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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村主任砸两艘船拘15天 受害者上访刑拘30天

Written on 2014年6月22日星期日 | 22.6.14


[ 时间:2014-06-22 21:48:23 | 作者:刘淑芹 | 来源:六四天网 ]



村主任徐方秋砸两艘养殖船估价733元 拘留15天


受害者刘淑芹上访遭刑事拘留30天

尊敬的领导

申诉人:刘淑芹 女 身份证号码:370221196305116084 电话:13969892860

2012年2月15日下午13时,受害人徐正革(刘淑芹夫)及其合伙人在个人承包的前海养殖区域抛锚作业,潮东村村主任徐方秋雇佣指挥刑满释放人员徐奎三、韩同步、牛波、黄振华、张勤然,班志福等30多人驾驶两艘大船来到承包的海域,30多人手持大刀,大锤,铁棍,光天化日之下直接对徐正革及他人进行殴打,将两艘养殖船及船舶作业用机器设施设备全部砸烂,致徐正革颅脑损伤、多处软组织挫伤,其他合伙人也不同程度受伤,合计损失近百万元。(有票据)

报警后,从警方处得知,此事系村主任徐方秋见我承包的养殖区收入可观,花钱雇佣刑满释放人员及黑社会人员所为,目的将我赶走,他可独霸这片海域。致使滩涂养殖贝类损失数百万元,

案发后,我们无数次来到河套边防派出所要求处理村霸徐方秋团伙,办案民警用种种理由推诿,拖延不作为,无奈多次向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区公安局反映,直至2012年7月20日给予立案,城阳分局立为刑事案件,但两年来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2013年划为高新区分局、并多次找我谈话,企图将此刑事案件作为治安案件调解处理,企图包庇村霸徐方秋团伙,使其免受刑事处罚。

更为严重的是河套边防派出所涉嫌造假,低估船只、两只大船打砸严重,机器设备受损惨重,只给估价733元(如此造假明显包庇)将受害人颅脑损伤鉴定为轻微伤。我们对鉴定不服于2013年6月26日提出重新鉴定,当时市估价局已经受理,但在8月22日又以不予受理理由退回,不予重新鉴定。

受害人走投无路,多次进京向有关部门反映,不给解决,将我在北京拘留30天,犯罪份子逍遥法外 维权者反而进拘留所刑拘。释放后没有任何文书。

我的要求:

1、重新进行法医鉴定、对财产损失进行鉴定,追究徐方秋的刑事责任。

2、赔偿因本案所受到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及精神损失,信访期间造成的损失。

3、追究公安部门办案人员收受贿赂包庇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4、望上级领导对此案严厉查处,还我公道为我伸冤 抓人!!!


申诉人刘淑芹
201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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