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 :

围观审判巩进军 通缉犯赵广军遭逮捕

Written on 2014年9月2日星期二 | 2.9.14


[ 时间:2014-09-02 14:33:33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赵广军(左三)


赵广军(中)

【天网北京讯2014-09-02】今天下午14:14:23,吉林维权人士王晶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巩进军审判地逮捕通缉犯赵广军。

来电称,今天上午,济南于新勇在赵广军被抓后,立即打车跟去河北省衡水市深州镇派出所【中国首例杀死维稳员案开审 齐呼巩进军万岁】,于新勇称:赵广军现在被深州地方警察押送深州市看守所,警方以赵广军【中石油无补偿除名辽宁转业军人赵广军】是网上通缉的寻衅滋事罪现在已逮捕。


湖北16人北京二中院声援贾恒志


[ 时间:2014-09-02 13:40:13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北京讯2014-09-02】今天中午,湖北襄阳黄俊【湖北襄阳中院40人信访 主任陆伟封杀黄俊】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湖北16人北京二中院声援贾恒志。

来电称,今天上午,黄俊,李有意,牛家元,朱贵祥,张继春,付文花,王有华,贾国爱,王金焕,郭荣敏,张亚男,宋玉梅,何玉莲、谭秀萍,胡光英,陶敏等17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声援贾恒志【湖北贾恒志肖进东北京撒上访材料 服刑7月出狱】因信访被刑事判刑7个月,行政案开庭听证。



中国首例杀死维稳员案开审 齐呼巩进军万岁


[ 时间:2014-09-02 08:46:18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北京讯2014-09-02】今天上午,各地民众和多位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义工冒着大雨前往河北省衡水市深州法院,声援中国访民英雄巩进军。

上午8时许,河北省深州市法院前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杨秀琼、王晶、李春华、吴有明、顾国平、张继新、余南哲、赵广军、胡大料、王申红等60余访民、维权人士,围观中国访民首例杀死维稳人员案。大家认为公正审判中国现代抗暴英雄巩进军,不仅是中国数千万访民、弱势民众的殷切期待,也将习近平时代依法治国的试金石。


巩进军登高一呼





2013年11月14日,鹤壁市巩进军等4访民押返途中,巩进军自卫杀死1人,轻微伤1人【河南访民巩进军押返途中杀黑保安 1死1伤】。今天上午10时,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法官前往深州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开庭审判巩进军。

2013年11月天网率先曝光该巩进军案后,在全国引发极大反响【50万网民评巩进军杀黑保安:见义勇为】,各界出手支援巩进军【呼吁停止镇压访民 释放抗暴英雄巩进军】,并在北京引爆三次千人以上规模请愿、示威【北京永定门1300访民要求释放巩进军 保障人权】,巩进军案成为中国维权运动的里程碑案件。


 上午9时13分,押送巩进军的囚车抵达。


上午9时30分,60民众抵达河北省深州市雨中声援巩进军。




 上午9:42:38,访民拦截河南官车,齐声高喊:打倒流氓,巩进军万岁!



上午10:16:15:深州法院因没遇到这种情况,看到很多访民声援正在研究对策,开庭被推迟了,律师李静林等也在外面,大家在法院门口呼喊:抗暴英雄巩进军无罪,巩进军万岁,释放巩进军!


天网义工与巩进军家属合影,前排左起:王立艳、杨秀琼,李春华、王晶;后排左起 张继新、巩进军妻郭莲、巩进军弟巩波、吴有明、巩进军弟媳王玉枝。



11:07:00,来了8辆警车坐满警察,警察正在查大家住的旅店,赵广军【中石油无补偿除名辽宁转业军人赵广军】、被4个警察1个便衣带走,另外,湖南谭世文和另一访民也被带走,法院只能给14个人旁听。


天网义工王晶【六四天网三记者北京遭刑事拘留】:上午11时21分,只有我和巩进军妻子、巩波夫妇5人获准进入法庭。上午11时36分许,6法警押巩进军入庭,没有带脚镣,带手铐。巩精神状态不错,法庭讲话坦然理智,有英雄气魄。巩进军当庭向法官申请证人出庭。11:49:56休厅。12:02:22:30多访民在法院大门口唱国际歌,等待英雄巩进军出来。大家喊“河南政府,腐败政府”、“巩进军无罪,打死黑保安”



天网义工12:27:还没有审理,巩进军的囚车走了,择日开庭,警察驱赶。访民们一起朝黑保安家属吐口水,怒骂“民族败类,要钱不要脸,该杀该死。”赵广军已以寻滋被辽宁盘锦中石油派出所所带走,现在深州镇派出所,20多访民前往要人。


江苏省启东余南哲13:09:33:山东于新勇和湖南谭事文回来了,只有辽宁的赵光军已经被送看守所了。


20省市参战老兵致信习近平 要求摘帽“维稳对象”

Written on 2014年9月1日星期一 | 1.9.14


[ 时间:2014-09-01 23:58:34 | 作者:寇天力 |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

2014-08-31

中国20省市参战(参试)老兵代表9月1日联署致习近平的公开信,要求落实优抚政策,解决退役老兵的实际生活困难,撤销压在他们头上的“维稳对象”帽子。

据关注民众权益的中国“六四天网”的消息,公开信表示,由于国家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许多本应做为国家优抚对象的“两参”老兵早就失去了工作和生活的基本保障,难以生存。虽然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不少针对优抚对象的优抚政策,但许多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存在落差,造成近年来全国各地参战老兵不停的大规模群体诉求,要求解决实际问题和落实有关政策,而这些老兵在诉求的过程中又受到有关方面不断的打压,成为维稳的对象。

签名联署的老兵在公开信中还提出7点要求,包括地方政府完全落实国家已出台的优抚政策,发放优抚证,解决优抚对象的下岗失业问题,撤销压在优抚对象头上的“维稳对象”帽子等等。


湖北恩施23村民北京上访 4人已关押5月


[ 时间:2014-09-01 22:58:30 | 作者:陈涛等 | 来源:六四天网 ]


陈涛等村民联名举报

控告人:湖北省恩施土家苗族自治州恩施市村民,联名举报。

被控告人:恩施州州委书记肖旭明、州长杨天然、副州长秦斌、恩施市市长李国庆、市委书记向前进、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昌兵、枫香坪村全体村干部。

我们是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枫香坪村村民,联名举报我们当地官员在拆迁补偿中不作为,征地不合理、未批先占。

2005年恩施铁路征地,每亩只给8000元,山林1-3千元1亩,征房时承诺给宅基地至今未兑现。09年2月28日国土资源部下批文,但当地政府没有给一分钱差价补偿,养老保险不给老百姓买,全部都是老百姓自己交,国家下拨资金下落不明。

2006年片区开发征地只有25200元1亩,山林5000元1亩,青苗补偿费都是800元1亩,各级政府没有按国家的补偿标准给付,20000元养老保险专项基金也被政府侵吞。

2011年至今,在施州大道红庙至火车站路段,当地政府在没有任何批文、违法征用土地及房屋的过程中,房屋拆迁补偿在同样的政策、同样的项目、同样的地段出现不同的违法违规的政策,并且补偿金额相差巨大,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不准老百姓复印、不准摘抄、不准拍照,这完全违背中央政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正常程序,我们曾多次向州、市、办事处、村支两委如实反映情况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和处理。

2013年12月16日,市委书记向前进在市长接待日的当天,拿着我们递交的材料不屑一顾,还动用特警给我们施加压力,并威胁说:“你们这是造反!”办事处主要领导柳景国理直气壮的跟我们说:“先签字的补偿是较低,后签字的补偿确实高些。你们的协议已签,我跟你们谈都不谈。”办事处主管拆迁的向兴华对我们狠狠地说:“量你们也翻不起来这个天!”

这样不负责任如此狂妄的领导说的不讲道理的话,激起老百姓的极大愤慨,地方政府在没有国家任何批文的情况下,他们利用老百姓的无知加引诱签订协议,甚至还动用地方黑势力用来恐吓、欺诈老百姓的方式强征强拆。

2014年1月1日,我们有31人去北京正常上访,在1月10日被舞阳坝办事处原纪委书记柳景国用谎言骗回恩施解决,但是,在我们返回时,直接将我们扣押在市反恐特警大队直到凌晨三四点钟后被放出。2014年3月13日,我们一起有26人乘坐K620次列车去北京上访,在距离北京还有三站路的时候,办事处、派出所和村组干部及恩施驻京办的工作人员请了70多个不明身份社会闲杂人员将我们强行带回恩施。这次回来后,全部被扣押在红庙派出所达三个小时后被放回。2014年4月2日,我们有23人去北京上访,4月4日晚上10点,被办事处、派出所和村组干部又强行带回恩施。4月19日,政府将我们上访人员中的6人捏造罪名送进监狱,其中四人至今未放。

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枫香坪村全体村干部违规建房的事实。

1、2007年12月18日,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副主任杨昌斌伙同村干部,以国家征地为名,将大龙潭组大约200余亩土地以26263元每亩买走,以26万元每亩出让给张彦胜,作为火车站最大物流公司使用。杨昌斌买这些地后与郑廷应(当时为村主任)让他人倒土填平,他们从中获取倒土费每人500余万元。

2、2002年4月20日(实际时间2006年),村主任陈焕全利用职务之便以26263.9元每亩买下村民王顺全、王顺荣、王兴才的10亩地(包括山),以26万元每亩的价格出售给加油站使用;

3、村妇联主任的丈夫刘少林以26263.9元每亩的价格买下了王顺全的土地9亩,王顺荣的土地1亩(含山林面积)出售给加油站,大约获利26万元。

4、2002年3月26日,村支书郭光东以其妹妹郭光玉之名,购买王顺全、王兴才、郑帮太的土地,出售给加油站和家具老板共获利105万元,还不包括多余的出售给公汽公司的土地面积在内。    

5、2006年村主任陈焕全、村支书郭光东,原村主任郑廷应3人合伙以陈焕全的名义购买了村民王德清35亩山林和土地面积,他以500万元出售给药业公司使用。  

6、陈焕全购买朱永顺1亩多土地面积出售给公汽公司,获取不当利益;  

7、郭光东在枫香坪村、马家坪村买村民邓贤双的土地0.7亩,村民陈新值约1亩修了6间房租给他人居住,郭光东买贺家榜组郭光福土地约0.5亩,修建三大间租给他人居住,郭光东买贺家榜组庄辉伦约3亩土地,买大龙潭组公田约5亩,这些土地都被他们卖出。

8、2005年肖昌英房屋的土墙多年就被鉴定为危房,国家因其是危房为她批了一宗地基让她建房,郭光东以1.5万元购买肖某的危房,他利用职务之便,将肖的宅基地占为己有,同时他在火车站就拥有3宗宅基地(郭光东在这块地上建起了房子现在租给别人做起了幼儿园)价值360万元。

9、2011年郭光东、刘淑民、卢宗寅三人合伙租刘昌龙的土地,修建8间大约320平方米的面积获取拆迁补偿。

10、郭光东、刘淑民、卢宗寅三人合伙在桂花树组组长熊辉承包地和林权证范围内修建5亩以上面积的房屋获补偿。

11、恩施市原纪委书记(现市人大主任)刘凡,低价购买村民陈汝昆土地至少2亩多,修建了5大简易房,占地200余平方米,包括地下一层共四层,未竣工就给予拆迁补偿,获取多少不知。

12、郭光东、陈焕全、郑廷应三人合伙在桂花树组组长熊辉承包地和林权证范围内修建5亩以上面积的房屋获取国家补偿。

13、2008年郑廷应购买汪世明的土地0.65亩为名,实际占用属于村委会的土地2亩修建厂房租金40万元每年。郑廷应在自己承包地面积内修建房占地1亩多获取拆迁补偿,郑廷应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女郑万群之名,在火车站拥有价值130万元宅基地一宗。

14、郑廷应在么堰湾强买黄振杰房屋一栋,以黄不办出售房屋手续,就不给黄办幼儿园手续相要挟,强行买黄的房屋,郑廷应在黄的房屋上赚取了很大的利润。

15、笋子弯水库面积属集体所有,拆迁面积至少有30亩多,补偿款100多万元,舞阳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杨昌兵伙同村干部和各组组长霸占所有补偿。

16、村妇联主任向必英以丈夫刘少林之名,在三草坝买多户村民约3亩地修建厂房出租,向必英在郑廷应厂房旁买的原16组集体土地约3亩修建厂房出租,每年租金数十万元。

17、村书记郭光东现有至少12栋楼房,有照片为证;

18、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村委会强行将村民的土地以26263.9元每亩征收,以26万元每亩出售给开发商,并侵占每亩2万元养老保险金。

控告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买卖土地……”。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不得出让、转让或者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已经界定,农民集体土地除依法批准转用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出让、转让,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控告人认为,虽然火车站周边建设是国家批准的开发区,但具体公司或者个人用地必须依法取得,不得擅自买卖。

被控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低买高卖,或者低价买地擅自建房,获取高额拆迁补偿费,还购买他人废弃房作为有效房、购买土地擅自建房进行出租谋取暴利。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适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倒卖土地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他们带头知法违法都应受到严惩!要求纪检检察部门督办查清此事,追究相关涉案人员的罪责。



成都访民三口曾拦截李春城 押精神病院已20月


[ 时间:2014-09-01 22:46:41 | 作者:义工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四川讯2014-09-01】今晚,成都维权人士严文汉【成都警方答复严文汉 拒承认行政不作为】等前往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投诉成都罗仕芳全家三口押精神病院已20月。

据悉,自2007年起,成都市锦江区合江亭市民都玲和父亲都福成、罗仕芳因相关部门在其房产问题上作假而持续上访。2013年3月起,被成都市锦江区合江亭办事处大慈寺社区指称为精神病患者,押送成都市第一精神病防止医院已20月。

2014年7月起,严文汉等维权人士曾5次前往成都市锦江区第三人民医院成都第一精神病防治医院第二病区、第三病区、第一病区,分别会晤都玲、都福成、罗仕芳三人,未发现明显精神病迹象。而院方每日强制都玲服用17颗氯氮平(早上8时30分8颗、晚上20时30分9颗)。

都玲、都福成、罗仕芳称:我们全家上访多年无果,曾因拦截成都市前市委书记李春城、成都市市长葛红林、锦江区区委书记周思源关押精神病院4次。



湖北恩施王本权胜诉判决成白条投诉


[ 时间:2014-09-01 19:57:00 | 作者:王本权 | 来源:六四天网 ]

投诉人:王本权

被投诉人:李绪波,恩施市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

因对被投诉人违法不受理投诉人申请执行(2009)恩民初字第2590号判决书的行为不服,依法向政法委投诉。

请求事项:

1、要求依法查处李绪波违法口头不受理投诉人申请执行立案的行为。

2、要求政法督促恩施市法院立案执行(2009)恩民初字第2590号民事判决确定投诉人享有宅基地88平方米面积所有权。

事实和理由

投诉人与王洪军夫妇,因家务琐事发生矛盾,引发房地产所有权争议。经起诉,恩施市法院2010年元月20日作出(2009)恩民初字第2590号判决界定了投诉人与王洪军对房产宅基地所有权的份额。即投诉人享有房产宅基地88平方米、王洪军夫妇享有房产宅基地42平方米。但王洪军不按法院判决执行,强行占有了投诉人的房产宅基地88平方米,对此,投诉人2012年元月18日请律师童军写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2012年元月22日,投诉人邀龙陪同在市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但因立案庭的李绪波是王洪军认喊的舅舅,李绪波口头说没有申请执行的这一条,不收投诉人递交的执行申请书。之后,投诉人又多次去递交执行申请书,但都被李绪波不收执行申请书而回家。申请人认为:虽然现在递交执行申请书超过二年,但投诉人已在二年内递交了执行申请。由于李绪波不收,属于时效中断情形。为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依法投诉,望政法委公正处理本案。

谨呈

具状人:王本权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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