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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倪天英指供电部门侵权 较真五年

Written on 2013年5月28日星期二 | 28.5.13


[ 时间:2013-05-28 10:15:38 | 作者:倪天英 | 来源:六四天网 ]
国家侵犯我权益,我在中国申诉无门,我的遭遇证明国家体制是流氓黑社会

一:电力部门强迫我用容量比别人小,计数比大表多的小电表,侵犯我权益:

08年3月我的10(40)A电表被强检站检定不合格时,我要求供电局换更大容量电表,但供电局却换5(40)A小电表,导致我用数千W大电流的季节电费翻5倍.而我弟是3X10(60)A电表,他用大电流的季节电费只比平时翻1倍.5A比10A计数多的原因在于5(40)A电表容量过小,问题症结出在5A电表限量设置上,即"小马拉大车,小电流电表,大电流计费误差"来多计费.基准电流越大的表,计量对用户越公平.相反,电表容量越小,当使用数千W大电流时计数比大容量电表多就不公平.

由于我的5A表几次被检定合格我不认可,今年4月9日我到市技监局行政申诉,要求把我的表和我弟的表作对比测试,以证明5(40)A比10(60)A计数多,接待我的邓先生说"你自已也可以对比试一试".于是我按照邓的建议,用4只共计7600W的取暖器,用相同时间测试了两家电表,1.5小时里5A电表要比10电表多耗0.4度电,长期看将是一笔不小的电费.我把结果告诉邓,他叫我找供电局解决.

二:电力部门用蛮横无理的恶霸作风对待我的申诉,不解决我诉求:

今年2月28日,七宝供电站陈领导几次拍我家桌子说:"央企就是国家,你跟国家搞搞得过啊?电力就是垄断你能怎么样?再搞你也是社会最底层,你搞到任何地方都没有用",我说不解决诉求我拒付今后电费,他说要贴单停我电.(他违反消保法二章14条"保障人格尊严"的规定)

4月8日我找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刘广琴申诉,她说民用电不属消保处管,叫我找供电局的上级上海电力公司信访办主任王成元(读音),4月9日我找王申诉,他说过两天解决但一直没回音,我随后天天打王的2个电话28925222X5869和6187,但他一直拒绝接听,我打上海电力公司所有总经理书记及秘书电话,他们都把我的来电设为"拒接"模式拒绝接听.这样一个作风恶劣的单位,它竟然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市行风网上测评连续十年获第一名,连续6年在全市窗口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荣登榜首.三:中国所有面向民众的部门都是忽悠欺骗愚弄民众的,他们无视我的多次申诉,都在包庇维护电力对我的侵权,作风粗暴恶劣,毫不讲理不作为:

由于电力公司拒绝接我电话,4月16日我再找刘广琴,她要我向市纠风办申诉,当天我打电话找市纠风办,接听的3号不接受我申诉,要我打962114纠风热线,我打962114要投诉电力,热线却把电话转到95598力电力热线.而95598我打过无数次从不给我回应我才找纠风办,但纠风热线是个空架子,只踢皮球没人接待你.

4月19日我再打电话找市纠风办3号,他竟骗我说"打错了"就挂电话,立刻把我的来电设为"拒接"模式,我从4月19日起打到5月23日,市政府总机一律说市纠风办无人接听.

在我的多次要求下,5月13日市消保委约我和市南供电局坐在一起调解,我的诉求是换10(60)表和补偿,但供电局不同意,说没有理由给我换表,我立刻拿出7条换表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1:供电局违反"消保法"第一章第4条经营者和消费者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1):我不要5(40)A小表,要更大电表,但供电局强迫我用小表,拒绝换表,这是非自愿.(2):我本栋楼其他人用的5(60)表都比我大,供电局却强制我用比其他人都要小的5(40)A表,这是不平等不公平.(3):我原来是10(40)A,要求换10(60)A,但供电局不但不换,反而换比我原来更小的表,这是非诚实信用.

2:供电局违反"消保法"第二章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原则.我有权利自主选择,比较,鉴别和挑选电表,供电局剥夺我权利是侵权.

3:市南供电局吴先生3月1日对我说:"你看市面上有人用10A表吗?有就给我换",经查,不但我弟是10A,我父母家,我本栋楼901室和我自已原来的电表都是10A,我提供了案例为何不兑现承诺?

4:市南供电局吴先生3月4日对我说:"你写了保证书才能换10A电表",证明可以换,"没有理由换表"为何要我写保证书?

5:供电局在调解会上说:"电表用满5年就要更换",我是08年3月换的表,时间早已超过5年为何不给我换?

6:供电局不能换表的理由是什么?有文件规定吗?我要求供电局出示书面文件,是哪年哪月哪日的文件规定不能换表?但供电局始终拿不出文件依据.

7:在使用7000W大电流时5(40)A比10(60)A计数多,所以我要换表.

针对我7点换表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供电局拒不答复,市消保委陈刚等人只记录不表态,没有帮我说过一句话,没有对供电局提任何要求,不帮我维权,致使调解失败,消保委终止调解.

5月14日我到华东电监局找稽查处处长彭鼎文申诉,作为面向用户解决用电投诉的部门,彭一再拒绝听我申诉,叫下属葛先生接受我的行政申诉书.5月22日电监局来电答复说,他们不管,叫我找市技监局解决.这是踢皮球不作为.23日我打彭鼎文电话,她接了电话知道是我时就挂电话,再打她电话始终不接.我打葛先生电话,他一听是我时立刻挂机,再打他电话也始终不接.打63372892稽查处电话找其他人,但对方一听是我时立刻挂机,再打一直不接.我最后打通杨梦云副局长电话对她说:"<供电监管办法>第一章第2条:电监局对供电有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责,电监局的职责就是查处供电局对我的侵权行为,我前6条换表理由统统跟技监局无关,而跟供电局电监局有关,所以我不找技监局,要求电监局处理".杨说去调查处理.但24日稽查处徐先生来电称最终答复:叫我找市技监局或法院解决,电表没有问题就不能换表.说完不等我质疑立刻挂电话.我打电监局所有电话他们都拒绝接听,我打12398电力监管举报热线,接电话颜女士知道是我也挂电话,之后不接我电话.电监局不但拒不监管电力,反而包庇维护电力对我的侵权。

"电表没有问题就不能换表"是混淆是非的强盗逻辑.1:表没问题为何不能换?我的7条换表理由只要有1条是事实就应当换表.2:关于电表检定:我对技监局检定我电表为合格不接受.因为中共以垄断利益为优先,中国相关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操作规程都为垄断利益服务,都是庇护垄断利益的工具,都拿维护垄断利益的一套方法对付民众.所以我不相相信国内任何部门的检定,只认可我的对比测试,不相信可到我两家重新再做对比测试.3:搁置电表是否有问题的争议不谈,即使我的电表没问题也无济于事,因为我的诉求是:10(60)A电表在7000W大电流时计数比我的表要少,因此单独看我一只表看不出计费多,必须把5(40)A和10(60)A2只表对比测试才能看出谁多谁少.我的表在没比较时就算正常没问题,但经过两只表用7600W大电流一比较,我的表比10(60)A计数多就有问题.所以我要换大表.因此不能只检定我一只表.要2只表比较。

面对我无懈可击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对方还是不解决我诉求.5月23日我打12345市政府热线投诉华东电监局不作为,1136号值班长说华东电监局不属市政府管.中共政权的流氓黑社会本质暴露无遗:竟然故意授予电力不受任何制约,无人管的绝对垄断地位.从而放任电力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欺压剥削民众,电力想怎样就怎样,一切由电力说了算,从卖电到校对到监管都由电力一手垄断操纵,毫无公正公信力。

我除了找过上述各部门外,3月还给李总理,市经信委寄过挂号信,给监察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电监会寄过信.找过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但不起作用.现在垄断利益集团强制剥削我,而政府保护垄断集团,对我一个弱势平民侵权和欺压.由于过去警察对我的数次侵害,我告到闵行区法院,法院都拒绝受理,因此中共司法黑暗,我在中国申诉无门,只能以拒付电费作抗争,我强烈呼吁世界媒体为我鸣不平,呼吁国际公理声援,给中国压力,解决对我的欺压侵权行为.

上海倪天英    电话:8621-54147812

(强烈恳请天网刊登曝光并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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