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 :

北京维稳三中全会 四川9访民加入

Written on 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 | 3.11.13


[ 时间:2013-11-03 16:45:51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北京讯2013-11-03】今天下午16:47:35,天津维权人士刘勇【中国访民首次进入人大代表议事厅陈情】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北京大爷大妈维稳三中全会,四川9访民加入。

来电称,今天是11月3日,距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还有六天,但北京街头的岗哨已经都布置好,大爷、大妈们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为三中全会的召开提前做安保。

据悉,来自四川省遂宁市的农民维权代表刘发友、冯琼秀【四川遂宁200警察征地 与50农民对峙】、蒋素芳、杨廷宽、汪家珍【遂宁发生数起大规模警民混战 千余农民拒绝强拆】、宋主安、胡士林、李加荣、胡开蓉【早期征地规模化冲击政府案 240干警出动伤10干警】等9人均已自发加入首都安保工作。






中国炒作斯诺登、棱镜门 对国内人权保持沉默


[ 时间:2013-11-03 16:16:07 | 作者:李德炎 | 来源:六四天网 ]

因为上访,宽带网络被政府关闭,宽带账号被注销,电话来电号码显示被限制,请求天网人权网站关注报道。

当中国新闻媒体几个月炒作“棱镜门”、追踪报道斯诺登以及英国BBC性侵丑闻的时候,对国内的人权状况却置若罔闻保持沉默。今年六月福建厦门访民陈水总在公交车发生的纵火案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七月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访民冀中星的爆炸案、以及前不久发生在天安门前汽车爆炸案,不仅是弱势群体的悲哀,也是一个法制社会的悲哀,更是对一个维稳开支超过军费开支的国家最大的讽刺。今天,我讲述一段我的悲惨遭遇,真实反映在中国弱势群体维权难的状况。

我是湖南省石门县夹山镇汉丰村三组村民李德炎,一九九一年五月十一日我在镇内的个体煤矿上班时严重受伤,腰椎骨折导致截瘫。一九九二年十月在镇政府处理伤残赔偿过程中,镇长黎运龙(煤矿有干股、现任常德市贸促会会长)和矿方勾结在一起,在当时镇内煤矿给同样伤残农民工的赔偿金有八万多元的情况下,傲慢冷漠地对我说:“只有一万五,我说了算,你不服可以上告”…

他看到我不同意,晚上把我从镇政府抬到卫生院,用最卑鄙的手段、最残忍的方式虐待我达到目的:在二十多天时间里不安排人护理,叫一位政府秘书故意的一天只让我吃到一餐饭,偶尔一天才能吃到两餐。其中,还有断断续续八天时间就是一天一餐饭也没有…我记得有一天下午四点多钟,经常和黎云龙一起在镇政府混的工作人员叫舒玉清,酒足饭饱后到我床前劝我接受黎运龙提出的条件。当我向他说明我一天还没有吃饭时,他像一个无赖说他一天也没有吃饭。等到第二天下午才给我送来一碗饭。我在卫生院的那段日子,没有人护理,我没有洗脸,也没有洗澡,口渴了想喝口水也没有。我又饿又渴饱受欺凌,真是活在人间地狱、生不如死。亲人看到我的惨状到石门县法院想通过法律裁决,遭到范林堂庭长当面拒绝。后来我听说范庭长的老家就在煤矿附近,还是股东。在强权的压迫下,最终只给我一万五千元的伤残赔偿,使一个失去主要劳动力的农村家庭生活更加困难。另外,我在镇政府处理伤残赔偿期间同镇枣丰村的一位截瘫残疾人躺在镇政府门口讨说法,去年还发生了身上绑着炸药到镇政府自杀未遂的严重事件。

黎运龙调到常德市政府后,一九九五年七月我租车到镇政府要求重新处理,我在烈日下暴晒了一天也没有人理睬,晚上强行把我送回了家。一九九六年汉丰村成为石门县长扶贫试点村,那年春天,时任石门县长后来担任常德市长今年四月调到永州担任市委书记的陈文浩带着十几位县委领导第一次到贫困户走访。到我家里,我当面向他们诉说我在镇政府的悲惨遭遇,请求领导为我主持公道。当时煤矿还在生产,我没有想到他们官官相护、对百姓的诉求置若罔闻什么话不说就离开了,连扶贫的事也放弃了,十几年来欺下瞒上在汉丰村一直挂着县长扶贫村的虚名。在二零零一年煤矿停产前,我妻子和几任村支书多次到镇政府请求领导重新处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我也三次向湖南省和常德市纪检部门反映黎运龙在担任镇长期间违法违纪的情况,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二十年来,我无数次给中央和省委领导写信投诉,多次拨打市长热线,仅去年,我先后六次给国家信访局和省长写信,在人民网分别给省委书记周强、省长徐守盛留言板留言,多次在常德市政府和石门县政府网站给相关领导留言,地方政府领导避重就轻以所谓煤矿主体不存在的理由、镇政府每年对我家给予救助来搪塞。在二零一一年之前,夹山镇民政所从来没有给我家一分钱救济,近两年到春节时给三五百元钱应付我的信访诉求。有一年我妻子因为左手骨折我打报告向石门县民政局申请救助,恳求夹山镇民政所盖章也被民政所长申一梅拒绝。我家在国家煤矿采煤区,宅基地出现沉降,房屋墙体开裂,成为危房,我多次向镇政府反映,申请按照国家危房改造的政策进行救助,那些身体健全的关系户能够得到补助,我的申请一直没有结果。

中国是个法制国家,在一九九一年就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一九九二年又颁布了《国家赔偿法》,一个瘫痪的残疾人在镇政府处理伤残赔偿过程中经历了二十多天没有洗脸、没有洗澡、一天只能吃到一餐饭、还有断断续续八天时间一天一餐饭都没有的悲惨遭遇,我上访这么多年不仅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还受尽了地方官员的嘲弄和侮辱。去年四月十五日夹山镇副镇长吴涛当面对我说:“信访不过是走过场,不会为你解决任何问题”;今年元月,信访局副局长戴丽萍听到我说当时有人在镇内煤矿受伤赔偿八万多元,而镇长黎云龙官煤勾结,对我非人道虐待只给我一万五千元。她说出了这样的话:“就像两只老鼠,一只掉进米缸,一只掉进粪坑,你就是掉进粪坑的那只老鼠”。她听我说死也要讨个说法时,她的话更伤人:“你死了就死了,他还是当他的官,你把他没整”。前不久,夹山镇党委书记张中合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说我没有冤情,在协议上签了字,是我的心态问题…

今年五月,我在县长信访接待日两次租车到县政府,他们连一个信访接待的排号都不给,还通过监控追查是谁开车送我的,并且警告汉丰村所有司机不能送我到政府上访。由于我长年上访,去年通过网络向中央和省委、市委表达我的诉求,石门县政府和夹山镇政府认为我给领导带了麻烦,今年六月二十三日把我的网络也断了,八月十三日我的宽带账号也被注销了,九百元钱的网费我一分钟也没有上网,(可以拨打电信投诉热线10000查询电话座机07365366990绑定宽带的原始记录),七月一日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白帆的电话来电号码显示也被限制。我不知道中国媒体炒作美国政府侵犯人权的时候,中国的人权、中国的法制又在哪里?每年的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时都说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要让人民活得有尊严、更幸福不过是骗人的鬼话,地方政府这样做就是把我往绝路上逼。我请求黄琦先生能够将我的来信发布的天网人权的网站上,并且转交给国外媒体,把我的不幸遭遇公诸于世,期待和我联系,电话:07365366990

石门县委书记董岚电话:13786686222    夹山镇党委书记张中合电话:13707367317

湖南省常德石门县夹山镇汉丰村三组 李德炎

2013年11月3日

北京低价旅馆全部超员 陕西城固县高技术劝返访民


[ 时间:2013-11-03 13:10:49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北京讯2013-11-03】今天中午,正在北京上访的陕西汉中城固县访民武金秀【陕西村官致电武金秀:别去公安部 住高级宾馆】来电:城固县政法委官员电话短信劝我返回。

来电称,刚才政府接访人员用手机18909167126发来短信“你的机号己被我们监控了,县政发委劝你返回城!”,而另一官员也在持续用电话13909167126喊我马上赶回去。我这机号是别人的名字,而且从没打过话全短信。走时二个手机,三个号共交费90元,到一号突然服务台,停止服务没话费了,昨日13点,让家人交费,怎么今天号码叫政府监控定位。

武金秀还称,马上开三中全会了,京城低价旅馆全部超员,高价访民住不起;只要住进出示身份证,接访的都知,逼得访民闯中南海送马家楼接回当地。

今天中午13时4分,陕西省城固县法制培训班受害者、伤殘军人王建来电,在老山前线荣立三次营嘉奖并致残的胥灵永,为了给其在法制办活活饿死的胞弟胥灵军讨回公道【陕西未处理当代文革饿死访民胥灵军案】,曾在城固县精神病医院住院部等地多次关押,造成脑梗塞久治不愈。今天,胥灵永正在北京马家楼,城固县去人接他,他不回要求就地处理关押法制班一事。

湖北枣阳关押陈顺英夫妻迎接三中全会


[ 时间:2013-11-03 12:55:17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湖北讯2013-11-03】今天中午,湖北枣阳市访民谭育荣【湖北黑监狱伺候1500天 谭育荣40天绣金匾赠送天网】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枣阳关押陈顺英夫妻迎接三中全会。

来电称,为了迎接十八届三中全会,湖北枣阳现在又开始监控访民。今天早上八点左右,陈顺英夫妻俩被关押在湖北枣阳西城派出后院无人问。

上午12时50分,天网义工致电查询,陈顺英哭诉:现在警察还喊黑社会打我。

福建厦门林清兰状告公安 当街遭绑架


[ 时间:2013-11-03 12:04:14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福建讯2013-11-03】今天上午11:50:19,广东维权人士陈启棠【广东维权人士陈启棠[天理]遭押送旅游】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厦门林清兰状告公安,当街遭绑架。

来电称,11月1号下午14时,我和当事人、福建省厦门集美林清兰在厦门中院就林清兰遭拘留10日一案状告厦门集美公安局二审案开完庭,出来吃饭时,遭一伙身份不明的人当街绑架上车扬长而去。绑架当事人的车号是:“闽D0168警”。

河南驳回吴全力敲诈政府上诉 明年3月刑满

Written on 2013年11月2日星期六 | 2.11.13


[ 时间:2013-11-02 21:56:29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2007年,吴全力曾经前往成都:官民互动 天安门自焚女提前获释

【天网河南讯2013-11-02】今天夜晚,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入狱维权人士吴全力之子邢鉴【河南吴全力狱中割腕自杀 家人进京被扣】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信阳市中院驳回父亲敲诈勒索政府上诉,明年3月刑满。

来电称:父亲来信说:2013年10月06日上午范副所长陪同上级领导来所我喊冤反映其无罪超期羁押他们装作听不见。2013年10月09日下午息县看守所长张敏涛和驻所检查官李科长陪同上级领导来所检查,我再次把头磕出血喊冤大骂贪官。10月12日上午上级领导来所检查被收买惧怕吴全力喊冤发布网上将其隔离。2013年10月14日下午息县法院给吴全力下发(2013)息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维持敲诈勒索政府原判,判决书内容和一审判决内容丝字不差【河南法院指吴全力敲诈政府 获刑二年[附判决书]】。在2012年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信刑终字第295号刑事裁定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一审(2012)息刑初字第195号裁定书撤销发回重审。

2013年11月2日夜晚20:28分,邢鉴致电息县看守所长张敏涛反映上述情况均遭反驳,告诉邢鉴:吴全力的二审判决将于2014年3月7日下发。邢鉴将于明天上午去息县看守所与其继续了解情况。

据悉,吴全力将在2014年3月7日刑满。

黑龙江张德胜煤井死亡 张玉英上访遇挫


[ 时间:2013-11-02 20:50:03 | 作者:张玉英 | 来源:六四天网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张玉英,38岁,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27委9组,无职业,因我当地接访人员闫仕芬带队等8人于2004年12月22日在国家两办“超越职权滥用职权”阻止我上诉反映问题,将我(张玉明)的身份证抢走,所以现用我姐姐张玉英的名字上诉,上访人是黑龙江省弱势群体上访者中的一名,因我大弟张德胜于95年6月26日在双鸭山市长胜乡红旗六井作业期间,由于井口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造成我大弟张德胜一人作业,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事发后,长胜乡领导利用我父亲张森在94年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脑痴呆”在多种脑部疾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有94年6月10日双鸭山中医院诊断为证,这样,张森在其单位病退,当时我家人口多,无钱住院,而在家靠吃药治疗,在此案发生后,一、二审法院审理中,申诉人武乃茹多次向法院申请鉴定未果,至2004年6月10日由于申诉人多次不间断申诉才由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双中法(2004)医鉴定,第57号法医鉴定检验结果“张森神志不清,臆志朦胧,四肢颤抖,已无民事行为能力,卧于床上佐证为证,据法医学的相关依据张森属于已经丧失意识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张森是需要监护人的,而且被申诉人在申诉人想孩子休克的情况下,没通知我家任何人偷偷地将死者父亲张森弄走,冒用张森的名字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协议上签字“张申”的名字与户口及身份证不符的名字(有单位证明、户口及火化证明),故该带有张申名字赔偿协议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一、二审的再审判决认为是有效的,我认为是错误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3条之规定,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其中条文的注释文说明: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包括患有痴呆症的人)第17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提供监护人:(一)配偶;(三)成年子女,可被申诉人采取这种卑逼手段应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的追究。且在一、二审、再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不但其对申诉人递交的诊断书不予认定,而对申诉人多次提出对张森的鉴定主张也不予支持,这依法也是错误的。另一、二、再审法院在审理中充分证据认定申诉人长子张德胜因已死亡而未依相关法律作出正确的赔偿,这也是错误的,申诉人家里不服,逐级上访、上诉,2007年7月31日我到省院递交了立案材料,要求立案,依法改判但省院久拖不决,已六年之久,至今无果,我到北京各信访窗口行使监督权,被我当地黑社会千方堵截,万般陷害,并无所不用其极地对我限制人身自由,导致我病危抢救2次,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后婚后不能生育。这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的和谐,法律的公正,我哭诉无门,只好求助于领导,万望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点宝贵时间过问一下我的案子,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

95年,我家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向双鸭山市岭东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不间断地上访、上诉,要求履行其合法权益同时事发后,双鸭山岭东区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但由于某些腐败分子为达到敛钱的目的,竟于97年3月31日岭东区检察院对此案竟下达了撤销案件决定书,我家不服逐级上访、上诉,直到2000年5月22日省检察院竟然对此案也下达了撤销案件决定书,无奈,97年当时正在双鸭山市电视大学学习法律的我,由于某些官员腐败含泪辍学,为屈死的大弟申冤奔波于北京、省、市各级信访部门讨公道,同时,我于99年在黑龙江省工业大学机电学院计算机系学习,2000年5月我在一次辍学,2000年8月7日我家向双鸭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履行工亡待遇,但该仲裁委员会于2000年12月25日作出的劳裁字(2000)第61号裁定书,驳回我家申诉请求,无奈,我依法定程序分别上诉于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双鸭山市中级法院,两院分别作出(2001)尖民初字第205号和(2001)双民终字第218号民事判决书,我家仍不服,我要求中级法院复查处理,公正裁决,为我家讨回公道,该院于2004年1月10日作出(2003)双立民监字第32号驳回我家申请再审,无奈我家不服多次拿(2003)双立民监字第32号双鸭山市中级法院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及要求申请再审书于2004年5月到省院立案,但省院久拖不决,无奈,我到最高院、全国人大及各种渠道行使监督权,于是,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复查中认定:一、二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并附带内函一份,要求公正裁决,于2005年8月25日省院作出(2005)黑交高民监字第90号民事裁定书,指令双鸭山市中级法院再审,2006年9月26日该院作出(2006)双立民再字第2号民事判决,对其错误概不给予纠正,还是维持其错误,我认为是错误的,故我家再次向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其查清事实,公正裁决。

2007年7月31日,我向省院递交了申诉材料,要求履行其合法权益,2007年8月9日立案(给立案审查同意,同意转审监二庭审理),同年10月29日作证,也同意转审监二庭审理,但都是久拖不决,已超过审理期限,已六年之久,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给予审理完毕,无奈,我多次到全国人大最高院行使监督权,要求依法督办此冤案件,依法改判,但我当地政府及责任法院常年派接访人员及黑社会、到最高院、全国“两办”把信访窗口堵死,买通信访部门某些腐败官员,2005年最高院和全国人大各开信要求都是依法督办此案,但都是还是久拖不决,还是维持其错误,根据《监督法》第3条之规定,申诉人有权要求全国人大派督查组对案件进行监督。

2005年3月—2005年6月我被当地政府及责任法院接访人员多次堵截信访窗口,并被黑社会人员多次跟踪阻止我行使监督权,同时,这期间我被政府及责任法院、黑社会人员气成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胃病、肾病等多种身体疾病,同时,11月24日我当地责任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将(2005)黑高立民监字第90号民事裁定书传真给我,11月29日,我被当地责任法院尖山区法院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再审期间,不允许关押、教养、判刑当事人和违反91年403号文件11条之规定“对真正信访的当事人不充许容留、关押、打击报复”,《治安处罚条例》第26条第3款之规定“对有心脏病、心理疾病的人不允许关押、教养、判刑当事人”,可我当地责任法院置国家法律而不顾,还是将我押回双鸭山拘留所拘留15天,同时,在拘期间我心脏病复发1次摔倒造成腿部多处面积於青,现程序已到省院,由于都是久拖不决,我到北京数百次要求全国人大和最高院行使监督权,依法督办此案案件。全国人大5号窗口接待员李耿迪是黑龙江省南岗区法院因在工作中违法违纪被查处后,安排到全国人大的,她对我执行的是;只给登记,或不给登记。就这样我地方各级法院配合李耿迪,就干一件互相传递信息稳控当事人的事,根本不依法督办我于2008年7月15到全国人大表达诉求,被当地责任法院接访8人堵截在信访窗口,采取违反《赔偿法》第31条之规定:在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采取妨害强制措施,暴利手段,动用警力,在北京市全国人大院里“杨秀春”等人直追我身后,并扬电话通知卢洪斌等多名法警堵截,当我跑到陶然亭桥下时,由卢洪斌带队等8人把我抓住,并押到无牌照法警车里。

当时,我向尖山区法院院长卢洪斌说我按《宪法》第41条赋予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在全国人大行使监督权,尖山区法院超越职权,无权处理我案件,况且尖山区法院05年已侵犯我一次合法权益,在侵犯只能更重构成犯罪,我并说明05年我被你们法院采取违法违纪将在京行使监督权的我气成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等多种身体疾病,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意见》中共中央2007年5号文件有关规定,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接访重点解决,涉法涉诉的问题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卢洪斌等人不但不听,还是命令警号为231006的杨秀春女法警押车和另一名男法警押车,卢洪斌等6人没有上车,而在北京继续堵截其他当事人,当车行使在白纸坊桥时龙源宾馆时,(我省院驻京在那里)我要求下车说明案件情况,并还说我要去卫生间解手,被杨秀春拒绝说有尿你就往车里尿,下车不行,就这样,在连夜把我押回双鸭山劳教所,次日早七点到达,在那里我被非法拘禁84天,同时在押期间,我心脏病总发2次,造成2次抢救的严重后果,由于心脏病特别严重,医生诊断婚后不予生育的严重后果,(时间是2008年7月26日晚11:35分和2008年8月20日晚2:30)在双鸭山市人民医院抢救,当我抢救苏醒后,我向把我送到医院责任法院多次要诊断书,被责任法院多次拒绝,并说“死有死的赔偿法,我每次抢救苏醒后,就马上投进劳教所,在2次抢救过程中,责任法院没让医院给我滴过一滴心脏病的药,而是输点营养液维持生命而已我要求放人。我家属均要求放人,他们就是不放,我要求药物治疗,责任法院拒绝给我药物治疗,就这样,导致我心脏病突发,经医生诊断,造成以后婚后不育后果,现我经常复发心脏病,换季不给我买鞋,深秋十月,我还穿凉托,导致我肾病加重,至到2008年10月7日法院才让劳教所的工作人员把我放出来,2009年3月5日7点30分左右,我又到全国人大行使监督权,在全国人大门口排队等待领表时,被我当地责任法院杨秀春堵截,并让同地区接访人员给我拍照以此事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来陷害我,甚至因此来劳教我,这和国家规定的畅通信访渠道恰如其反,当我行使完监督权时,我被当地8名接访人员堵住,并要押我回当地,我有报警求救电话为证,2011年7月26日我到北京信访窗口反映情况,期间心脏病复发摔倒,医院诊断跟骨刺形成,有普仁医院,心电图和影像诊断为证,现下肢肿胀。2008年7月24日中共中央联合下达了《中国共产党干部违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就是让老百姓看看就不了了无期吗?我要求国家有关部门也用法律处罚一下某些违法违纪的法官吧!要求按2009年4月9日最高院对要求各级法院在审理赔偿案件时,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计算。

2005年—2013我多次到全国“两办”反映情况,可每次去后接待人员都是和当地接访人员串通好致我的案件至今无法解决,致使案件有增无减,(并要求安排工作)矛盾不断突出,就这样,一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民事案件,被我当地政府和各级法院胡作为、乱作为,串通国家信访部门某些腐败分子,互相传递信息,互相稳控当事人,阻止申诉人上访反映合理诉求,导致申诉人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而是控制申诉人的人身自由,不间断地采取妨害强制措施暴利手段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一起简单的民事案件变得比佘祥林故意杀人案”更为复杂,托至时间更久,跪请国家领导早日下达批示,早日为我昭雪,讨回公道。

此致

国家领导

上访人:张玉英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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