳景国理直气壮的跟我们说:“先签字的补偿是较低,后签字的补偿确实高些。你们的协议已签,我跟你们谈都不谈。”办事处主管拆迁的向兴华对我们狠狠地说:“量你们也翻不起来这个天!”

这样不负责任如此狂妄的领导说的不讲道理的话,激起老百姓的极大愤慨,地方政府在没有国家任何批文的情况下,他们利用老百姓的无知加引诱签订协议,甚至还动用地方黑势力用来恐吓、欺诈老百姓的方式强征强拆。

2014年1月1日,我们有31人去北京正常上访,在1月10日被舞阳坝办事处原纪委书记柳景国用谎言骗回恩施解决,但是,在我们返回时,直接将我们扣押在市反恐特警大队直到凌晨三四点钟后被放出。2014年3月13日,我们一起有26人乘坐K620次列车去北京上访,在距离北京还有三站路的时候,办事处、派出所和村组干部及恩施驻京办的工作人员请了70多个不明身份社会闲杂人员将我们强行带回恩施。这次回来后,全部被扣押在红庙派出所达三个小时后被放回。2014年4月2日,我们有23人去北京上访,4月4日晚上10点,被办事处、派出所和村组干部又强行带回恩施。4月19日,政府将我们上访人员中的6人捏造罪名送进监狱,其中四人至今未放。

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枫香坪村全体村干部违规建房的事实。

1、2007年12月18日,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副主任杨昌斌伙同村干部,以国家征地为名,将大龙潭组大约200余亩土地以26263元每亩买走,以26万元每亩出让给张彦胜,作为火车站最大物流公司使用。杨昌斌买这些地后与郑廷应(当时为村主任)让他人倒土填平,他们从中获取倒土费每人500余万元。

2、2002年4月20日(实际时间2006年),村主任陈焕全利用职务之便以26263.9元每亩买下村民王顺全、王顺荣、王兴才的10亩地(包括山),以26万元每亩的价格出售给加油站使用;

3、村妇联主任的丈夫刘少林以26263.9元每亩的价格买下了王顺全的土地9亩,王顺荣的土地1亩(含山林面积)出售给加油站,大约获利26万元。

4、2002年3月26日,村支书郭光东以其妹妹郭光玉之名,购买王顺全、王兴才、郑帮太的土地,出售给加油站和家具老板共获利105万元,还不包括多余的出售给公汽公司的土地面积在内。    

5、2006年村主任陈焕全、村支书郭光东,原村主任郑廷应3人合伙以陈焕全的名义购买了村民王德清35亩山林和土地面积,他以500万元出售给药业公司使用。  

6、陈焕全购买朱永顺1亩多土地面积出售给公汽公司,获取不当利益;  

7、郭光东在枫香坪村、马家坪村买村民邓贤双的土地0.7亩,村民陈新值约1亩修了6间房租给他人居住,郭光东买贺家榜组郭光福土地约0.5亩,修建三大间租给他人居住,郭光东买贺家榜组庄辉伦约3亩土地,买大龙潭组公田约5亩,这些土地都被他们卖出。

8、2005年肖昌英房屋的土墙多年就被鉴定为危房,国家因其是危房为她批了一宗地基让她建房,郭光东以1.5万元购买肖某的危房,他利用职务之便,将肖的宅基地占为己有,同时他在火车站就拥有3宗宅基地(郭光东在这块地上建起了房子现在租给别人做起了幼儿园)价值360万元。

9、2011年郭光东、刘淑民、卢宗寅三人合伙租刘昌龙的土地,修建8间大约320平方米的面积获取拆迁补偿。

10、郭光东、刘淑民、卢宗寅三人合伙在桂花树组组长熊辉承包地和林权证范围内修建5亩以上面积的房屋获补偿。

11、恩施市原纪委书记(现市人大主任)刘凡,低价购买村民陈汝昆土地至少2亩多,修建了5大简易房,占地200余平方米,包括地下一层共四层,未竣工就给予拆迁补偿,获取多少不知。

12、郭光东、陈焕全、郑廷应三人合伙在桂花树组组长熊辉承包地和林权证范围内修建5亩以上面积的房屋获取国家补偿。

13、2008年郑廷应购买汪世明的土地0.65亩为名,实际占用属于村委会的土地2亩修建厂房租金40万元每年。郑廷应在自己承包地面积内修建房占地1亩多获取拆迁补偿,郑廷应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女郑万群之名,在火车站拥有价值130万元宅基地一宗。

14、郑廷应在么堰湾强买黄振杰房屋一栋,以黄不办出售房屋手续,就不给黄办幼儿园手续相要挟,强行买黄的房屋,郑廷应在黄的房屋上赚取了很大的利润。

15、笋子弯水库面积属集体所有,拆迁面积至少有30亩多,补偿款100多万元,舞阳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杨昌兵伙同村干部和各组组长霸占所有补偿。

16、村妇联主任向必英以丈夫刘少林之名,在三草坝买多户村民约3亩地修建厂房出租,向必英在郑廷应厂房旁买的原16组集体土地约3亩修建厂房出租,每年租金数十万元。

17、村书记郭光东现有至少12栋楼房,有照片为证;

18、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村委会强行将村民的土地以26263.9元每亩征收,以26万元每亩出售给开发商,并侵占每亩2万元养老保险金。

控告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买卖土地……”。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不得出让、转让或者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已经界定,农民集体土地除依法批准转用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出让、转让,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控告人认为,虽然火车站周边建设是国家批准的开发区,但具体公司或者个人用地必须依法取得,不得擅自买卖。

被控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低买高卖,或者低价买地擅自建房,获取高额拆迁补偿费,还购买他人废弃房作为有效房、购买土地擅自建房进行出租谋取暴利。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适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倒卖土地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他们带头知法违法都应受到严惩!要求纪检检察部门督办查清此事,追究相关涉案人员的罪责。



湖北恩施王本权胜诉判决成白条投诉


[ 时间:2014-09-01 19:57:00 | 作者:王本权 | 来源:六四天网 ]

投诉人:王本权

被投诉人:李绪波,恩施市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

因对被投诉人违法不受理投诉人申请执行(2009)恩民初字第2590号判决书的行为不服,依法向政法委投诉。

请求事项:

1、要求依法查处李绪波违法口头不受理投诉人申请执行立案的行为。

2、要求政法督促恩施市法院立案执行(2009)恩民初字第2590号民事判决确定投诉人享有宅基地88平方米面积所有权。

事实和理由

投诉人与王洪军夫妇,因家务琐事发生矛盾,引发房地产所有权争议。经起诉,恩施市法院2010年元月20日作出(2009)恩民初字第2590号判决界定了投诉人与王洪军对房产宅基地所有权的份额。即投诉人享有房产宅基地88平方米、王洪军夫妇享有房产宅基地42平方米。但王洪军不按法院判决执行,强行占有了投诉人的房产宅基地88平方米,对此,投诉人2012年元月18日请律师童军写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2012年元月22日,投诉人邀龙陪同在市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但因立案庭的李绪波是王洪军认喊的舅舅,李绪波口头说没有申请执行的这一条,不收投诉人递交的执行申请书。之后,投诉人又多次去递交执行申请书,但都被李绪波不收执行申请书而回家。申请人认为:虽然现在递交执行申请书超过二年,但投诉人已在二年内递交了执行申请。由于李绪波不收,属于时效中断情形。为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依法投诉,望政法委公正处理本案。

谨呈

具状人:王本权

2014年5月19日



湖北恩施70村民控告反恐特警大队


[ 时间:2014-09-01 18:15:05 | 作者:陈学仕等 | 来源:六四天网 ]


我们是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耿家坪村板桥组村民,现联名举报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干部秦申才、刘俊峰、柳景国、耿家坪村主任谭绍明,在州委干部肖旭明、杨天然,恩施市委干部秦兵、向前进的庇护下,滥用职权,违反政策和法律法规,给未被征地的农民补偿款和强征强拆引发血案。

2010年恩施州当地政府在没有公开任何批文和相关文件手续的情况下,对位于耿家坪村板桥组王家湾、李家湾等多处山林进行违法征用修建金龙大道。在征用期间耿家坪村主任谭绍明伙同办事处干部秦申才、柳景国、刘俊峰在市长秦兵、向前进和州委干部肖旭明、杨天然的包庇下,滥用职权,于老百姓的利益与不顾,公然抵制法律法规,无条件给未被征用山林的村民发放补偿款多起,从中谋利。

2012年耿家坪村板桥组陈学仕等8户村民与同组邓开植等3户村民因征用林地发生权属争议。后经舞阳坝办事处解决,按照林业部及政府相关文件,关于解决林权争议无新证代替的土改证也可作为林权凭证的规定,将争议的林权确定给了陈学仕等8户,邓开植3户没有林权。

板桥组这8户人家在当地派出所和当地政府干部及当组3户没有林地的村民,以暴力威胁下,才很不情愿的情况下,这8户与耿家坪村签订了补偿协议。除陈学仕以外其他7户与办事处耿家坪签订《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安置协议》政府收回陈学仕等8户山林99.8亩,合计补偿款333万元。后因部分人员不服办事处及耿家坪村确定的分配方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维持了分配方案,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除陈学仕以外其他7户补偿款已发放到位,陈学仕应得415399.42元,办事处干部柳景国、秦申才、刘俊峰和耿家坪村主任谭绍明在州委干部肖旭明、杨天然和市长秦兵、向前进的庇护下,对陈学仕的补偿款扣押至今,同时舞阳坝办事处和耿家坪村委另行分给没有山林的邓开植等3户100万元,从中谋利。

这根本不合理,同是同组人,没有山林的却无条件给了100万元,而我们都是板桥组的村民却没有一分钱。8户人家多次要求办事处及耿家坪村委对无条件支付的100万元补偿款享有同等权利。而舞阳坝办事处却以这8户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强行对山林进行开挖。

像类似事情不光发生在板桥组,在耿家坪村八斗丘组也发生过这类事情,从中欺诈百姓,给没有山林的部分村民补偿款几十万元,他们从中抽取补偿款据为己有。

舞阳坝办事处干部和耿家坪村还包庇板桥组村民邓开植强占公路大肆修建房屋,违规平整土地。他们却睁只眼闭只眼大力支持邓开植,却对其他没有占用公路的违建大肆镇压。

恩施州在肖旭明、杨天然的领导下,对州内的土地大肆倒卖,强征强拆、大发横财。这不由得想起2013年5月15日下午,湖北省恩施舞阳坝办事处耿家坪村村民冯大华,因阻止强拆,遭开发商雇佣40多名打手毒打,冯大华身中20多刀,左手食指被砍断,头部的伤势相当严重,脑浆都砍出来了。冯大华的死也就印证了他们丑恶的一面,中央三令五申的政策具有法律依据和权威,而地方政府不以中央政策作依据,采取的政策形同菜市场,公然挑战中央政策的权威性,在他们眼里就是“山大王”,他们所说的就是政策,却对老百姓的诉求不闻不理。基层干部利用关系和人情等一系列不合法的手段,其中相当一部分官员为拆迁项目开发“提供帮助”大捞好处费。在征地拆迁违建中充当保护伞,从而形成了官官相护,坑瀣一气。这些官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借机贪污,侵占、挪用公款,靠此赚钱变成最为简单,直接来钱快的“致富”方式,他们上下勾结,利用他人名义倒卖土地,抢修抢建,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截留老百姓的钱款。

恩施市枫香坪村民逐级上访未得到解决,被迫31人进京上访向中央反映问题。舞阳坝办事处纪委书记柳景国用谎言骗回恩施,却被扣押在反恐特警大队从十九点左右直到第二天凌晨3、4点才放出。之后多次去北京上访均被恩施市驻京办人员接回当地直接送进红庙派出所扣押数个小时才得自由。

我们恩施都被搞得人心惶惶,老百姓有冤无处诉,因为随时会被地方政府官官相护而打击报复。

现在我们被逼的没有活路,冒着风险进行举报,希望纪律检查委员会关注此事,早日介入调查此事,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为盼。


20省市参战老兵代表致习近平:我们已成维稳对象

Written on 2014年8月31日星期日 | 31.8.14


[ 时间:2014-08-31 18:43:38 | 作者:孙恩伟等 | 来源:六四天网 ]

尊敬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习近平同志!

我们是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和还击战作战(参试)的退伍老兵,是爱党、爱国的群体,是国家优抚对象。由于国家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们早就失去了工作和生活的基本保障,没有政府的关心我们难以生存。所以,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的政府统筹解决,切实实际的落实有关优抚政策,改善优抚对象的生活状况和解决老兵们今后在生活当中的后顾之忧。

最近这几年,国家出台了许多针对优抚对象的优抚政策,但地方政府近几年以来一直没有完全贯彻执行,存在着差异,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虽然有些地方政府暂时的解决了部分优抚对象的工作和落实了一部分优抚政策,但不能根本解决群体的问题。正因为如此,造成近几年以来全国各地参战老兵不停的大规模群体诉求,要求解决实际问题和落实有关政策,同时在诉求的过程当中受到了有关方面不断的打压,成为了维稳的对象。现将以下诉求和情况向党中央、习主席汇报如下:

1、 要求地方政府完全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优抚政策。制定出与社会发展相同步的优抚政策和法规;

2、 向优抚对象发放《优抚证》;近几年,全国参战老兵对优抚证的落实问题不断的诉求,在乘车,看病,购票,旅游等方面有所体现,更重要的是,老兵们把《优抚证》看成是国家对他们曾今的付出和荣誉的肯定;

3、 退休后的待遇问题;由于国家在发展过程当中,工资调整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因素,又由于国家在医疗保障、养老保险上还存在不完善和需要个人缴纳和先期垫付。所以,需要解决和落实医疗保障、养老保险、退休工资和待遇应该随着物价上涨的幅度自行调节;

4、 解决优抚对象下岗失业的问题;由于国家在改革开放以后,大多数优抚对象失去了工作和生活的基本保障,又由于我们所处的情况,既:上有父母需要善养,下有儿孙及家庭负担,又无特长和年纪偏大及受到战争后遗症的影响,在住房、生活、工作、身体等方面存在着实际困难,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的政府统筹解决,合理的安排公益性岗位,改善优抚对象的生活状况;

5、 近几年国家对优抚对象出台了需多优抚政策,帮助优抚对象走出生活困境并解决实际存在的生活困难,但光靠政府的补贴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这就需要政府有关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及帮扶,切实实际落实到实处,让我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去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活;

6、 撤销压在我们头上的“维稳对象”的帽子;我们这代人是在毛泽东时代成长起来的,又经过部队大熔炉的锻炼和血与火的洗礼,继承和发扬了我们的民族精神,我们可以骄傲的说,我们是最爱党、爱国的群体,我们是用我们的鲜血和生命证明了的。我们不应该成为维稳的对象和被打压的对象,同时重新审理在周永康时期及近期由于在维护老兵权益当中被判刑和拘押的参战老兵案件,让我们老兵们心服口服;

7、 关心老兵政治待遇;参战老兵群体当中许多老兵是为国家立过战功和伤残军人,许多老兵是共产党员。改革开放后三十年,由于国家经济建设,忽略了党的建设,我们这些共产党员被“遗忘”了,应该在老兵所在的社区内,与其他党员一起过正常的组织生活,不要让老兵们有被抛弃的感觉。

“退伍军人联谊会”和“参战老兵联谊会”是一直申请又一直未得到批准但现实存在的,在宣传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我们的民族精神、相互帮扶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需要有关方面积极的交流和引导,使之成为我们中国共产党的中坚力量;

8、 关心和关爱烈军属家庭,实际解决他们家庭生活困难问题。铭记历史,不忘英雄,这些都将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实践的一种动力;

我党内的腐败已经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我们的道德的沦丧和理想信念的丢失也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我们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在您的带领下,让我们全国人民和我们参战(参试)老兵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我们国家和人民美好的未来,我们将坚定不移的站在以您领导下的党中央周围,为了民族大义,为了我们的党,为了彻底的铲除腐败,为了实现依法治国,为了实现我们的中国梦,而奋勇前进!

附;全国两参老兵代表名单共74人。


全国参战(参试)老兵呈上

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


全国两参老兵代表名单 

湖北省 17人:汪珍、徐汉清、丁孝文、刘必军、李新华、叶云超、刘大强、涂里明、潘三华、杨骥雄、焦锡柱、董胜华、喻春柏、柳春桥、孙学武 赵天文、赵天晏

山东省 6人:成世勇 龙口、张佰钰 临沂、于广海 青岛、严军 济南、魏佳 济南、王鹏 济南

山西省 5人:乔晋平 太原、伏全贵 太原、梁国柱 太原、孙洪涛 太原、彭美利 大同

河北省 5人:孙洪彬、刘景平 廊坊、周德祥 廊坊、张三江 廊坊、赵夯

广东省 5人:冯仁昌 佛山、唐运富 惠州、黄树河 清远、吴运洲 茂名、陈伟祝 茂名

云南省 4人:谭俊顺 玉溪、朱跃平 玉溪、李开明、普从福 玉溪

陕西省 4人:李金潮 蒲城、李华林 华阴、卢明 西安、赵一龙 西安

甘肃省 3人:邵春桥 兰州、刘坚 兰州、姬喜军 白银

河南省 3人:郭东林 开封、张明杰 鹤壁、刘梅生 鹤壁

湖南省 3人:李子国 娄底、杨伟国 常德、聂永华 常德

江西省 3人:周沐春 南昌、陈银根 南昌、高俊 乐平

浙江省 3人:孙恩伟 宁波、郑胜芬 温州、严秋洪 金华

江苏省 2人:徐龙喜 泰州、黄公连

广西自治区 2人:黄衡  桂林、林广和 桂林

安徽省 2人:赵肾云 合肥、梁华春  合肥

福建省 2人:梁国耀 漳州、韩爱国 漳州

黑龙江:候武

辽宁省:于凯 大连

北京 刘斌名

四川省:赵凯 宜宾、史良义 毕节

合计74名

2014年9月1日

江西贵溪市李木发要求恢复事业编制


[ 时间:2014-08-31 18:03:00 | 作者:李木发 | 来源:六四天网 ]





尊敬的领导:

本人李正贵,男,1942年出生。江西省贵溪市志光镇人,我儿子李木发1994年参加高考,由志光镇人民政府按照省计委、省教委的计划统一委培到上饶师专就读。1996年毕业后由鹰潭市分回贵溪,再由贵溪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领导小组(由组织部、人事局、教委、计委、编委、财政局、监察局组成)统一分配到志光镇人民政府工作。

工作8年之后的2003年10月,志光镇原党委书记刘长金滥用职权,不惜借精减人员之名强行清退李木发,与此同时以刘长金为代表的30多名正科级以上领导的家属(年龄大、没有文化)不参加任何考试直接由家庭妇女变成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在光天化日下,强权霸占了农民子女的编制。

万般无奈下,李木发向上反映并于2004年到人事部咨询,人事部领导解释:“委培生是由省计委统一招收的毕业生,分配到单位上要同等对待。镇里没有改变你干部身份的人事权的。”在人事部领导的提醒下,李木发找到了1996年毕业生分配文件,并查看到了当年毕业生分配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要承认李木发毕业生,国家干部,编委及人事部门给事业编制”[乡镇委培,无县政府章]

经查实:1、没有县政府公章委培的毕业生,分配时都落实了事业编制;2、没有县政府公章的企业委培和自费的毕业生分配到镇政府工作也及时落实了事业编制;3、2003年10月之前是按照国家干部标准计发工资。

综上所述:以任何理由来否认李木发的事业编制都是个“伪命题”。请求现任领导确实关心一下小老百姓的合理诉求。

诉求人:李正贵

2014年6月25日


刘修召李玉想代代反腐 儿子“刘治党”下落不明

Written on 2014年8月30日星期六 | 30.8.14


[ 时间:2014-08-30 09:30:41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男,刘修召,重庆人,因司法腐败,法院把唯一住房非法拍卖,人户分离。维权多年,经历过多长次打击报复,黑监狱,被拘留,判过刑,现如今身份证都不于补办。

女,李玉,山东省枣庄市人,因拆迁腐败,造成家庭不睦,兄妹为仇,妹妹上访,哥哥接访,维权路上,卖过冰棍,摆过地摊。被关过黑监狱,抢走了身份证,怀孕时被拘留,被男接访王平博(枣庄市永安乡信访办主任)和吴秀敬(学校老师,)强抱和猥亵过。维权路上天安门放过鞭炮,中南海撒过传单,举牌周永康公布财产等。5年了,当地政府没回她一张白纸答复。现如今登在枣庄市看守所生死不明。

孩子,刘博霖,又名刘治党,顾名思义是希望他长大以后,能打倒腐败,现如今1岁两个月。此孩子命苦至极,怀胎十月陪父母遭罪,营养不良,母亲翻天安门广场栏杆差一点没要去他的命,出生3天父亲入冤狱,4个月父亲登大狱9个月,现在父母分离独守孤儿院。一家三口没有身份证,都是黑人。没有人牵挂,没有人过问。

年过四旬热血方刚的男人,茫然所措,朗朗乾坤无处寻法。2014年8月27日多次找到山东省枣庄市政府和公安部门,哀求见孩子一面,被推诿,踢皮球,相互回答不知道孩子在哪个福利院,或者请示领导,却不了了之。也不知道李玉是死是活,精神状态如何?有没有自杀?或者精神崩溃?最后男人在派出所被所长苗新平,办案人张军,检察院人员,苦苦相逼,要求男人做证人,指证他老婆有罪,达到早日结案判决。并说李玉是无理上访,说她是抱养的,有没有拆迁利益分配是她父母的问题,让她起诉她家人。走上访是无理的,李玉现在是上访依赖证等。无奈男人离开了枣庄市,每当看到儿子的照片及衣物,心都碎了,如果死能一5了百了的话,他会选择离开这个世界。求求好心人帮助帮助这个家庭吧,看看这可怜的孩子吧。给这个男人支个招也好。他的电话18671398698。没有办法你就帮他扩散扩散,也许他有一线生机吧。我在这里跪拜好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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