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 :

国务院接访处今早聚集5000访民和截访人员

Written on 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 | 28.2.13


[ 时间:2013-02-28 10:00:39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现场图片

【天网北京讯2013-02-28】今天上午9时27分,辽宁维权人士李铁强【辽宁工人领袖李铁强出狱照首度曝光】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国务院接访处今早聚集5000访民和截访人员。

来电称,今天上午,国务院接访处外的胡同和门口外几百米道路两旁都是上访和截访的人群,现场约有5000人数。

四川绵阳三访民北京被截 国家信访局指派押送


[ 时间:2013-02-28 00:40:55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陈天茂衣服被撕烂,头部受创伤

【天网四川讯2013-02-28】今天凌晨,四川省绵阳市农民维权代表杨秀琼【四川绵阳农民代表杨秀琼拘留期满出狱】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绵阳三访民北京被截,国家信访局指派押送。

来电称,2013年2月26日,绵阳访民骆开桐【四川当局挪用5.12救灾款解决21年冤案】、曽秀琼、陈天茂在北京相见,准备前往去北京南站住宿,绵阳市人民政府雇佣4名保安强行抓上一辆没有牌照的黑色商务车,没収手机和身份证。随后送往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京办,被门卫当兵的拒绝进入拦下在六里桥一招待所,对维权人进行威协恐吓。从北京大兴上高速行致晚上9时许,抵达河南省新乡境,黑保安把车停在路边小便,被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巡逻工作人员截获、照相。骆开桐和曾秀琼向三警察呼救,黑保安对三名警察说:“我们是国家信访局指派押送三访民回家。”

随后,三警察让他们把访民押走,车门一关时就对曾秀琼、骆开桐进行殴打,这时陈天茂【四川绵阳42市民上了反动网 警方带照片抓人】叫他们不要这样,又对陈天茂拳打脚踢。致使陈天茂衣服被撕烂,头部受创伤。将他们押送到绵阳高速公路北出口站,陈天茂被涪江派出所接走。

据悉,当局担心陈天茂曝光伤情,称陈天茂在北京前往使馆区告洋状,行政拘留十天,骆开桐也遭威胁恐吓,曾秀琼至今下落不明。

青岛11访民访问毛泽东纪念堂被抓 八访民公交站被殴


[ 时间:2013-02-28 00:10:57 |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北京讯2013-02-28】今天凌晨,山东军转干部高宏毅【38军老兵高宏毅致函青岛市委书记:生活无着继续乞讨】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青岛十一访民参访纪念堂被抓,八访民公交站台被殴。

来电称:26日下午,我们青岛十一个人去毛主席纪念堂被抓,派出所人满为患。警察还说就是不让毛主席的警卫部队38军退伍军人瞻仰毛主席。在派出所留置了几个小时后,全部被送久经庄登记。

2月27日下午15时左右,山东青岛访民周梅、李瑞珍、刘淑琴、刘枭等八人,乘坐13路于儿童医院站下车。刚下车就被十几个青壮年围欧,两人被打伤。打110求救后,月坛派出所出警。将罪犯不管,将大家带至派出所,不按程序办案,不依法抓人,却扣押了被害人的身份证。晚上6点下班了也不归还。怀疑和驻京办有关,打了110投诉.督察电话、北京12345投诉都推来推去无人管。

维权人士邢鉴老少五口抵郑州女子监狱探母

Written on 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 | 27.2.13


[ 时间:2013-02-27 23:51:05 |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河南讯2013-2-27】今晚23时许,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入狱维权人士吴全力之子邢鉴【少年天网义工邢鉴直面警察:拿枪崩了我还有后来人】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家老少五口抵郑州女子监狱看望母亲。

来电称:今天上午我和姥姥何泽英、奶奶邢家英、姐姐邢梅以及七岁小妹邢悦去探望正在郑州女子监狱服刑的妈妈,来到监狱接见厅等待大概半小时之后,狱警念到妈妈的号让我们家属接见,由于兴奋误将手机带入,狱警说检查手机我和姐姐很快的将手机放到储物柜了,但是依然不要我们姐弟二人接见,在我们的争吵之下她允许两个人去一个,我们并没有同意!楼下办理接见证的阿姨得知后出于人道帮我们疏通方才又等待半个多小时,其实他们都在争取时间给母亲上思想课担心泄露被虐待的信息。

见到妈妈后只听见狱警对她多好的,最后母亲告诉我:“她有可能在今夜被押回息县……”话音未落监听电话的警察就打断话警告,我还告诉妈妈:“现在爸爸的案子在息县已经没有法官敢接手了,两会过后将是外县的法官来审判,那样也许我们一家人就可以团圆了”妈妈似乎有些担心:“只要你们姐弟两个好好的就很重要了,我们还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呀…..”走出监狱西面数十米,一辆豫SH1889就拦下我们,带头的是淮河办事处纪检书记陈俊共5个男人,并给我们报销1000元车费将我们拉回息县信访局进行谈话并有人做记录。

成都新都农民代表刘堂福土地被推 警方承诺调查


[ 时间:2013-02-27 23:37:31 |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四川讯2013-02-27】今天夜间,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农民维权代表刘堂福【四川新都强占15亩苗圃 80人抓走村民夫妇】抵达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成都维权代表刘堂福土地被推,警方承诺调查。

据悉,今天下午17时30分许,三名有社会背景的强拆人员驾驶挖掘机将刘堂福的两亩承包地推毁。在发现有人破坏土地后,刘堂福致电新都区大丰镇派出所报警。17时40分许,一个警察与一名协警抵达现场。在发现警察抵达现场后,三名强拆人员离开刘堂福的土地,驾驶挖掘机离开现场。

今天下午18时,新都警方在大丰镇派出所对刘堂福土地被破坏的情况。警方负责人员向刘堂福承诺会进行调查,并告知刘堂福如果强拆人员晚上再来警方会出面阻止。

浙江松阳50官员亲属世袭政府编制职位 未纠正王泠蕊案


[ 时间:2013-02-27 20:02:48 | 作者:王泠蕊 | 来源:六四天网 ]
发生在松阳官场集体对抗中央政令违规安排正科官员亲属世袭职位的怪事:2007年松阳官场大部分官员集体安置官太太官子女世袭政府有编制职位50多名(有详细名单供调查)【浙江松阳王泠蕊揭县委书记林健东诸多问题】,并且更奇怪的是:松阳政府官员退二线,大部分都不上班,或从事第二职业,或早退在家,工资奖金全额分文不少。松阳官员可以任意私分公资源,却抵制各级督办的王泠蕊(原名王昌爱)信访案件,拒不纠正一桩人事处理错案!

一、反映的信访问题:

关于89年松阳县人事局对我非法除名的人事处理错案,我无需如何证据来说明,就凭松阳人事局松人【1989】23号解聘决定和其他解聘的人事处理案例,就能证明松阳县人事局对我的除名是凭空操作的典型错案,具体的违法错误如下:

1、对我的解聘处理,在实体上违法:松阳县人事局决定解聘既没有符合解聘的具体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法规或政策或合同条款依据,完全是凭空乱作决定的!彻底违背了人事处理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举例证明:板桥乡政府解聘一个没有编制的农机员的处理决定(板政【1999】48号),能列出解聘的事实依据是串标压低报价购买政府办公楼,损害政府利益,并私分非法获利,处分的依据是依据《合同书》第四条;还告知不服解聘决定可以申请复查。属正常依据合同解聘。(看下图)

 
2、在程序上:处理前没有任何领导找我谈(调查处理都没有任何笔录、证人证言);板桥乡党委没有提出解聘本人的建议;书面决定从没有送达本人;

3、从权限是看松阳人事局解聘决定越权:我是与板桥乡政府直接签订合同的,要解聘,也应先由板桥乡党委提出解聘的书面建议,报请县人事局审批,审批后,再由聘用单位解聘。县人事局是无权擅自直接解聘的(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补充乡镇干部实行选任制和聘用制的暂行规定》有此相关的解聘程序规定)!举与我同类行政干部被解聘的案例为证:松人【1989】21号解聘三都乡政府人武干部,其解聘程序是由县人武部、三都乡政府作出《关于解聘招聘干部王伟兴同志的报告》经县人事局审核同意,发文通知提出解聘意见的原单位的,这就说明松阳人事局是知道解聘的程序和权限的,以此就可证明松阳人事局对本人作出解聘决定是故意违反程序、越权乱操作的,并且铁证如山!(看下图)

 
(图片说明:两个人事处理案,一对一错,相隔时间只有短短的12天,并且合法、合理、按程序解聘的松人【1989】21号案例在先,而后作出对本人的松人【1989】23号处分决定却没有写明任何解聘的事实和依据,为何会如此荒唐无耻呢?)

 4、在侵权方面,县人事局侵犯了我的知情权、申辩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等等!比如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处理决定书不送达本人,在整个解聘过程实施秘密处理,不向被处理的本人调查、谈话,侵犯当事人申辩权。每个违纪的干部都有依法受惩戒的权利,可是打击报复王昌爱的干部说:其他干部违法违纪都可以留,唯独王昌爱一定要把她搞回家,这就是明目张胆侵犯王昌爱的平等权!

以上非法解聘的错误事实,举与我同类干部被解聘的案例来证明:松人【1989】21号解聘三都乡政府人武干部,认定他所犯的错误事实是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第二胎,按当时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超生第二胎的干部职工都有开除的。用解聘处理该武干部是照顾他的名声,在当时被开除公职似乎很倒霉。对该人武干部处罚的依据是依照当时签订的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的规定解聘的。那么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松人【1989】23号文件对我的解聘(文书,行政编制、工作单位板桥乡政府)的内容却是空洞的,没有任何需要解聘的事实和依据!为什么那些恶官挖空心思也造不出半点依据呢??

两个同类行政干部的解聘,1989.4.26的松人【1989】21号是对三都乡政府行政干部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第二胎的解聘,解聘的程序是按照当时《关于补充乡镇干部实行选任制和聘用制的暂行规定》(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颁发)的程序,由用人单位三都乡政府提出解聘意见报县人事局审批的;而1989、5、8的松人【1989】23号是对板桥乡政府行政干部在没有任何错误事实和用人单位板桥乡政府并没有提出解聘意见的前提下,松阳县人事局却擅自越权做出直接的非法决定!为什么要这样做?

两个一对一错的人事处理案,相隔时间只有短短的12天,并且合法、合理、按程序解聘的松人【1989】21号案例在先,而后作出对本人的松人【1989】23号处分决定却没有写明任何解聘的事实和依据为何会如此荒唐操作呢?这就是我这十几年所要寻找的答案,也是我要求政府给我一个说法的理由!

5、对本人解聘处理适用的依据不当:松阳县人事局松人【1989】23号决定的依据是“劳人干(1987)4号文件精神”,却没有载明到底到底违反了什么精神?该文件应是一份转发部门法规的通知,根本没有实质性的实体条文,就算【1987】4号文件转发的《关于补充乡镇干部实行选任制和聘用制的暂行规定》都属于该文件的内容,那么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聘用人员不能履行合同或协议,可以解聘”;当初我在板桥乡兢兢业业工作近5年,从来没有发生这种现象,固松阳县人事局解聘本人纯属胡乱操作,故意蒙蔽没有机会看到该文件的人(可能当时劳人干【1987】4号文件只发到县一级,反正我作为文书也没见过此文件)!


10多年来我的诉求只是: 1、要求纠正错案,撤销松阳县人事局松人【1989】23号解聘决定;2、恢复本人名誉和工作3、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在该案中,我没有想过要追究哪个领导的过错责任,但我在信访过程却遇到松阳部分官员的恶劣报复,甚至连累无辜的亲属被株连,在此不细说了。

10多年的信访历程,只得到了一个生不如死的感慨:信访真难,伸冤更难!在我们地方,领导接待日是作秀,领导包案似乎是稳住访民不到北京上访是主要目的,访民要想真正讨个说法,比登天还难!——就这样明显的冤假错案,地方信访机构给出的各种答复都是:“对王昌爱的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真不知这些恶官心目中的事实、证据、程序都是些什么样的东东?!
 

四川崇州法院下月审判羊马镇9村民


[ 时间:2013-02-27 19:21:07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2013年3月12日,法院将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审判9村民。




【天网四川讯2013-02-27】今晚,知情人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四川崇州法院下月审判羊马镇9村民。

来电称,今天下午17时许,崇州市法院电话通知崇州市羊马镇维权代表何小萍、晏永红【组图:四川崇州警方关押9维权代表 4对夫妻在狱】前往法院领取传票,将在2013年3月12日,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庭审判何小萍、晏永红等9维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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