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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军区干部任瑞存望各界主持公道

Written on 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 | 24.2.12



作者:任瑞存 | 来源:六四天网

我,任瑞存,男,现47岁,中共党员,是沈阳军区农业新技术试验培训基地科级职员,是军队在职在编的职员干部;我妻子邵月华,辽宁省建昌县人,农民,与我和女儿同住在基地营区院内,是军队来队家属。

我与妻子邵月华携女儿一起,请关注司法机关依法办理如下案件,为我们受害人依法主持公道!

一、中央最高和最终程序转办告知定案的普通公民刘爱国伙同基地原领导等人抢劫我家渔产案,和法警曹焕成故意摔折我女儿右腿案,依法属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公安管辖,新民市公安应当尽快依法立案办理解决。

二、法官洪海涛枉法判决案和法官付维江滥权执行案,案情均构成特别重大,依法受案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应当尽快依法立案办理解决。

三、新民市公安和沈阳市劳教委对——按照中央告知和依照军队纪律在北京地区中央国家机关依法进行权益主张,而且不存在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受害人任瑞存(在职在编军队科级职员),和邵月华(辽宁省建昌县人)夫妻俩——以“无理取闹和扰乱公安部秩序”为由,实施越权管辖、异地强行抓捕、刑事拘留与劳动教养不符合国家法律,更涉嫌打击报复;依法受理任瑞存、邵月华夫妻俩不服劳动教养行政诉讼审理,裁定维持劳动教养决定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尽快依法重新审理而撤销劳动教养决定。

此中刘爱国、曹焕成、洪海涛、付维江等人违法犯罪的铁证事实一清二楚,而且最终与最高法理程序已经定性属于犯罪,可是至今未能得到依法立案办理解决,这在客观上不存在法理上的辩争,而是新民公安等相关司法机关执法渎职滥权所致。

此致

敬礼!(期盼早日依法得到公平正义)
任瑞存 邵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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