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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生被杀冻尸15年 官方拒纠错

Written on 2012年2月18日星期六 | 18.2.12



[ 时间:2012-02-17 16:26:14 |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



徐毓奇前往天网投诉

【天网安徽讯2012-02-17】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消息:安徽大学生被杀15年,官方拒纠错。

今天下午,安徽省淮南市访民徐毓奇赶赴天网总部,投诉其子徐涛在原安徽财贸学院(现安徽财经大学)就读期间被同学杀害,官方认定嫌疑人属正当防卫,十五年不纠错的冤情。

据悉,在徐毓奇上访过程中,中国刑法专家高铭暄等七人曾共同做出鉴定,此案程序严重违法,应尽快纠错。

投诉材料全文如下:

学生被害冻尸十五年 白发父申诉无门寻人权

一九九八年五月,蚌埠市安徽财贸学院(现更名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徐涛,在校内被新疆籍同学王涛杀害。这本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可案发后,校方为了推卸责任,掩盖学校管理混乱真相,当即与市委执法领导勾结,市委副书记刘学尧竞安排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召开“三长会议”。先将凶手王涛定性“正当防卫”!于是在以后的办案过程中,公、检、法歪曲案件事实真相、违反司法程序,按“正当防卫”定性收集证据、量刑。导致判决不公。

公安机关解剖检验时不依法通知亲属到场,家长要求见亡儿遗体,校方竞提出“你们若要探视就必须在火化书上先签字同意探视后立即火化。若强行探视又不签字同意火化,强行探视后就要强行火化”。因家长要求对遗体进行复检,只得放弃探视,可执法机关对复检要求不予理睬,距今十五年,家长还没见到亡儿遗体,仍冷冻在蚌埠市殡仪馆!

案发后,校方对外积极展开勾结活动,对内不准学生议论此案,将徐涛所在班停课放假,限全班学生第二天离校,等候通知返校上课。案发一个月时,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释放王涛,校方派副院长,陪同凶手乘火车回乌鲁木齐,叫王涛从此远离蚌埠。在火车上给他办理了退学手续!

案发当晚,侦查人员首先将案发时在现场的四个学生,和送钱去医院为抢救徐涛的六个学生,全带到公安局,不分青红皂白将他们十人全都关进羁押室,第二天又将在现场的四人进行7—10天拘留。  
       
结束对这四同学拘留的第23—20天,法医才对凶手王涛做伤情鉴定。鉴定结果“属轻微伤”。而对凶器的鉴定是在遙远的沈阳省公安厅,时间竞推迟一年,是王涛被释放后的第354天。公安卷中有徐涛的四个同学承认自己都用自来水管打击王涛头部和全身,可律师对他们调查取证时,他们都否认用自来水管打过王涛,王涛的伤情鉴定书上也没有棍棒伤。公安卷中他们讲殴打王涛的情节,甚至比凶手女友所讲要严重得多!

搜查笔录上明明写着“刀尖上有血迹”。而鉴定书上血迹位置却移到“距刀刃根部”!从法医手指插入徐涛心脏深7cm看:加上皮表层、肋骨、胸腔,该创道深度足有12cm以上,而在案刀刃长度仅6.5cm,与创道深度极不吻合,家长无法相信在案的这把短小的水果刀就是凶器!家长怀疑这份凶器的鉴定书很可能是伪造的。

案发后,家长收到知情学生写来证言,又通过律师调查取证,在掌握本案真正起因和过程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可公安机关拒不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法院说:没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法院拒不受理刑事自诉。

由于家长持续上访,要求法院受理刑事自诉,公安机关意识到家长掌握的证据足以证明凶手是故意杀人,公安机关就恢复案件,用正当防卫的公安卷,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公检两机关还以补充侦查名义为由,到四川、上海等地威胁证人不要继续作证。

开庭前,家长申请法院通知知情学生到庭作证。检察长获悉证人己陆续赶来到庭作证,竟在庭审前一天下午忽然撤销起诉,法院随即取消庭审,使得千里迢迢赶来的证人无法到庭作证。

原判决认定本案的起因是徐涛与凶手“对视”所至,家长虽有证人证明凶手存在挑衅行为,法官却不予釆信。

公安卷和律师调查笔录中,竞无一人说看到徐涛被刀捅的过程!也没有一个人说见到王涛当时手里有刀。

徐涛被害前丝毫没有对凶手构成威胁:

〔一〕王涛同居女友沈莹说:“我转头看见徐涛和四、五个人从304房出来,一直往我们这个方向过来,这时我站在王涛和徐涛中间,我就问徐涛‘你干什么’,徐涛没有理我,大约停1-2秒钟,徐涛就用右手从我头左侧打王涛,左手放得很低没有动,打到王涛没有我不知道,这时王涛从我左侧面往我前面,也就是往楼梯方向走,我在原地没动。”侦查人员问沈莹:“徐涛当时到底拿没拿东西?”沈莹答:“我看到他手是空的。”而判决书却说徐涛持钢棍猛击王涛。

〔二〕公安卷笔录中,王涛对捅刀过程解释是:“我右手拿的水果刀,打开刀刃后我往正前方戳了一下,当时为首的那个学生(开始讲我看他一眼的那个学生)正站在我的正面,我刀戳出去时,他正好往前上了一步,他上这一步可能是后面人要上来打我挤了他一下,也可能是他自己想上来抓住我打,因为我多少感觉到他突然离我近了。这一刀戳到他肚脐上方约十厘米多一点的地方。”

无论是后面人挤了徐涛一下,还是徐涛自己想上来抓住王涛打,毕竟王涛在此时没有实际挨打,因为挤徐涛的人一定在徐涛的后面。王涛还说:“其它人都站他(徐涛)后面一点”。

〔三〕公安卷和律师调查笔录中没有记录第二刀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捅的!判决书胡说八道认定第二刀是:“当王涛跑到楼梯口三四台阶向楼梯下跳时,被徐涛、余泳仍抓住其衣服,被告人王涛又转身对徐涛胸部一刀。”公安卷和律师调查笔录中都一至证明:当时拽王涛衣服的人是倪昊不是徐涛。原判决认定徐涛这时挨第二刀跟本不可能。

〔四〕公安卷笔录中,王涛的同学证实本案全过程时间前后十秒钟。在短短十秒钟内,徐涛等人怎么会对王涛构成威胁,王涛要用杀人方式进行防卫?

本案直始至终暗箱操作!《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如不服终审判决,当事人或亲属有权提出申诉,如果申诉理由符合该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中四种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如不符合四种情形中任何一种,应制作《驳回申诉通知书》送达给申诉人予以驳回。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我的申诉,即不受理也不给驳回,不予理睬!没有《驳回申诉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就不受理申诉。导致家长冷冻亡儿遣体十五年上访!家长的公民权利丧失殆尽?

校方管理极为混乱,学生为了自卫,全班学生竞自备水管防身!校方有不可推卸的失职责任!案发后校方为了掩盖真相,勾结腐败权势,制造这起冤案,给徐涛家长带来巨大精神伤害和长期上访带来经济损失,真是烈火浇油,难以承受。徐涛家长从省会合肥到首都北京上访,十五年没有结果,己是伸冤无路、申诉无门!今被迫特来寻求《六四人权天网》舆论帮助,寻求国际媒体关注,对本案侵犯公民权行为进行监督,促使最高人民法院起动审判监督程序,重审此案,查明徐涛死因和凶器,查清本案事实真相,做出公正判决。

徐涛的父亲 徐毓奇
TEL:  13905541829 〔安徽〕 13980533112〔在成都期间临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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