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 :

山西介休宋古信用社涉10亿集资案 贷款90%沉淀

Written on 2012年7月29日星期日 | 29.7.12


作者:王维洲 | 来源:六四天网 

山西省介休市巨源碳素公司是宋古信用社开户企业中,唯一的一家兴旺企业,在该社主任郭锦岐操作下,宋古供销社把在该社贷款120万,通过法院转让给介休市巨源碳素厂法人渠果明,随后在该社贷款1500万元,经过4年努力,公司规模得到空前发展,下设多个生产基地,多个子公司。

2012年7月3日,该公司爆出10多亿元非法集资案,法人外逃,众多人围堵公司,后由介休公安抓回公司法人等主要负责人4名,随之在介休贴吧公布,并在介休公安局大门前接待登记来访的大量入股民众,据传郭锦岐妻子,介休大通信用社职工邹春珍在公司入股700万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至此,宋古信用社开户企业贷款90%沉淀,大多数企业法人不是巨赌外逃,就是被刑拘,触目惊心,万众瞩目,郭锦岐迅速爆富:豪宅多处 ,儿子澳大利亚留学,宝马、越野奔驰,经常更换,目空一切。会议上公开威胁不满职工,公开在该社欺男霸女,养情人两个,该社男职工王维洲因不满郭的领导,连续被扣工资9年之久,累计余额17万,私立本人存折后,尽数私吞。

介休信用联社理事长居然指示宋古信用社出具证明称:王维洲个人存折上的钱属于公有财产,上诉晋中法院败诉。

郭锦岐上调介休信用联社,拟任工会主席,迫于上访压力,委任营业部信贷员,一度继续享受主任待遇,他本人经常纠集企业老板每日聚赌,遥控办公。2005年5月,我社职工联名举报到联社,介休信用联社付主任王锦平竟然把职工举报信送给他本人,(该主任涉嫌巨额贷款诈骗等被判刑14年)2005年5月5日我们联名举报到山西省晋中地区公安经侦支队,开始立案调查。2005年11月9日下午7.10被郭 雇凶三人,其中两人是介休市人,一名河南人,被砍17刀致重残,尽管我提供了明确线索,但案件长期不立案【山西王维洲举报被砍17刀案移交介休检察院】。

成都40户村民投诉第二绕城高速征地补偿偏低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四川讯2012-07-29】28日下午,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创始人黄琦及多位志愿者抵达成都市双流县永兴镇明水村,察看成都市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情况。

据悉,在2011年,成都市双流县永兴镇明水村部分土地被划入成都市第二绕城高速公路的征地范围。在补偿过程中,双流县人民政府只愿意向当地村民赔偿人民币每亩2.8万元人民币,远低于当地土地实际价值。明水村当地村民平均拥有土地0.7亩,如果按照2.8万元每亩土地价格的赔偿标准,该村村民在丧失土地以后,无法维持生活,亦无法支付社保费用。2011年4月,当地政府与村民签订协议,将村民土地征收。随后该村40户村民联名上访,向各级政府举报相关违法事宜,但一直没有任何回复。

明水村郭应良是该村民兵连长。2006年9月21日,郭应良与双流县永兴镇明水村村民委员会和明水村六组社员代表签订了河道及土地承包用于养殖业建鱼塘协议书,期限21年。2011年,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双流段)工程涉及郭应良的30亩承包鱼塘在工程红线范围内,造成其经济损失巨大。又因与相邻的拆迁补偿标准差别巨大,至今协商未果。紧邻的鱼塘涉及成都二绕(双流段)红线范围内的承包鱼塘2,9亩,在土地承包协议手续不齐全,并伪造土地承包协议书,明水村村民委员会都未盖章同意的情况下,在这次拆迁补偿中还赔付了58万6仟7佰7拾元整。

据郭应良介绍,他的鱼塘每年产值达人民币40余万元。现双流县当局只愿意赔偿人民币9万余元,给郭应良造成了巨大损失。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认为,成都市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府应从涉及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符合具体情况的安置补偿政策。并且应允许具有社会公信力的组织参与监督,促使该工程公平、公正的良性运行。



看伦敦奥运 回顾奥运史上最大的人权灾难

Written on 2012年7月28日星期六 | 28.7.12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2012年7月28日凌晨4时许,打开电视,伦敦奥运直播中已进入工业革命带来巨变的片段。

看伦敦奥运,让我想起2008北京奥运——114年奥运史上,公民遭限制人身自由最多的一届奥运,也是因为奥运被捕入狱者最多的一届奥运。

2008北京奥运前后,全国上百万访民、敢于反抗的拆迁征地受害者、异议人士、法轮功人士,其基本人权遭到不同程度的侵犯。

2008年8月8日北京奥运开幕,我遭抓捕入狱58天,警察说曝光了5.12死难学生名单。我心中有数,奥运在即,牛鬼蛇神必须送入大牢【杨宪宏访谈黄琦:奥运前夕与中国民众同在】,当局绝不准天网人权存在,记录人类奥运史上最大的人权灾难。

毫无疑问,2008北京奥运维稳,拉开了中国动用全国力量强力维稳的大幕,也开启了全国性大规模侵犯人权的先例。

李必丰合同诈骗案没有受害者(组图)


作者:石山 

2012-07-27

四川射洪县异议人士李必丰,最近被当地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案”起诉。案件上周在射洪县法院开庭审理。最新的消息称,李必丰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指出,所谓诈骗却没有利益受害人,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图片:四川射洪县异议人士李必丰。(六四天网)


图片:李必丰案庭审现场。(六四天网)


李必丰“合同诈骗案”一案的审理,上周五在四川射洪县法院开庭审理。

四川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的消息说,负责代理该案的律师马小鹏和赵建伟,在辩护时向法庭指出,对李必丰“合同诈骗案”的起诉文件中,并没有列出具体的受害人。

随后,法庭审判张以需要再次开庭为由,在没有解释公安局办案人员明显违法问题的情况下,拒绝了李必丰做最后陈述,并宣布第一轮庭审结束。

李必丰的代理律师马小鹏律师解释说,他已经就“具体受害人”的问题向法庭进行了陈述。

“我当面提出来的是权利受到妨害和财产受到损失是两个概念,我们觉得是权利的妨害,但是财产没有受到损失。你必须证明有这个损失,而控方的公诉人一直没有给我们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他的损失。大概就是这情况。可能下次开庭再说吧。”

李必丰的家人和部分朋友上周到场参加了庭审。

李必丰的一位朋友表示,李必丰看上去精神状况良好。

他认为,虽然律师指出了检方的问题,但有关的审判结果恐怕难有改变。

“今天律师已经证实了这个东西完全是属于无稽之谈。它所谓的经济犯罪连受害人都没有。第一轮庭审结束了,第二轮还没有开。他们说会根据证据进行审核,因为连受害人都没有。如果照法律走李必丰先生应该很快就可以回家了。但你知道中国这个法律的现实情况,我们当然希望检方和法院方面还是要尊重一下基本事实。”

过去多年一直积极从事中国大陆民主运动的李必丰,曾经两次被捕入狱。

六四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的负责人黄琦表示,在李必丰从商之后,一直对许多异议人士朋友进行资助,而当局再次抓捕他,应该也与此有关。

“最近几年李必丰先生主要从事的是经商。但他在经商的过程中也私下资助了很多朋友,包括很多异议人士,以及生活困难的异议人士。包括黄琦本人也受过他的自助,而这次他入狱起的比较关键的原因是官方怀疑他对于关于去年廖亦武先生逃出去这件事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当局为什么非要对他采取这样的手法是主要的原因。”

黄琦分析说,虽然李必丰的代理律师提出强有力的辩护,但由于当局检控李必丰另有政治上的原因,因此法院宣判的结果未必乐观。

“法院今天没有宣判。但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司法制度对异议人士的打压是一如既往的。我想当局肯定会通过休庭的这段时间,然后准备充分的相关资料,挪制一些所谓的证据,最后达到的目的还是会把一批中间人诬陷入狱。”

现年四十八岁的李必丰,原为四川绵阳市税务局干部。1989年64事件之后因组织游行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出狱之后继续从事民主运动和工人运动,1998年,再次被当局逮捕,并以涉及金额六千元人民币的“经济诈骗罪”判处七年徒刑。2011年9月,四川警方怀疑他对廖亦武流亡海外提供帮助,多次被传讯后再次被捕入狱。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四川异议人士李必丰涉嫌合同诈骗诉讼可能出现转折


作者:瑞迪 | 来源:法广 



四川异议人士李必丰
六四天网(廖亦武提供)

中国民间团体天网人权事务中心7月26日的消息称,在四川遂宁射洪县法院审理的异议人士李必丰涉嫌合同诈骗诉讼中可能出现了重要转折。尽管法庭未同意当事人李必丰做最后陈述的请求就宣布第一轮庭审结束,但在此之前,律师马小鹏得以与检方激烈争辩,并特别指出公诉机关针对李必丰的所谓“合同诈骗”罪名指控并没有具体受害人。

四川遂宁射洪县法院本周三起审理针对李必丰的合同诈骗罪指控。不过,庭审过程中,控方“沱牌酒业有限公司”的律师代表显然没有能拿出重要的指控证据,无法当庭向李必丰和他的辩护律师举出具体的诈骗行为的受害人姓名。律师马小鹏认为,控方提出的文件证据有伪造成分。

事实上,李必丰案并不是一桩简单的民事或刑事诉讼。李必丰本人是一名异议诗人,因为参加中国民主运动而多次被捕,两次入狱,先后服刑12年。但这些年间,他一直没有停止写作。此次“合同诈骗”罪名指控开始于去年9月,当时,李必丰被以调查经济案件为由骗到派出所后,被拘捕。而此时正是李必丰的好友、常年被中国政府禁止出境中国异议作家廖亦武成功逃往德国两个月之后。李必丰与廖亦武在因为八九六四学运而被捕期间,在狱中结下友谊。

廖亦武认为,李必丰事实上是因为被当局怀疑曾帮助他本人逃离中国而遭到报复。

今年5月8日,四川遂宁射洪县法院决定以经济罪名起诉李必丰的消息传出后,廖亦武在柏林国际文学节期间,发起声援签名活动,包括200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赫塔-慕勒在内的百余名各国艺文届人士联名声援。原定的一审日期迫于国际压力而延期。

本周四,第一轮庭审活动之后,法庭没有宣布李必丰案下一轮庭审活动的日期。

河南警方通知贾拥劳教1年 进入聆讯阶段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河南讯2012-07-28】今天凌晨1时40分,重庆维权人士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河南警方通知贾拥【河南上蔡县贾拥因监察部前聚会 警方拘留15日】劳教1年,进入聆讯阶段。

据贾拥发出的短信称,我是河南省上蔡县的冤民贾拥,二十二日下午一点多从北京南站北出口西侧被当地人员绑架回家。23日凌晨三点送入拘留所。二十五日公安局给我下聆讯告知,劳教我一年,我申请聆讯。

贾拥还说,这两天驻马店劳教委没有来聆讯,也许劳教有所动摇,这和大家的帮助呼吁有关,给政府有一定的压力。这两天他们不准我打电话,希望各位媒体记者继续为我呼吁,别让他们把我送去劳教,我要和大家在一起。访民贾拥谢谢大家!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希望河南驻马店警方充分保障公民权力,立即停止打压访民依法维权,尽早释放贾拥。

无锡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传唤公务员

Written on 2012年7月27日星期五 | 27.7.12


作者:沈爱斌 | 来源:六四天网




2012年7月24日,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广益派出所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传唤本人【无锡警方传唤公务员沈爱斌 指扰乱社会秩序】,在两次为本人做询问笔录无果的情况下,在24日22时30分出示《检查证》,到我家将上网笔记本电脑扣押,希望从笔记本里找到“证据”。在到我家检查过程中,崇安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包依东对我家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进行检查,多次被我发现指出并制止。

期间,他们想用恐吓的手段,威逼我承认在网上发布“江苏无锡进京访民漏网150人 特警支队关押50余人”、“江苏无锡警方非法关押82岁老人和4岁小孩”等真实情况。

我就对他们说:“你们首先要对网上曝光的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没有事实,再调查是谁在虚构!”可他们根本不理,而是只要我承认了,那种态势,就一定会往死里整我。

25日下午14时许,警方再次为本人做了一份笔录,本人一直以“不清楚,不知道,拒绝回答,你们随便写写”来回答他们的询问,最终,他们的目的没达到,不得不在25日15时20分将本人放出。

在临出来前,治安大队领导还不忘恐吓一番:“这次,我们放你一马,如果你还不改正,向外乱发布信息,我们将从重处理,虽然放你出去,但我们随时好让你进来,你要随叫随到!


同时,他们还将扣押的笔记本电脑发还给了我。我怀疑电脑里被黑公安植入了监控程序。而且,在传唤期间,我的手机一直被他们拿着,手机的串号也被公安复制。



沈爱斌

201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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