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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宋雪芳举报禹州政法委书记刘玉亭

Written on 2014年6月17日星期二 | 17.6.14


[ 时间:2014-06-17 14:57:31 | 作者:宋雪芳 | 来源:六四天网 ]



举报人∶宋雪芳,女,48岁,汉族,河南省禹州市永锦有限能源公司职工【中国法院翻脸判决政府绑架团伙 喉舌欢呼“假新闻”】。住禹州市南环路西段中锋集团院,身份证号∶411081196512279125.电话∶18939106397.

被举报人∶禹州市公安局长刘玉亭﹙现任政法委书记﹚,南城派出所所长∶娄存业﹙现调东城派出所所长﹚,办案副所长∶王亚光﹙现调朱阁乡派出所﹚。

为引起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将主要事实举报如下∶

一、我是一名责任心很强的职工,1995年6月19日,身怀有孕去矿送货,返回时发生交通事故因工致残,失去劳动能力。禹州市公安事故科私放车辆,扣押交通事故认证书,贪污救命车钱,公安局长刘玉亭多次接谈,互相推诿,至今无果。无奈2012年4月28日进京上访我在北京南站,北京警察正常收容北京市久敬庄救济中心,晚上11点,李玉柱等人胸带驻京办工作人员出入证,七、八个小伙子强行把我绑架在车上,没收通讯设施。﹙就是5月2日的非法拘禁案﹚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和社会科学问题研究权威人士证实,禹州政府个别腐败官员从中渔利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禹州市信访局主要干部,白中兴和地方干部的电话号码通信记录为证。

二、2012年7月13日,我和未成年的女儿去永锦公司讨要工伤费用,遭张得乡乡长老婆现永锦能源劳资科副科长李彩红佣用爪牙崔小丽及同伙大打出手,打我头部,眼部,鼻口出血。其中崔小丽及同伙将我未成年的女儿踹倒在地。二人把我暴力殴打,打伤人身遭严重伤害,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有禹州市人民医院眼科证明。经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专家诊断,右眼神经挫伤,短期无法恢复。我被其暴力殴打伤害,导致我右眼神经严重受损。

三、2012年9月17日,在上级领导的督办下,对我右眼做公安法医鉴定。同年10月16日,禹州市公安局韩石滚出据证明做右眼鉴定,许昌市法医鉴定拒绝给我做。我再次进京上访,禹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明君,南城所副所长王亚光,钱权交易串通许昌市中心医院眼科三名医生,在暗箱操作下,既不看原始病历又不用仪器做右眼伤情检查,违背事实,狼狈为奸,剥夺我就医 的知情权,以“诈盲”结论诬陷和侵害我的合法权益。经郑州大学一附院,第三人民医院,及郑州华美临床司法鉴定结果,我右眼伤情评定为七级残。

四、刘玉亭勾结永锦公司董事长刘玉良,包庇袒护涉案凶手,至今得不到查处。崔小丽及同伙逍遥法外,得不到法律应有的追诉。害怕我追查真相,在上访中多次派永锦公司保卫部张晓雷等人整日守在我家门口,非法将我软禁,并与2013年3月14日,两会期间,又在无任何关押手续下,被其收容,绑架回禹州,关押一天一夜。同年7月3日,11月9日晚11点公安局在京截访人员,又一次从久敬庄把我绑架回禹州,关押拘留所。拘留所所长王自远,副所长安慧英及民警安建平,打我并用残忍手段给我戴手铐,用胶带粘嘴。把我残疾人严禁关押在101拘室,共计60天(有拘留证)。违反拘留所法律法规,是我全家再次蒙受人身精神伤害,基本生存权利被剥夺。正当的合法权益被践踏但贪官们上下勾结,包庇打人凶手崔小丽及同伙并遭到当地群众强烈谴责!众人咒骂!纯粹是挂着党和政府招牌的土匪强盗!

五、2013年9月28日下午大概五点,我在回家时,张晓雷气焰嚣张,一脚把我从车上踹下,夺走拐杖连打带砸(有照片),三名男子一起上来动手打我,右胳膊处被红眼病的男子打削皮出血。当场围观群众深恶痛绝,骂声不断,并报警,城关镇派出所赶到现场,副所长王兰亭将四人一起带到派出所审讯做笔录后放人。2014年5月10日,在省信访局门口,刘玉亭派人把我绑架非法关押10日,6月12日,我找王志宏书记反映情况,刘玉亭又指使政府保安把我拒之门外,并派保安把我抬扔在路边。还多次派人在京追杀我。刘玉亭无道德把我残病人的生命权竭力践踏。

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是用来干什么的?就是用来约束人们,规范这个社会秩序的,而政法委书记刘玉亭的具体行为是有意识,有预谋,有组织的。滥用职权,其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有渎职罪,贪污罪,包庇罪,侮辱侵犯人权罪并带有黑社会性质。请求上级领导重视此案,严查事实真相,依法督办,同时对我的人身安全加以保护,以正党记国法,尽快铲除欺压坑害百姓的害群之马。就像李克强总理所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此致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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