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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阆中何大才关押6天签息诉息访协议

Written on 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 | 27.7.14


[ 时间:2014-07-27 13:27:25 | 作者:何大才 | 来源:六四天网 ]




我名:何大才,身份证号码:512930197006230693(曾用名:冯少波)。因广东省政府、等部门支持工厂强迫劳动、拒付报酬、等,劳动保障方面问题,依法诉求10多年,劳动权益不但未得到保障,还屡遭毫不知羞耻的四川省政府押到上无片瓦,下无立足之地的假户口地阆中市违法拘禁、故意伤害、刑讯逼供、等。

为了生存,我迫于无可奈何,就于2014年6月6日来到了“上为中央分忧 下为百姓解愁”的北京市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被四川省政府将我送回上无片瓦下无立足之地的原籍阆中市拘留10日后,又将我违法拘禁在四川省阆中市花果山养老院。在被违法拘禁的24天内,我老家亲人多次向阆中市公安局、派出所、110、检察院反映,都不管。

在此期间,2014年7月3日上午,阆中市人大黄主任拿着阆中市市委书记蒋建平所签发的红头文件,带领两名打手与其它工作人员一道,在我被违法拘禁地对我威胁、恐吓、辱骂,“给我打,只不打死了,我承担刑事责任”后,还打了我两耳光;2014年7月8日中午,又威胁、恐吓我到:“要让你失踪、在世界上消失、要吃你的肉”后,又打了我一耳光,还不准我用风扇。

2014年7月9日上午,老家亲人到我被违法拘禁地看望我,相关人员不给开门,要求我按照它们所起草的内容抄写了“息诉息访协议书”后,还要求我老家亲人签字按手指纹印后,还是不允许我离开被违法拘禁地。2014年7月10日,又传唤我老家亲人到阆中市花果山农家乐在《何大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息诉息访协议书》上签字按手指纹印后,才允许我离开被违法拘禁地。

姓名:何大才,身份证号码:512930197006230693(曾用名:冯少波)。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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